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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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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42版)

在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收益,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投资额度余额最高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购买银行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以短期产品为主,原则上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在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相关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落实。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以短期产品为主,原则上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本议案理财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理财事项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开户银行,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控制措施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购买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的理财产品购买程序办理事宜,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事后审计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1.38%,本次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金额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0.66%,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好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6-01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39亿元,利润总额7.3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8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6年度,公司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95亿元,利润总额9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4月27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945,974,6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6,493,669.75元(含税)。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为了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还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经审查,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年度报告中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经审查,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经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出具的内控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为此,对本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表示异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鉴于2025年公司完成的经营业绩情况,会议同意对报告期内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年度报酬总额910.88万元(含税)。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认为:2025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工作目标及相关绩效考核基本达标。经审核,年度内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中在公司领薪的董事蒋志坚、缪强、陈锡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中董事的年度薪酬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经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公司2026年度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以市场定价为原则,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卫华、蒋志坚、李激回避表决,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吴卫华、蒋志坚、李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2026年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96.43亿元,授信额度有效期1年,最终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会议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6年以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购买主要合作银行的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签署相关文件。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本公司在保险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责任限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保险费总额:预计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保险期限:1年。

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开展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下,与国联财务继续开展金融服务业务,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不包括应计利息及来自乙方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且存款余额滚动不高于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的贷款余额;国联财务给予公司及成员企业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整,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资金融通业务。

本议案经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 2026年,公司拟与国联财务继续执行2025年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鉴于国联财务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此项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生产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提高融资渠道,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国联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国联财务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规定要求。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国联财务之间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上市公司资金安全性可以保障,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

2、公司与国联财务开展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进行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国联财务办理存款、贷款、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不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未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3、公司与国联财务的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开展金融服务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吴卫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国联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风险评估专项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320C001191号),认为: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国联财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针对2025年度与国联财务的业务开展情况,出具了《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报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吴卫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向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2026年公司拟以自有闲置资金向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金额可循环使用。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经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鉴于国联民生证券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向国联民生证券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可利用控股股东金融平台优势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利用闲置资金理财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项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利用控股股东的金融优势平台国联民生证券有选择性地购买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卫华回避了表决,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向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吴卫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逐项对照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本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公司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注册发行不超过40亿元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20年(以实际为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股权出资或基金出资等合法合规的用途(以实际为准)。

发行计划具体如下:

(一)发行主体: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品种: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单一品种或多品种;

(三)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的规模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人民币,且实际发行金额应控制在监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

(四)发行方式:根据发行品种的发行审批情况及发行时发行品种的市场情况确定;

(五)发行期限:单一或多种期限品种组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发行利率: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股权出资、基金出资及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其他用途;

(八)上市(挂牌)安排:本次公司债券上市(挂牌)场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满足债券上市(挂牌)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挂牌)的申请;

(九)决议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议通过后24个月届满之日止。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二)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

(三)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等手续;

(四)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资金使用安排;

(五)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六)办理与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七)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同意公司进一步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吴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本议案经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吴楠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吴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提议于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6-021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黄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毅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任后,黄毅先生仍担任公司参股企业国联绿色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除此以外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黄毅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黄毅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其离任副总经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和日常生产经营。

黄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均未解除限售,仍将继续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其股份进行管理。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编号:临2026-017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向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

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向关联方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向国联民生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滚动余额5000万元。

● 交易风险: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等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26年公司拟以自有闲置资金向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证券”,股票代码:601456)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金额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鉴于国联民生证券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国联民生证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国联民生证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吴卫华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向国联民生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滚动余额5000万元,金额已达3000万元以上,但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介绍

国联民生证券是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国联民生证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456.SH;1456.HK)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上市)

3、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8号

4、法定代表人:顾伟

5、注册资本:5,680,592,806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债券市场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实际控制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9、股权结构:国联民生证券的控股股东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联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其38.52%的股权。

10、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国联民生证券0.51%股份,公司董事吴卫华担任国联民生证券董事,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国联民生证券购买理财产品,理财额度及授权事项如下:

1、理财额度:投资额度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3、理财方式:拟购买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固定收益类短期理财产品,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4、理财产品期限:单笔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是在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公司在国联民生证券选择性地购买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国联民生证券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向国联证券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可利用控股股东金融平台优势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利用闲置资金理财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项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吴卫华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

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利用控股股东的金融优势平台国联民生证券有选择性地购买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卫华回避表决,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向国联民生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滚动余额5000万元。该交易经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5 年向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16)。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6-02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吴楠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均未解除限售,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其股份进行管理。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意见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认为:吴楠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吴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吴楠简历

吴楠,男,1991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师。历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建文秘、党办/公司办副主任、主任,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6-020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符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逐项对照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本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公司债券发行计划

公司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注册发行不超过40亿元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20年(以实际为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股权出资或基金出资等合法合规的用途(以实际为准)。

发行计划具体如下:

(一)发行主体: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品种: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单一品种或多品种;

(三)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的规模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人民币,且实际发行金额应控制在监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

(四)发行方式:根据发行品种的发行审批情况及发行时发行品种的市场情况确定;

(五)发行期限:单一或多种期限品种组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发行利率: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股权出资、基金出资及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其他用途;

(八)上市(挂牌)安排:本次公司债券上市(挂牌)场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满足债券上市(挂牌)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挂牌)的申请;

(九)决议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后二十四个月届满之日止。

三、本次拟发行债券的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更好地把握有关发行品种的发行时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二)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

(三)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等手续;

(四)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资金使用安排;

(五)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六)办理与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七)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完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程序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6-023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1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1日

至2026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08

3、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至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08

联 系 人:舒婷婷

联系电话:0510-82833965

传 真:0510-82833962

邮政编码:214131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6-018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公司根据行动方案的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现将行动方案年度执行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耕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3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8亿元,公司综合毛利率17.76%。

(一)加速装备业务转型及海外市场开发

2025年,公司签订了抚顺高新热电3x280t/h高温高压煤粉炉及脱销、广西心连心化学2x335t/h高温高压煤粉炉、湖南衡东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3x350t/h高温高压煤粉炉、山东国禹热电2x240t/h高温高压流化床等订单,高效节能炉销售持续增长。

同时,作为对国内市场的有效补充,公司持续布局海外市场,海外订单金额及占比不断提升。2025年以来,公司海外业务"设备+运维"一体化服务取得突破:成功签约印尼齐力氧化铝有限公司4台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配套提供为期半年的运维技术培训(覆盖40名当地技术人员)。同时,海外高端市场渠道建设取得成效,与中国电建、东方电气、国机集团、哈电国际等龙头企业深化协同,与海外项目地标杆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获得了伊拉克2*9E级燃机余热炉、哈萨克斯坦240t/h高温高压流化床锅炉、柬埔寨9F级燃机余热炉、津巴布韦200t/h 、140t/h流化床等标杆订单。2025年,公司海外订单炉型覆盖燃机余热炉、流化床、煤粉炉、固废炉、生物质炉及技改及备件供应等,产品种类丰富,外销地区涵盖亚洲、非洲等多个国家。

(二)巩固并保持运营项目优势

截至2025年末,公司控股热电联产项目装机量近1.3GW,其中燃煤热电联产装机量180MW,天然气热电联产装机量1.1GW。作为无锡地区的热电运营龙头,公司深耕无锡市场,在无锡市区热电联产供热占有率超70%。公司拥有国内供热距离最长的多热源、大规模蒸汽集中供热系统,实现了燃煤燃气联合供应、跨区域供热的格局,管线贯穿无锡市南北辖区,实际运行蒸汽管网长度超500公里,单根管线供热距离达到35公里。公司热电联产版图覆盖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同时不断稳固无锡供热市场的龙头地位,并提高自建电厂宁高燃机投产后的产能爬坡、推动汕头益鑫的投产运营。目前,公司供热管网总长度超600公里,构筑起全国范围内坚实且庞大的热电业务集群。公司2025年,实现热电联产集中供热914.77万吨,工业集中供热量在A股上市公司排名前3。

另外,2025年内,公司控股的中设国联实现了山东肥城一期王瓜店100MWp项目的完工投运。截至2025年末,中设国联开发运营有山东肥城一期王瓜店100MWp、江西景德镇乐平60MWp、江苏连云港云台50MWp、江西瑞金30MWp等45个光伏项目,装机量近430MWp。2025年,中设国联实现发电量3.62亿千瓦时,收入超2.9亿元。

(三)打造专业化、数智化工程服务

公司通过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的服务,在市政环保领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执行公司市政工程总包业务的主体主要系公司下属华昕设计集团,具备甲级设计资质,在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综合实力排序稳定保持省内前十。

2025年,公司市政环保工程一方面在环保工程方面巩固根基,同时持续开拓设计勘察城市更新等业务。年内开发实施了靖江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江阴市华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升级改造项目、环卫产业示范基地污水处置二期项目、无锡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二期)EPC总承包等标杆项目。

公司市政环保工程业务注重数字化建设和科技创新,2025年建成"AI小昕"智能助手,完成AI招投标信息分析及市场seek系统、供应商管理及采购历史库模块等数字开发工作。在业务数字化方面,完成协同设计管理系统升级(中望CAD深度集成)、工程总承包管理系统升级开发工作。初步建成基于人工智能的管道检测视频判读系统、AI高程技术测量报告生成系统,积极探索人工智能与BIM、方案汇报、效果图生成的结合,大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强化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研发平台有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浙江大学一华光智慧能源系统联合研究中心、江苏省(华光)清洁燃烧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025年,公司与中科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大连理工、东南大学、清华大学、江南大学等高校及科研院所,在电解水制氢、CCUS、火电灵活性改造、固废资源化利用等多方面开展了深度技术合作及商业化开发。截至2025年末,公司拥有累计授权专利1183项,其中发明专利242项。

2025年,公司完成了首批中能建松原项目大标方电解槽的测试和交付工作,该项目的投产和顺利投运,对公司氢能业务市场口碑将起到里程碑作用。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共同开发“灵活性低氮高效燃煤锅炉技术产品” 已基本完成产品在自有电厂试验,该技术及产品计划在2026年实现订单落地。另外,公司在旗下燃煤电厂成功建设了一套电厂烟气CO?捕集中试装置,项目已顺利通过了专家组的验收,为后续技术优化和商业化推广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微电网项目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微电网科研示范项目,以华光环能为牵头单位,十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开展。项目以新型储能为基础,实现光伏、风电、工业余热余压、氢能等一体化开发运行和多能高效互补利用,推进工业用能高效化、绿色化。2025年,公司工业绿色微电网示范项目已全面完成示范项目建设,系统部署了7类分布式发电及4类新型储能设备,并完成了单体调试与系统联调。项目取得一系列关键成果:建成涵盖4种典型场景的构网形态,协同研制2MW微网能源交换机,实现分布式能源渗透率超60%;储能输出规模22.5MWh以上,配套千标方级规模化电解水制氢系统。同时,公司牵头联合体单位申报9项发明专利,制定《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指南》标准,形成重要技术储备。通过推动工业绿色微电网系统集成等核心技术的突破及标准体系建设,核算光伏、储能等多重收益,分析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与企业绿色用能水平,为行业政策制定与规模化应用提供实践支撑,进而打造面向工业企业和园区的工业绿色微电网样板工程。

三、持续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合规管理体系,优化公司管理流程,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2025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2次、董事会7次、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高管聘任、利润分配、制度修订、股份回购等53项议题的审议。

2025年,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变化,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并配套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对现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开展全面修订。公司通过制度修订,取消监事会的设置,强化审计委员会的职能,确保公司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

同时,公司在董事会下增设了“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有效履行董事及高管提名任命等审核职责,提升了公司治理结构完整性。

另外,为进一步优化治理,公司全面修订、制定了《关联交易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

在完善公司治理架构的同时,公司高度重视ESG治理体系的深化建设。2025年,公司已连续三年披露ESG报告,将ESG理念和要求融入商业模式和管理体系,不断开发低碳绿色产品,持续打造绿色制造示范标杆,积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获得中国证券报主办的第三届国新杯"ESG科技引领金牛奖",可持续发展能力获得资本市场的认可。

四、落实“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等“关键少数人员的规范履职工作。公司按要求组织董监高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并不断加强对最新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训,督促“关键少数”人员积极学习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2025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系列培训等近10场次培训,持续提升“关键少数”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五、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一)持续稳定分红,增加投资者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在兼顾经营业绩、资金使用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通过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2025年度,公司共实施了两次现金分红,分红金额分别为0.1元/股及0.25元/股,现金分红合计0.35元/股,共计派发331,091,137.65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5.44%。

同时,公司发布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在满足现金分红具体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母净利润的20%。公司已连续6年保持0.35元/股或以上的现金分红,分红政策稳健,公司自上市以来,累计分红近30亿元,为广大股东带来持续稳定回报。

(二)实施股份回购,增强投资者信心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截至2025年7月14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991,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使用资金总额100,129,964.79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通过实施股份回购提升股东回报,向市场传递了公司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在提升股东价值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致力于开展高质量信息披露,并与投资者良性互动,传递企业价值。2025年,公司累计披露各类公告文件130份,其中带编号公告71份,涵盖经营业绩、重大事项、自愿性信息披露等,及时、准确、有效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2025年,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年度信息披露工作中获得最高A级评价,信息披露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水平获得监管认可,助力提升公司资本市场透明度和投资者信任度。

公司积极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搭建多元化沟通平台,真诚倾听投资者声音,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走进上市公司等活动,以及投资者热线、公开邮箱、上证E互动、券商策略会等方式,不断丰富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及时传递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新技术研发进展等信息,同时不断收集和了解投资者意见诉求,及时向管理层反馈,并做出针对性回应,促进公司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公司已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2025年内,在年报、半年报、季报等定期报告披露后,均及时召开了面向全市场的业绩说明会,其中年报说明会采取了视频方式,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全面解读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提高定期报告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

2025年,公司参加了由无锡市上市公司协会主办的“无锡首届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投资者走进无锡上市公司系列活动”。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与全国各地投资者展开深入沟通交流,全面回应市场关注焦点。在活动线上互动交流环节,公司以线上直播形式,与投资者开展“一对多”实时沟通。在交流过程中,公司认真回应全国投资者关切,就财务报告、经营规划、人才培养等方面问题逐一解答,搭建起上市公司与投资者高效、透明的沟通桥梁。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机构投资者调研、投资者接待工作,与投资人就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格局、新业务拓展规划等热点问题进行交流,并形成完整的调研记录及时对外披露,保障全体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

公司将积极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持续评估落实情况,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6-019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一一市值管理》等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结合经营实际和发展战略,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并于 2026 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为把握双碳背景下的产业变革机遇,公司将持续深耕主业,以价值创造为核心,坚持“产业投资+产业经营”双轮驱动,按照“巩固产业优势、打造第二曲线、实施海外战略”的三条战略主线,聚焦以下举措,提升经营质量,为投资者创造可持续价值回报:(下转44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