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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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业务,主营业务为城市管道燃气销售、燃气工程安装、燃气具销售。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1、燃气销售业务。目前,公司已在河北省廊坊市、张家口市、沧州市、保定市以及天津市武清区、湖北省荆州市、安徽省阜阳市、辽宁省葫芦岛市等地区进行燃气经营。公司气源主要为管道天然气,公司从中石油等上游气源方采购天然气,通过所属城镇门站后再经由管道、CNG 加气站等方式向下游用户销售。
在采购定价方面,管道天然气上游气源方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
在销售价格方面,居民用户销售价格采取政府定价,工商业用户销售价格采取政府指导价,目前终端天然气销售价格已基本建立起上下游价格联动调整机制。
2、燃气工程安装。公司在经营区域内为保障用户通气,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燃气设备安装等服务,并收取费用。
3、燃气具销售业务。公司对燃气灶、燃气壁挂炉等燃气具实施大宗采购,向开发商或用户销售燃气具,并收取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数据,2025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4,265.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0.1%,天然气产量2,620.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3%,连续九年增产超百亿立方米,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年天然气进口量1,764.6亿立方米,同比下降2.8%,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降至40%,处于“十四五”最低水平。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治理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5年4月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能源价格政策,建立健全天然气发电、储能等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2025年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科学核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压缩供气环节,减少层层加价,降低下游用气成本。2025年9月,为提高油气管网设施利用效率,促进油气安全稳定供应,规范油气管网设施开放行为,国家发改委制定了《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系油气管网监管领域出台的首个部门规章。
“十五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天然气是清洁高效的低碳能源,广泛应用于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发电、交通、化工等领域,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能源。在能源结构调整、“双碳”目标全面推进的背景下,天然气作为新型能源体系的稳定器,将持续发挥重要作用。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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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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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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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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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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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05亿元,同比增长2.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亿元,同比下降25.6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0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176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5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8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7,162,372.1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63,790,605.21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8,730,844.8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40,854,81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451,288.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201,128,221.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4.8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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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2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百川能源”)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子公司”)。
● 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52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完毕的担保,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307,9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2026年度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2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34.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7.5亿元,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2026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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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额度为2026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各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被担保人处获得担保额度。
公司提请董事会和股东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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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81 公司简称:百川能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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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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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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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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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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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伟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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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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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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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伟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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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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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伟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下转46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