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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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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41版)

②餐厨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

公司打造了高标准的餐厨垃圾处置项目,惠联资源的餐厨项目(一期、二期)合计处理能力为1165吨/日。2025年,惠联资源处理餐厨易腐垃圾14.52万吨,大气污染物各指标均低于排放标准。公司通过餐厨垃圾提油,开展资源化利用,2025年,提油产出在8183吨,较去年同期增长超60%,实现资源化产品销售收入5985万元。

③污泥处置

公司污泥处置能力和规模处于国内行业前列,目前已投运项目的处置能力为2640吨/日。2025年,公司完成污泥处置82.62万吨,通过项目提效,处置量较去年同期小幅提升。报告期内,国联环科通过“污泥处理+资源化利用”技术实现污泥处理18.31万吨,产生资源化利用产品蛋白浓缩液9000余吨,均实现大幅提升。

公司污泥处置拥有2条核心技术路线,分别为“污泥调质深度脱水+干化+自持焚烧”和“污泥碱热水解蛋白提取+资源化利用”。2025年,针对“污泥调质深度脱水+干化+自持焚烧”技术路线,以降低投资和运行成本为目的,开展了脱水污泥(含水率60%)直接焚烧技术研发,以东南大学为主要理论技术依托,进行调研和参数分析、热力计算、项目改造方案、现场试验,于2025年12月顺利完成168小时试运行,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切实可行,系统整体运行稳定,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已具备工程化推广应用的基本条件。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同类污泥焚烧项目的设计与运行提供了重要技术依据和实践经验。针对“污泥碱热水解蛋白提取技术+资源化利用”路线,经连续三年监测结果显示,经碱性热水解处理的多肽浓缩液中重金属Cd、Hg、Pb、Cr含量降低70%-100%,As含量降低36%-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 3831-2021 有机水溶肥料通用要求》,多氯联苯未检出,多环芳烃多批次检出率为7.3%(痕量),抗生素抗性基因降低了4-6个数量级,无污染风险;连续三年多点定位田间试验表明,施用多肽浓缩液可显著提高设施番茄、葡萄、玉米产量,土壤重金属含量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 15618一2018》中风险值;番茄和葡萄果实以及玉米籽粒无重金属累积,远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2一2025》中限量标准;土壤和作物中抗生素、抗性基因、多环芳烃和多氯联苯等新型污染物均无富集迁移。“污泥水解多肽浓缩液的安全性评价”经科技成果评价认定为“国际先进”水平(中科评字【2025】第11850号)。

2025年,公司下属污泥处置专业子公司国联环科继续蝉联获得E20环境平台“污泥处理领域领先企业、污泥投资运营服务年度领跑企业”荣誉称号。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91.39亿元,同比提高0.28%;实现利润总额7.31亿元,同比下降34.0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8亿元,同比下降44.9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6-014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经营需要确定的,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释义:

1、国联集团: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国联新城: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3、国联物业:无锡国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无锡外服人才:无锡市外服人才科技有限公司

5、无锡人才集团:无锡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6、无锡数据集团:无锡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7、锡山环保:无锡市锡山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8、远程电缆: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9、利港发电: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10、华昕设计: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1、国联环科: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电力物资:无锡华光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光环能”)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吴卫华、蒋志坚、李激回避表决,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以市场定价为原则,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卫华、蒋志坚、李激回避表决,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赵俊

4、注册资本:71,814.6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远程电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二)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江阴市临港街道西利路235号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

3、法定代表人:朱建刚

4、注册资本:251,900.00万元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8.74%股份,同时公司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为利港发电副董事长。

(三)无锡市锡山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二泉东路28号

2、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顾春新

4、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企业污水代运行管理;水处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水利和市政基础设施设计、建设、维护;给排水及水环境工程的施工、管理、技术咨询服务;水、大气、土壤检测;管道及配件的销售;房屋及设施设备租赁(不包含融资性租赁);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工业污水处理;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安装及维修;再生水处理、运营;污泥处理;工业废水、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治理;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独立董事李激女士为锡山环保董事。

(四)无锡国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人民中路97-16层

2、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周晓平

4、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卫生洁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档案整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艺产品销售;建筑物清洁服务;家政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

6、关联关系:国联物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五)无锡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经济开发区红星大都汇东侧8号楼(无锡人才金融港)5楼503室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朱文波

4、注册资本:15,000 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装卸搬运;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餐饮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档案整理服务;物业服务评估;家政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企业管理;生产线管理服务;汽车租赁;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住房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采购代理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软件开发;摄影扩印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无锡人才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六)无锡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经开区清舒道60号海归小镇12号楼三楼310-312室

2、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陈琦

4、注册资本:69,205.16 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网络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征信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广告设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无锡数据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七)关联方2025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25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约情形。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其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预计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安排进度,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均会按照实际业务情况就日常关联交易将签署相关协议,以确保完成生产经营目标。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充分享用关联方产业平台优势与市场资源,与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以自愿、平等、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是本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需求,对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通过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1、2026年度向远程电缆采购电缆预计5,000 万元,系公司下属子公司由于建造工程或电厂改造需求,向远程电缆采购电缆;

2、2026年度向远程电缆及其下属子企业提供工程EPC服务预计10,000万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昕设计向远程电缆提供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3、2026年度向锡山环保污泥处置服务预计3,000万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联环科向锡山环保提供污泥处置服务。

4、2026年度向国联物业提供工程EPC服务预计600万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昕设计向国联物业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

5、2026年度向利港发电及其下属子企业采购污泥焚烧服务、运杂费预计3,600万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联环科委托利港发电进行干化后的污泥焚烧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电力物资向利港发电下属子企业支付海运费、中转装卸费等。

6、2026年度向无锡人才集团及其下属子企业采购劳务用工相关服务预计3,600万元,系公司下属子公司向无锡人才集团及其下属子企业采购劳务、培训、档案、人才公寓等服务。

7、2026年度向国联物业及其下属子企业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预计1,700万元,系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国联物业及其下属子企业采购物业管理、水电等服务。

8、2026年度向无锡数据集团采购网络安全服务预计600万元,系公司下属子公司向无锡数据集团采购网络安全服务、智能章等服务。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战略与ESG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每年发布一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同步制定了《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对ESG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适时提出指导意见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公司在科技伦理和尽职调查议题中,既不会对外部环境与社会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也不足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与企业价值构成显著风险或机遇,因此,公司将上述议题识别为既不具有影响重要性,也不具有财务重要性。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6-013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00,244,186.4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955,965,729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9,991,05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945,974,679股,以此计算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6,493,669.75元(含税)。2025年11月21日,公司已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派发现金红利94,597,467.9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331,091,137.6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5.4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6年中期分红计划

为了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具体条件如下:

1、中期分红的条件:(1)公司 2026 年上半年或前三季度持续盈利;(2)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资本性开支等资金需求;(3)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不超过当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

3、授权安排: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利润分配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31,091,137.65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5.4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32.62 亿元,2025年度经营性现金净流入13.94亿元,公司现金流可妥善覆盖并支持本次年度现金分红。本次利润分配,有效保障了投资者回报,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计划,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6-016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开展金融服务业务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公司”)拟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财务”)继续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存放在国联财务的存款余额为88,300.72万元(其中保证金为120.00万元);贷款余额 100,087.00万元;国联财务为子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余额为2,842.05万元,国联财务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具的保函余额为3,358.68万元,委托国联财务在银行开具的保函余额为2,463.18万元;本期向国联财务支付的手续费为26.54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继续与国联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国联财务向公司继续提供存款及信贷服务。协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各年度内,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开展存款,每日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且存款余额滚动不高于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的贷款余额;国联财务向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协议有效期:3年。

2026年度,公司将继续执行与国联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由于国联财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国联财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名 称: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8号18楼

3、法定代表人:陈瑜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时间:2008年9月22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9、股东结构:

10、与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国联财务30%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周建伟先生为国联财务的董事。国联财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实际控制的子公司。除此以外,公司与国联财务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11、2025 年,国联财务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为公司提供了优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违约情况。

三、关联交易2025年度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金额预计

2025 年,公司及子公司存放在国联财务的存款余额为88,300.72万元(其中保证金为120.00万元);贷款余额 100,087.00万元;国联财务为子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余额为2,842.05万元,国联财务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具的保函余额为3,358.68万元,委托国联财务在银行开具的保函余额为2,463.18万元;本期向国联财务支付的手续费为26.54万元。

2026年,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预计在国联财务每日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在国联财务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为公司及成员企业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协议有效期内各年度,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的每日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10 亿元整(不包括应计利息及来自乙方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且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存款余额滚动不高于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贷款余额。

国联财务按照信贷规则向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综合授信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综合授信融资品种:人民币贷款、买方信贷、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保函、代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代理开立保函、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在协议有效期内各年度,国联财务拟给予公司及成员企业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资金融通业务。

国联财务为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票据池、贷款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二)定价政策

1、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的结余资金,国联财务保证按照公司及成员企业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利率不低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国联财务承诺向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及费率,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及费率水平,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3、国联财务向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4、国联财务免予收取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免予收取国联财务为公司及成员企业开立询证函的费用,免予收取国联财务为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的一般性策划咨询服务费用,但专项财务顾问项目除外。

5、除以上金融服务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国联财务收费标准均不得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6、在使用国联财务金融服务前,公司及成员企业有权通过了解市场情况来确认国联财务提供的合作条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五、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国联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风险评估专项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320C001191号),认为: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国联财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国联财务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国联财务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国联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分利用国联财务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七、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吴卫华回避了表决,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

经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 2026年,公司拟与国联财务继续执行2025年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鉴于国联财务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此项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生产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提高融资渠道,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认为:1、国联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国联财务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规定要求。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国联财务之间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上市公司资金安全性可以保障,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

2、公司与国联财务开展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进行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国联财务办理存款、贷款、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不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未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3、公司与国联财务的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开展金融服务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6-015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理财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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