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31版)
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总额77,225,005.2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1.72%,占报告期期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的30.8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发展规划和股东回报等因素后制定的,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50.53%,公司现金流充裕,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影响公司偿债能力。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0,430.67万元,未来十二个月内暂无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分别为85,993.20万元和106,013.38万元,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93%和18.59%,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6-02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6年4月28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16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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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2025年度工作述职。
4、议案1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16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子杰
联系电话:(0519)88880019
联系传真:(0519)88880017
电子邮箱:wangzj@czamd.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16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6、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23”,投票简称为“亚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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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6-02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
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公司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举办2025 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
2、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
2、召开地点: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
4、公司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金锡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刘芹女士,独立董事周国来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或扫描下方“互动易”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进入“云访谈”的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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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519-88880019
邮箱:wangzj@czamd.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6-02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行使具体投资事项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但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4、资金来源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机构、现金管理类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仅限投资风险可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而不用于证券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中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从而可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审计委员会意见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行使具体投资事项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6-02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 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206.72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年1月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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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进行减 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2025年度,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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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减值准备计提依据: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所规 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2025 年度,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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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资产减值依据:本公司对于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固定资产与工程物资减值准备计提相关项目信息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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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与工程物资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其相关规定,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本期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并根据最终评估结果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同时,公司对本期结余后期预计出售的工程物资,按照公允价值减去预计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认预计可收回金额。
2、存货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2025年度,公司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及转销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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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转销依据:本年度,公司对已实现销售的存货结转销售成本时,同时结转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206.72万元,该项减值损失将减少2025年 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06.72万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6-028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林金锡先生、刘芹女士对此议案回避了表决。现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绩效考核,独立董事除领取津贴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和社保待遇等。
(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为公司的外部董事, 其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三)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 励收入等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重要性、工作能力和强度、承担责任等因素,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达成情况,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挂钩,于年终或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期间,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措施。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四)薪酬发放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 效薪酬分为月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其中:月度绩效薪酬依据当月KPI指标完成情况,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评定,财务部审核后,随月度基本薪酬一并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完成绩效评价后,以年度为周期兑现差额。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 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 部分、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 个人。
(二)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 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6-029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6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融资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限额,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借款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6-03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 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 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 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 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 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 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 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 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 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 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 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 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应协议,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 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 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 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 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 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 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 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6-03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情况说明》。
国金证券作为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但因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金证券仍需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国金证券原委派保荐代表人郭晨先生和王飞女士负责本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现因郭晨先生工作变动,不再继续负责本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金证券委派王瑶女士(简历附后)接替郭晨先生负责本项目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本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瑶女士和王飞女士,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本次变更不影响国金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郭晨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王瑶女士简历
王瑶女士:国金证券投资银行部资深业务经理、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具有8年资本市场及投资银行从业经验,先后参与首华燃气(30048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曼石油(603619)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以及多家企业改制辅导工作。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6-03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与期限范围内募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一、本次到期赎回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获得理财收益3.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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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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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投资的品种属于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具有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通过进行适度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收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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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6-02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062,500 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853,316.00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6,146,684.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2613号)。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7,086,030.74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830,649,109.59元,本年度使用136,436,921.15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967,086,030.7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23,797.68元,与截止2025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8,371,345.42元的差异为人民币17,347,547.74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及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金额20,000,000.00元。“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技改项目”募集账户定期存款已到期,募集资金节余金额由募集账户转入一般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节余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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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10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BIPV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将该项目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1,468.47万元(含利息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新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8,000万元变更为“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3,468.4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处为“BIPV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结余的孳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6月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经开区支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天宁支行(以下简称“江南银行天宁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实际开户银行为江苏银行常州天宁区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常州天宁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实际开户银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区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新北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23年11月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石家庄行唐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2025年9月,公司、亚玛顿(鄂尔多斯)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实际开户银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区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新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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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苏州银行常州分行、民生银行新北支行、工商银行经开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南银行天宁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建设银行石家庄行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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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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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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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