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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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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5关联股东林明稳、李宏庆回避表决;议案7关联股东林明稳、李宏庆、赵仁萍、胡明燕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五)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持股凭证以及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会议登记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63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5、会议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5日(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仁萍

(2)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63号

(3)电话:0514-87728185

(4)传真:0514-87736211

(5)邮编:225124

(6)电子信箱:jane.zhao@yz-jinquan.com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6-010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7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1.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920,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111,595.5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13日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7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根据《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和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与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2025年度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和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扬州金泉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扬州金泉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6-019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

管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5股。在该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68,077,000元人民币变更为98,711,650元人民币,公司股份总数将由原来的68,077,000股变更为98,711,650股。

同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其他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注:因第一七五条条文内容删除,自一七五条之后条文序号依次改变。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本次审议变更的具体管理制度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的公司管理制度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以及尚需修订的部分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相关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登记备案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扬州金泉进行持续督导,本次持续督导期为2023年2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现就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国金证券对扬州金泉 2025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扬州金泉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在2025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的事项;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6-016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结合2025年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生效。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另外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协议约定领取8万元(税前)的独立董事津贴,除此之外,不享受公司的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管薪酬由月度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构成,计算方式为年度薪酬=月基本工资×12+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不低于年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其中,月基本工资依据职位价值、责任、个人能力及市场薪资水平核定;绩效工资包含月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个人绩效目标的完成结果,并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度绩效工资根据当年度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四)其他事项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为月基本工资,按月发放;月度绩效工资根据月度考核结果按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考核情况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4、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如下的审议意见: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紧密贴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特点及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6-022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赎回金额:人民币4,400万元

●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2025年12月26日,公司购买江苏银行结构性存款4,4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公司于近日对上述产品进行了赎回,收回本金人民币4,4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251,430.67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现金管理具体事宜。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6-007)。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体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已使用的额度9,500万元,尚未使用的额度5,500万元。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上接47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