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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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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45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完成发电量1269.3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3.32%,实现营业收入265.95亿元,同比增加6.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04亿元,同比增加2.50%,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5.24亿元,同比增加2.6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6-015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5元(含税)。不转股,不送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504,138,221.82元,母公司2025年实现净利润7,818,697,545.47元,母公司2025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051,230,730.5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631,094,2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19,374,322.69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819,374,322.69元(含税),占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4.91%。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6-022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于1987年10月27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87〕333号文件批准成立,于1988年5月21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70亿元人民币。

金融许可证机构代码:L0004H313310001

法定代表人:蒋奕斌

注册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明朗南街99号5-7层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完善内部审计、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不断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环境的建设。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财务公司实行了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审计委员会,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对财务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和监督,对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了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经营活动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财务公司按季度对存放同业资产、信贷资产、证券投资、应收款项、保函及(电子)承兑汇票等风险类资产进行风险分类,真实反映风险资产状况,为计提资产损失准备提供依据。由相关业务部门每季度对资产质量进行风险分类的初分,经风险管理部门复核,按照财务公司事项审批权限管理规定由相关决策机构审批,财务部门按分类结果进行资产损失准备计提。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和流动性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以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1)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拆借业务管理等制度,以保证其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其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实现资金结算,当结算平台发生异常故障时,成员单位可通过提供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为降低风险,财务公司将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需带出单位使用时,由其结算部双人携带。

(4)对外融资方面,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仅限于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资金,在资金充裕时,择机开展拆出资金业务。

2.信贷业务控制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华能集团的成员单位。为防范信贷业务风险,规范业务操作流程,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信贷业务统一授信管理办法》等二级管理制度以及《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等三级业务操作规程。财务公司制定了贷款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加强信贷业务管理。

(1)贷前管理

财务公司信贷部具体负责贷款的调查和审查工作。贷款调查人负责对借款人的资格、提交的材料是否充分合规,对借款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以及风险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出具贷款调查报告;贷款审查人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贷款调查报告及相应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审查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借贷合同的规范性、借贷手续的完备性、借款人的偿付能力及担保、抵押或质押的效力,提出审查意见;贷款调查和审查意见均需经信贷部门经理复审。

(2)贷中管理

财务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审查资金的充足性和可用性,在贷款审批表上签字确认。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借贷行为的合规性及借贷合同的规范性并出具合规审查意见书。按照财务公司相关授权制度及业务审批权限相关规定,贷款发放还需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贷后管理

财务公司信贷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

3.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对外投资。为确保规范实施投资业务,财务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为防范投资风险提供了制度保证。财务公司证券投资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财务公司证券投资规模满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券投资比例的监管指标。

4.内部审计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一一纪律检查与审计部,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了内部审计和监督。

5.信息控制系统

财务公司建立了满足监管要求及公司自身管理需要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检查分析系统、人行金融基础数据、利率报备系统,与核心业务系统直联取数的人行征信系统,满足国资委大额资金监测的数据报送系统和满足公司自身经营管理和监管数据报送需要的数据分析平台。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坚持稳健审慎经营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及《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稳步开展各项经营活动。财务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负责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法律事务与合规管理,风险管理部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经营安全风险、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和监控,负责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内外部重大风险信息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负责监管机构的日常及现场检查的组织联络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财务公司全面风险控制管理体系,编制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督促和组织开展各部门规章制度的梳理和完善,并对业务决策进行风险审核和评价,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有效,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要求。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范围内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4.62亿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12.55亿元。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存款余额最高限额预计不超过100亿元,每日最高信贷业务余额预计不超过100亿元,每年累计票据贴现总额预计不超过20亿元。公司实际业务均未超过该协议约定的限额。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要求,通过审阅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以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业务开展依据;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各项经营存在不符合国家金融监管规定的情形;

(三)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方面未发现重大风险事件及缺陷,未发现目前经营存在重大风险问题。

七、其他说明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6-019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健全薪酬激励约束机制,构建完善新型经营责任制,全面提升价值创造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对象

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管理原则

(一)坚持服务公司战略。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健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推动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和提质增效的薪酬管理体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二)坚持激励约束相统一。建立与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与承担风险和责任相匹配的薪酬分配机制。强化责任担当,体现奋斗价值,建立递延支付、追索扣回机制。

(三)坚持规范管理。严格规范薪酬决策程序和管理机制,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理顺内部分配关系,实现有高有低、能升能降。

四、薪酬标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成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津补贴、社会保险及福利等,其中绩效年薪占比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50%。

(一)基本年薪:根据行业水平、公司规模、经营难度及个人履职能力等因素拟定,经董事会审议后(涉及董事的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确定。基本年薪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基本收入,按月发放。

(二)绩效年薪:包括业绩绩效、党建绩效和专项绩效。

1.业绩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承担重大改革、科技创新、提质增效任务等情况,以及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履职考核结果和市场薪酬变化情况综合确定。原则上每年评估一次,按月预发、按年清算、递延支付,2026年度业绩绩效按不超过基本年薪的1.8倍预兑现,剩余部分在2026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核评价后清算兑现,自次年起分三年递延支付,2027年支付至业绩绩效的90%,剩余部分原则上在2028年、2029年分别兑现5%。

2.党建绩效根据党建考核结果,按业绩绩效的一定比例确定,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

3.专项绩效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三)中长期激励:2026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享有的中长期激励为任期激励。

任期激励收入是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在任期内基本年薪与业绩绩效之和的15%以内确定,待任期考核结束后,由公司一次性支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的,以及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不合格的,不得领取任期激励收入;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被免职的,取消其当期任期激励收入。

(四)津贴补贴:符合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领取有关单位给予的津贴补贴。

1.国家规定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高新工程津贴、国家科学技术奖。

2.公务交通补贴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确定和发放的重要依据,2026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具体考核指标及权重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工作重点以及责任分工确定。其中共性指标主要考核内容如下:

(一)安全绩效:年度电力生产费用、年非停台均次数、能源场站全年实际可利用率、机组大修全优率等。

(二)经营绩效:利润总额、经济增加值、资产负债率、综合融资成本等。

(三)发展绩效:前期工作、基建工作。

(四)科技绩效:科技创新、数智化建设。

六、薪酬追索扣回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制度规定的,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以及公司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按照有关管理制度规定扣减、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收入等。薪酬扣减、追索扣回规定同样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的人员。

七、其他说明

(一)未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职务及公司薪酬管理有关规定取酬;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取酬;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按照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执行,每年15万元,按任职月数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方案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薪酬管理办法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最新的薪酬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6-021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从业人员: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44人,注册会计师1,3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61人。

营业收入: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电力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李春旭,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旭杰,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士龙,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业务复杂程度、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83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5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人民币。2026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280万元人民币增加3万元人民币。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进行了审查,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给予认可,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6-020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将提质增效与投资者回报有机统一,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双提升,特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一、方案主要内容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主要包括提升经营质量、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投资者回报、加强投资者沟通六个方面。

(一)聚焦提升经营质量,夯实发展根基。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公司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关键一年。公司将全面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对照世界一流企业“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十六字”标准要求,聚焦提质增效、提升经营质量、增强核心功能、夯实发展根基,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全面提高安全管控、产业升级、价值创造、改革赋能和创新引领水平,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确保实现“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一是坚决扛牢电力保供安全责任。公司将统筹提升水风光储综合发电效率,不断夯实电力安全保供坚实基础;二是提升生产运营质效。深入开展“降缺陷、控非停”专项行动,确保水电机组“零非停”。精益规范生产管理,以精品机组创建提升设备关键指标;三是强化市场营销。锚定“价稳量增”核心目标,动态研判电力供需和市场形势,强化水风光储多电源交易协同,不断提升度电价值,精准加强电力市场政策争取,提升电力市场竞争力;四是全面提升经营质效,深入开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一利五率”持续优化。精研细抓降本节支,深挖成本管控潜力,持续拓展融资渠道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力争实现三项费用同比下降。在2025年完成发电量1,269.32亿千瓦时的基础上,预计2026年实现发电量1,3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46%;营业收入由2025年265.95亿元预计增加至284亿元,同比增长6.85%。

(二)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科技创新赋能。

公司将聚焦国家战略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力科技创新,提升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奋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科技创新力,持续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科技动能。一是加强创新体系顶层引领。加快推进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完成云南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任务,打造“产教研训”综合创新基地。立足实际、多渠道探索组建创新联合体,提升创新支撑与供给能力;二是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全力打通“科技创新-转化应用-市场推广”全链条转化路径,建立内部转化价值评估机制和自研产品生产销售渠道;三是加快数智转型重点突破。全面落实数智华能战略,建立公司级人工智能平台,加快水风光功率预测、设备诊断、AI值班员等重点功能开发,积极打造水电板块人工智能示范标杆。让数字化、人工智能充分融入公司经营管理、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全方位提高转型升级能力,推动公司生产方式的智能化、高效化变革,支撑引领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聚焦完善公司治理,加快创建世界一流。

公司持续强化现代公司治理,加快形成适应新发展阶段的现代化公司治理能力,促进传统生产力转型升级、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一是全面加强依法合规治企,完善法治体系建设。编制公司法治建设“十五五”规划、“九五”普法规划,完善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保障依法依规履职,切实发挥其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确保公司依法决策、规范管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落地落实;二是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强化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能和独立董事履职监督作用,落实董事会履职评价制度,做好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能的后半篇文章;三是因地制宜深化国企改革。深入总结和巩固改革经验成效,高质效谋划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持续深化制度改革,加快形成与市场化经营机制相适应的劳动用工、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公司可持续发展新活力;四是持续完善权责管理界面。围绕“放得下、管得住、管得好”目标优化授权放权,做好差异化授权放权,持续推动授权精准化和公司治理效能提升;五是提速提效世界一流企业建设。加强路径谋划和体系对标,推动管理水平全域提升。建立精准化、差异化阶段评估与长期问效机制,持续提升各领域一流创建实效。

(四)聚焦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将全面贯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要求,重点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责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一是组织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持续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关键少数”勤勉尽责、主动担当,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科学制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业绩考核责任书,推动业绩与激励约束机制深度融合;三是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准确把握上市监管规则,持续提升“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聚焦提升投资者回报,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将持续提升股东回报作为价值创造的根本落脚点,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高质量发展成果。一是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关于加强现金分红力度的政策导向,保持现金分红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二是研究制定新一轮股东回报规划。在已制定的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到期后,公司将结合发展战略和经营状况,研究制定新一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三是研究制定一年多次分红机制。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研究一年多次分红机制,增强现金分红的及时性和可预期性,切实提高全体股东价值投资的获得感。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兼顾全体股东共同利益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025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38.19亿元,较2024年度现金股利36亿元,同比增加2.19亿元,增幅6.08%。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分红金额保持连年稳定增长,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分红政策的规定。

(六)聚焦加强投资者沟通,精准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坚持科学管理增市值,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持续完善多渠道投资者沟通机制,精准传递公司内在价值。积极搭建“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的价值传播体系。一是优化信息披露质量,在合规前提下增加自愿性信息披露,让资本市场更清晰、更准确地把握公司价值亮点;二是创新投资者关系维护,除常规业绩说明会、路演、投资者热线、现场调研和“上证e互动”平台外,积极举办投资者交流会,邀请投资者实地考察澜沧江清洁能源基地,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直观认知;三是持续提升ESG管理水平。在完善ESG管治、创新ESG实践、深化ESG沟通和提升ESG评级等方面狠下功夫,打造清洁能源领域ESG标杆,向资本市场和投资者积极展示华能水电ESG全貌;四是制定并落实2026年度市值管理工作方案,健全市值管理机制,常态化进行市值管理监测与跟踪分析。通过聚焦多元化投资者沟通机制,积极构建与投资者长期、稳定的良性互动关系。预计2026年召开投资者业绩说明会4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独立董事积极参加,组织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1次,将“走出去、请进来”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机制常态化。

2026年,公司将持续夯实价值创造基础,通过提升经营质量与盈利能力筑牢市值管理根基。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精益经营管理,依法合规推动公司投资价值与发展质量的动态匹配,以更加优异的业绩为股东创造更多投资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职责,向投资者精准传递市场价值,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平稳运行。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评估并按监管要求定期披露行动方案实施情况。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涉及的未来规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可能根据政策、环境和市场情况调整,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6-016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年7月2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15号),同意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631,094,257股,发行价格为9.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24,999,992.1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1,874,277.7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3,125,714.3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19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5〕39022号)。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257,859,162.0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257,859,162.09元。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257,859,162.09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546,076,553.80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5年9月19日与开户银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含税)3,532,778,717.10元以及预先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发行费用(不含税)3,478,301.89元。上述事项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5〕39041号)。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及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520,000,000.00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110A010587号),认为华能水电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能水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6-023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香港财资公司基本情况

(一)香港财资公司基本信息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财资公司)于2018年2月根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关于成立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华能人〔2017〕389号)在香港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3.9亿港元。

注册证明编号:2652576

执行董事:蒋奕斌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25号11楼1105-07室

经营范围:在境外开展财资管理及投资业务。落实香港财资公司融资资源;在华能集团统筹管理下,实施华能集团境外资金集中管理,建设华能集团跨境融资平台;按照华能集团有关规定,开展境外投资业务。

(二)香港财资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二、 香港财资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香港财资公司将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首位,建立了完善的香港财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按照《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香港财资公司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资产配置,强化资产负债管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有效管控利率、汇率等资金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制度。通过执董会、专题会及各部门协同开展,风险管理工作覆盖香港财资公司所有业务、各部门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全过程,嵌入各业务流程和操作环节。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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