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42版)

评估结论: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淮安空港同方水务有限公司经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为18,596.01万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双方一致同意,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确定为18,596.01万元。

五、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公司与相关方于2026年4月27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甲方1: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2(转让方):清华同方澳门一人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中核环境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淮安空港同方水务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依据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以2025年0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中资评(2025)第495号),认定本次交易目标股权的评估价值18,596.01万元。

3、支付期限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中核环境分三期向同方澳门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每期支付金额为120,874,065元、45,086,035元、20,000,000元。

(1)首期转让价款支付条件

协议生效,并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税务备案、外汇变更登记与人民币跨境支付备案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核环境向同方澳门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本期股权转让价款120,874,065元。

(2)二期转让价款支付条件

协议生效,并且淮安空港水务取得西区厂不动产权证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核环境向同方澳门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本期股权转让价款45,086,035元。

(3)三期转让价款支付条件

本期股权转让价款为20,000,000元,支付触发条件为以下二者孰先达成,触发条件达成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核环境应将三期转让价款支付至同方澳门指定银行账户:

①淮安空港水务办妥空港厂、西区厂全部的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手续(包括空港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以及西区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②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满18个月。

受让方按照本条约定足额支付三期转让价款后,即视为其就本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义务履行完毕。除本协议约定的18个月内限时追偿情形(主要包括如目标公司在交割日前有欠缴而被税务机关追缴和处罚、为取得全部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手续产生的额外支出、基准日股权评估所依据的水价标准因交割日之前发生的事项而调减进而造成实际损失、因甲方原因导致交割日前形成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及存在除协议约定的关联工程尾款外其他任何未披露的债务)外,受让方不得再向转让方提出任何扣款、减免或抵销股权转让价款的主张。

若因前述的任一情形,导致乙方在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遭受实际损失的,经转让方确认,可在三期转让价款中扣除或向乙方支付赔偿款。若乙方未在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提出书面追偿主张,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等权利,甲方不再就该等情形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交割事项

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两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国有企业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在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目标公司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登记机关办理完毕变更登记之日,视为股权交割之日。

5、过渡期安排

(1)各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目标股权交割日(含当日)的期间为过渡期。

(2)甲方、丙方同意,除应遵守本协议其他约定外,其在过渡期内应遵守如下特别约定:

1)目标公司不进行任何正常经营活动以外的异常交易或引致异常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放弃债权、对外进行担保、直接或间接出售、赠与、置换、处置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目标公司的股权或重大资产,或在目标公司的股权、重大资产上设定任何权利负担等。

2)及时将有关对目标公司、股权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变化或导致不利于交割的任何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书面通知乙方,且甲方应于交割日前消除该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并弥补该等重大不利影响所造成的损失,确保目标公司不受损害。

(3)过渡期审计

1)各方同意,乙方委托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自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或核实,上述交割审计应在交割日后的三十(30)个工作日内完成。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各方同意目标公司过渡期所产生的损益,交易后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其间因违反5、(2)款特别约定所导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新增的债务、支出或减少的净资产部分),乙方有权自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中扣除上述款项,不足部分由甲方以现金方式补足。

6、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7、违约责任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如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陈述、保证、承诺、约定或义务,或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或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或相关陈述与保证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具有误导性的,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一义务或承诺事项的,均构成违反本协议。

(2)若乙方逾期支付本协议项下应付转让方的任何款项,则乙方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0.25%。)/日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自逾期之日起至偿付之日止的违约金。

(3)除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外,甲方若违反本协议造成乙方、目标公司损失的,或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应在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0日内赔偿或支付相应款项。如甲方逾期未支付的,应按照损失金额或应付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0.25%。)/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自逾期之日起至偿付之日止的违约金。

(4)任何一方违约应足额赔偿其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违约方应支付的损失赔偿包含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可能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由此产生的债务、税费、损害赔偿以及可得利益损失等)和实际花费(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为提出索赔而发生的仲裁费/诉讼费、法院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

8、其他安排

各方确认,截至基准日关于甲方1与丙方之间未披露的工程尾款,丙方应按其与甲方1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约定履行支付义务。乙方支付本协议项下三期股权转让价款时,可按丙方向甲方1支付的前述未披露工程尾款的实际金额予以扣减。

(二)该项交易涉及关联方向公司支付款项,根据中核环境的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经查询,中核环境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失信情况,信誉良好且具备履约能力。

六、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说明

(一)关于前次转让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同方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水务”)100%股权和淮安空港水务100%股权非公开协议转让至中核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核环境)(以下简称“前次转让”),其中同方水务已完成交割。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同方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淮安空港同方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26)、2022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同方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淮安空港同方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临2022-032号)。根据前次转让协议相关约定,淮安空港水务的相关转让条件未能达成,交易未能进行。目前淮安空港水务已达成相关转让条件,并与中核环境就继续推动淮安空港水务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启动本次交易。

(二)预计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同方股份淮安分公司与淮安空港水务之间仍存在未履行支付完毕的工程款项。根据同方股份淮安分公司与淮安空港水务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淮安空港水务应付同方股份工程尾款197.5万元(尚未完成竣工结算审计,最终以竣工结算审计金额为准)。若后续公司与淮安空港水务产生关联交易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并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淮安空港水务存在同方股份向其提供的780万元借款尚未偿还,淮安空港水务将在股权交割前完成该笔借款本息的偿付。本次交易完成后,淮安空港水务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七、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持续做强优势主干产业。交易完成后,淮安空港水务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预计将形成处置收益,对公司业绩带来积极影响,交易产生的财务影响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淮安空港水务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淮安空港水务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形。淮安空港水务将在本次交易交割前完成780万元借款的本息偿付,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方澳门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将淮安空港水务100%股权转让至中核环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韩泳江先生、吕希强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国有产权变动登记、外汇变更登记等程序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6

债券代码:253674 债券简称:24同方K1

债券代码:256001 债券简称:24同方K2

债券代码:256597 债券简称:24同方K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拟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核财资公司”、“乙方”)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付款、存款、账户管理、本外币贷款、外汇风险管理与咨询服务等,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项。由于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交易限额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分享中核集团产业协同效应,同意公司与中核财资公司签署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付款、存款、账户管理、本外币贷款、外汇风险管理与咨询服务等,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项。

由于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核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核财资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24年-2026年)》,协议即将于2026年年底到期,为保证业务的正常开展需续签《金融服务协议(2027年-2029年)》,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内容

乙方向甲方所属境外成员公司提供收付款、存款、账户管理等服务,乙方向甲方及其境内外成员公司提供本外币贷款、外汇风险管理与咨询服务等服务。

(二)定价原则和依据

交易双方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公允价格,并且符合大陆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和监管机构规定。

(三)交易价格

1、乙方吸收甲方境外成员公司存款的存款利率按照原则上不低于甲方境外成员公司存放在当地商业银行的同类存款利率执行。

2、乙方向甲方及其成员公司提供自营贷款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甲方及其成员公司从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贷款利率执行。

3、乙方向甲方及其成员公司提供其他业务收费标准应原则上不高于其他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4、交易双方就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交易内容另行签署合同的,交易价格应以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

(四)交易总量区间

1、本协议第一条所描述的交易内容:

(1) 吸收存款类预计交易额,2027年、2028年、2029年每年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15亿元。

(2) 发放贷款类预计交易额,2027年、2028年、2029年每年的每日最高自营贷款余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25亿元。

(3) 其他服务类交易金额,2027年、2028年、2029年每年的累计交易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15亿元。

2、本协议项下关联交易金额由甲方及其成员公司按照协议签订金额统计汇总 ,并将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分类汇总披露。

(五)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甲乙双方均有权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六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延长本协议期限的请求。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核财资公司是中核集团境外资金管理的重要平台。公司与中核财资存款交易额度远小于贷款交易额度,满足公司境内外资金需求。公司与中核财资公司发生的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自然形成的,属于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

公司与中核财资公司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已约定:公司境外成员公司存款利率按照原则上不低于其存放在当地商业银行的同类存款利率执行;向公司及其成员公司提供自营贷款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公司及其成员公司从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贷款利率执行;向公司及其成员公司提供其他业务收费标准应原则上不高于其他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故公司在中核财资公司存款及中核财资公司向公司提供融资,与公司在其他商业银行的存贷业务并无实质差异,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2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0

债券代码:253674 债券简称:24同方K1

债券代码:256001 债券简称:24同方K2

债券代码:256597 债券简称:24同方K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44,031.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合计数如有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情况说明

1.坏账减值准备

(1)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025年度,公司计提坏账减值准备26,304.21万元,主要为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等。

单位:万元

注:坏账准备包含重分类到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合计数如有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936.00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存货跌价准备包含重分类到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的跌价准备。合计数如有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是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2025年度,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2,522.52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合计数如有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下属参股公司嘉融投资有限公司因已进入解散清退程序,对其原始出资时的内含商誉全额计提减值;陕西省广电同方数字电视有限责任公司因亏损出现减值迹象,经测算后公司对其计提减值准备142.01万元。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6,164.53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合计数如有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下属子公司Technovator International Limited和同方工业有限公司等因现有部分技术预计无法持续带来经济效益,共计提减值6,164.53万元。

5.2025年,公司计提其他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0万元。

6.商誉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公司商誉减值准备期末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合计数如有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共计提各项减值准备44,031.87万元,对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44,031.87万元。

四、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有关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前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 董事会。建立健全覆盖“决策层一管理层一执行层”三个层级的治理架构,董事会负责决策、ESG工作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企业负责执行。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每年度召开董事会。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建立健全ESG管理体系,编制发布《ESG管理手册》,将ESG管理理念和手段融入公司经营发展的全过程。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2

债券代码:253674 债券简称:24同方K1

债券代码:256001 债券简称:24同方K2

债券代码:256597 债券简称:24同方K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5,005,722.7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948,824,943.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50,297,71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50,763,397.09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46%。公司2025年度不送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不会对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1

债券代码:253674 债券简称:24同方K1

债券代码:256001 债券简称:24同方K2

债券代码:256597 债券简称:24同方K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以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比例较小,均系因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而发生,不存在对大股东或其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价格加上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经审查,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均予以认可,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韩泳江先生、吕希强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中核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在实际经营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存在以下情况:

与中核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销售和购买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以及与中核集团相关单位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和保理业务等。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2025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汇总情况如下:

公司在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的,预计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总金额未超出预计发生额总金额。

(四)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2026年度,预计公司主要存在与中核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具体预计如下:

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计区间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于对关联方认定情况的说明

1.中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为公司之关联方

截至2025年底,中核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1.66%的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为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中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2.因关联自然人兼任或控制形成的关联方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还存在因中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董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兼职或控制而形成的关联方。

3.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4.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1号

法定代表人:申彦锋

注册资本:5,9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

经营范围: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专营;核军用产品、核电、同位素、核仪器设备的生产、销售;核设施建设、经营;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处置;铀矿勘查、开采、冶炼;核能、风能、太阳能、水能、地热、核技术及相关领域的科研、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国防、核军工、核电站、工业与民用工程(包括石油化工、能源、冶金、交通、电力、环保)的施工、总承包;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建筑机械、建筑构件的研制、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包境外核工业工程、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化工材料、电子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有色金属、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力供应、售电;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医疗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医疗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核集团总资产为16,812.87亿元,净资产为5,081.91亿元,营业收入为2,497.73亿元,利润总额为315.49亿元,净利润为215.67亿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中核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业务,包括销售和购买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以及与中核集团相关单位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和保理业务等。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有国家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进行;

(2)没有政府定价的,按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执行;

(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通过在成本核算加税费的基础上双方协商来确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业务发生时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认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中核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发生的日常交易系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业务,主要为了加强与中核集团及其所属单位的业务融合,为中核集团数智化转型等业务需求提供专业解决方案,统筹利用各自的资源和市场,充分发挥竞争优势。相关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比例较小,均系因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而发生,交易内容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定价具有公允性,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其关联方输送利益事宜,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5

债券代码:253674 债券简称:24同方K1

债券代码:256001 债券简称:24同方K2

债券代码:256597 债券简称:24同方K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财务公司”或“财务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21日,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目前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

企业名称: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10号楼7至8层、2层203及204号

法定代表人:梁荣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11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27235R

注册资本:877,164万元人民币

中核财务公司目前持有的金融许可证业务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下转64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