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5年4月,公司以收购方式取得青岛海信信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2025年1-3月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
具体调整内容可参见公司于本报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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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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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于芝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丽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凤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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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于芝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丽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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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于芝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丽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凤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2026-009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批准。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共有合伙人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 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除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郝先经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唐嵩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7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青女士,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等规则中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2026年度审计费用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40万元,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标准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信永中和的相关资料,听取了相关汇报,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予以认可,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审计工作需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 2026-012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6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增进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其微信公众号(名称: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8日(周五)15:00-17:00。
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将以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 2026-007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芝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该等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下同)披露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公司本次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2025年1-3月合并利润表、2025年1-3月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等条目,并相应修改《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对经营范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具体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工商备案、换发营业执照等相关事宜,本次《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0)以及《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修订)》。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回顾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回顾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回顾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 2026-010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8日,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等条目,并相应修改《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比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条款前后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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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就经营范围调整事项至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换发新的营业执照等事宜,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对经营范围进行必要的调整。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修订)》。
二、后续事宜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同时,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具体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工商备案、换发营业执照等相关事宜,本次《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2026-011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拟在前期预计额度内,为其子公司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科技”)新增提供1项担保,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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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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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审批情况
2025年12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在2026年度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乾照光电为其全资子公司乾照科技、扬州乾照光电有限公司、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江西乾照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乾照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担保,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2025年12月26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如下:
乾照光电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厦门分行”)于近日签署了《保证合同》,就交通银行厦门分行为乾照科技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厦门乾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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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照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下转45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