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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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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49版)

注:(1)具体交易主体包括上述关联人的下属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主体或其设立的项目公司;(2)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结合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和公司经营情况,对2026年度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做出如下预计: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1)具体交易主体包括上述关联人的下属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主体或其设立的项目公司;(2)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昆山及成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及成”)

(1)注册资本:88,675.1917万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吴稳

(3)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路1288号

(5)主要股东:新加坡及成企业公司持有其92.21%股权、香港及成有限公司持有其7.79%股权。

(6)主营业务: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与制造、自有房屋租赁服务等。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昆山及成的总资产为63,667.01万元,净资产11,691.62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213.48万元,净利润-19.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有公司8.02%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吴启权为昆山及成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将昆山及成认定为关联方。

2、长园视觉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视觉”)

(1)注册资本:1,875万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张晶

(3)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八路9号(1号厂房)四楼B区401室

(5)主要股东情况:聚晶汇神科技(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45.3333%股权,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持有其34.6667%股权,北京启明融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0%股权。

(6)主营业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其他专用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销售等。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长园视觉的总资产为22,285.19万元,净资产4,864.67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20,271.38万元,净利润-727.3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持有公司8.02%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吴启权为长园视觉董事,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将长园视觉认定为关联方。

3、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普医疗”)

(1)注册资本:30,918.7315万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杨涛

(3)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4)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横琴国际商务中心801-8017室

(5)主要股东情况:阳普医疗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03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其持股5%以上股东如下:

(6)主营业务:医疗实验室设备和器具制造;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即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才可经营的医疗器械,包括第三类医疗器械和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方可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等。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阳普医疗的总资产为102,692.17万元,净资产62,033.53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48,626.00万元,净利润1,453.0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阳普医疗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4.38%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将阳普医疗认定为关联方。

4、珠海格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金新能源”)

(1)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杨涛

(3)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8号1栋1层103-082室(集中办公区)

(5)主要股东情况: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82.5%股权,先导新能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持有2.5%股权,长园深瑞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15%股权。

(6)主营业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等。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格金新能源的总资产为178,173.28万元,净资产127,921.35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84,417.41万元,净利润4,812.1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4.38%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格金新能源控股股东。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将格金新能源认定为关联方。

5、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深瑞”)

(1)注册资本:5000万泰铢

(2)注册地址:泰国

(3)股东情况:

(4)主营业务: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领域、配网自动化领域及工业自动化领域系列产品与设备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经营泰国电网二次系统相关产品的系统集成和二次总包业务。

(5)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泰国深瑞的总资产为2,031.66万元,净资产1,004.36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547.63万元,净利润141.6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持有泰国深瑞49%股权,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泰国深瑞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将泰国深瑞认定为关联方。

6、南京隐碳能云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隐碳基金”)

(1)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2)执行事务合伙人:隐山投资咨询(南京)有限公司

(3)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9号B2幢北楼4层401-203室

(5)主要合伙人情况: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南京云快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东南高新产业发展基金企业(有限合伙)、隐山投资咨询(南京)有限公司。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隐碳基金的总资产为7,953.31万元,净资产7,762.06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 -191.9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持有隐碳基金50%合伙份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将隐碳基金认定为关联方。

7、成都深瑞同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华科技”)

(1)注册资本:1,800.00万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侯亮

(3)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6栋1单元6层6号

(5)主要股东情况:成都同瑞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占比44.44%、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持股占比30.56%、成都同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占比25%。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终端计量设备销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同华科技的总资产为 7,425.18万元,净资产1,527.04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7,003.93万元,净利润239.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持有同华科技30.5556%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将同华科技认定为关联方。

8、珠海市诚邦达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诚邦达”)

(1)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候山林

(3)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汇通三路108号办公1605-3

(5)主要股东情况:候山林持有其80%股权,耿明良持有其20%股权

(6)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家用电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销售代理,通讯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等。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0月31日,珠海诚邦达的总资产为18,897.9万元,净资产6,361.6万元,2025年1-10月营业收入29,980.45万元,净利润643.9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珠海诚邦达及其下属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9、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永长征”)

(1)注册资本:22,319.218万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黄正乾

(3)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4)注册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外高桥工业园区武汉路中段

(5)主要股东:泰永长征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927),截至2025年9月30日,其持股5%以上股东情况如下:

(6)主营业务:开发、生产经营智能型低压电器系列产品、机电一体化工业自动化产品、输配电设备及附件等。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泰永长征的总资产163,811.28万元,净资产103,507.89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65,259.13万元,净利润3,325.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数据摘自泰永长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公司高管担任泰永长征董事,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将泰永长征认定为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与昆山及成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综合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综合能源”)于昆山及成名下园区投资建设苏州昆山及成通讯绿色智慧园区示范项目,预计2026年度继续向昆山及成提供分布式光伏发电节能及相关服务,昆山及成应支付其使用长园综合能源所供给电能的费用,用电费用根据园区的实际用电量乘以实际执行的电力交易市场购电电价计算。

2、与长园视觉发生的关联交易

(1)提供服务

长园视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运泰利”)参股公司,从事超高精度尺寸测量定制化设备的研发及生产,预计2026年度通过公司子公司珠海运泰利等接单后转单给长园视觉的方式开展业务,子公司按照客户订单金额(含税)的2%向长园视觉收取服务费。

(2)物业租赁

长园视觉2026年度拟承租公司位于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八路的长园智能产业园研发楼以及宏广电子厂房、宿舍,前述物业的租金与公司向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租户给予的价格基本一致,定价公允。

3、与阳普医疗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医疗精密(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医疗精密”)主要研发、生产医疗器械自动化设备,已获取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6年度预计向阳普医疗销售医疗器械自动化设备,产品交易价格采用成本加成方式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毛利率水平与其开展的其他非关联第三方公司项目毛利率水平基本一致。

4、与格金新能源发生的关联交易

(1)产品销售及提供服务

公司预计2026年将向格金新能源销售与光伏相关经营业务的产品及服务,包括光伏设计服务及光伏运维管理服务,前述光伏相关经营业务产品及服务的交易价格基本依据项目装机容量及单位价格、参考市场行情确定。

(2)接受服务

格金新能源于公司子公司承租的格创·园谷厂房屋顶投建的光伏电站已投运,2026年度公司子公司在该园区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将使用前述分布式光伏电站所供给电能,电费根据尖峰平谷等各时段对应的实际用电量和实际执行的电力交易市场购电电价的8折确定。

5、与泰国深瑞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6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深瑞”)预计继续向泰国深瑞销售配网系列屏柜、插件等产品,销售价格与长园深瑞向非关联第三方销售价格基本一致。

6、与隐碳基金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能源”)预计2026年继续向隐碳基金销售充电桩及提供相关的交付实施服务,充电桩及相关服务的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7、与同华科技发生的关联交易

(1)产品销售

子公司长园深瑞、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2026年预计向同华科技销售光伏储能电站的综自产品及电力电缆附件,销售价格以产品成本定价方式确定,与长园深瑞、长园电力向非关联第三方出售相关产品价格基本一致。

(2)产品采购

子公司长园能源基于业务开展需要,2026年预计向同华科技采购源储智控系统及数字能控系统,包含软硬件系统集成及配套服务,主要用于新能源配储项目。交易价格参考市场询价、行业平均水平确定。

8、与珠海诚邦达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2026年预计向关联方珠海诚邦达采购标准件及电子元器件,用于消费类电子、汽车新能源等行业的智能化测试设备及自动化产品生产。公司已在2025年年底取消珠海诚邦达供应商资格,本次预计相关交易系2025年已启动项目的未完结订单所致。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向多家供应商询价对比后确定合作对象。

9、与泰永长征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子公司长园深瑞2026年预计向泰永长征销售定制化软件产品,长园深瑞采用成本加成法,基于工作量及行业同类项目综合评估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是公司从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出发所作出的市场化选择。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ST长园 公告编号:2026023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管薪酬发放方案审议情况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6年1月制定的《董事、高管2025年度绩效考核表》《2025年长园科技集团董事高管年度薪酬考核方案》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的董事、高管2025年度薪酬方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其他工作职务的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年度绩效考核评估工作,制定前述考核对象2025年度绩效薪酬发放方案,并确认公司时任/在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的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非董事兼任)2025年度薪酬发放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

1、关于原董事长乔文健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考核期间乔文健历任公司副总裁、总裁、董事长,并自2026年1月8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鉴于乔文健于2025年11月底被实施留置后无法履职,结合其2025年度薪酬方案及履职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个人分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确定乔文健2025年度应发薪酬总额为162.8655万元(税前)。

2、关于原董事长吴启权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原董事长吴启权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9月12日辞去公司总裁及董事长职务。吴启权2025年度应发放薪酬总额为165.0960万元(税前),为其在任期间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为0万元。

3、关于董事邓湘湘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考核期间邓湘湘自2025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结合其2025年度薪酬方案及履职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个人分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确定邓湘湘2025年度应发放薪酬总额为106.5528万元(税前)。

4、关于董事陈美川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考核期间陈美川自2025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2025年4月30日起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结合其2025年度薪酬方案及履职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个人分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确定陈美川2025年度应发放薪酬总额为106.6803万元(税前)。

5、关于职工代表董事张广嘉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考核期间张广嘉自2025年5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结合其2025年度薪酬方案及履职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个人分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张广嘉2025年度应发放薪酬总额为122.2033万元(税前)。

6、关于职工代表董事熊胜辉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考核期间熊胜辉自2025年5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结合其2025年度薪酬方案及履职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个人分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确定熊胜辉2025年度应发放薪酬总额为106.538万元(税前)。

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非董事兼任)2025年度薪酬发放

1、关于总裁强卫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考核期间强卫2025年1月-9月任公司副总裁,2025年9月起任公司总裁。结合其2025年度薪酬方案及履职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个人分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强卫2025年度应发放薪酬总额为219.9798万元(税前)。

2、关于常务副总裁王伟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考核期间王伟自2025年1月起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结合其2025年度薪酬方案及履职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个人分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确定王伟2025年度应发放薪酬总额为145.4479万元(税前)。

3、关于副总裁姚泽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考核期间姚泽自2025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2025年4月29日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姚泽2025年度应发放薪酬总额为82万元(税前),为其任职期间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为0万元。

4、关于董事会秘书顾宁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考核期间顾宁自2025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结合其2025年度薪酬方案及履职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个人分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确定顾宁2025年度应发放薪酬总额为163.6156万元(税前)。

四、2025年度公司时任/在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合计金额为1,486.93万元。其中说明如下:

1、考核期间新任董事薪酬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其任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其任职之日起算,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于董事会聘任之时起算。薪酬总额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

2、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批,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和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职务津贴2.2万/月,不进行绩效考核。其中包括董事杨诚、独立董事关天鹉、独立董事王苏生、独立董事张宇、独立董事丘运良(离任)、独立董事彭丁带(离任),合计津贴105.94万元。

3、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董事、高管进行2025年度绩效考核评估的议案》。经考核,作为考核对象的董事、高管2025年绩效薪酬总额为547.96万元,吴启权(离任)、姚泽的2025年绩效薪酬为0万元。

4、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前述考核人员2025年度应发放绩效薪酬采取递延支付方式分次发放,第一年支付经核定总额的70%、第二年支付经核定总额的30%。

五、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的议案》。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ST长园 公告编号:2026022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1)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之七十;(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3)当年年度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25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且2025年度公司亏损且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报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12,108,150.8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母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636,042,184.56元,加本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未分配利润77,238,942.06元,减本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770,911,393.32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70,911,393.32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98,512,016.43元,不属于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形。

三、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合计占总资产的50%以上但分红比例低于50%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1)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之七十;(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3)当年年度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经审计,公司2025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2025年度公司亏损且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了支持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将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六、其他及相关风险提示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计划于2026年05月15日15:00-17:00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ST长园 公告编号:2026027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深瑞”)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电力”)向光大银行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 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运泰利”)向光大银行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 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欧拓飞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欧拓飞”)向光大银行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 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共创”)向光大银行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长园医疗精密(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医疗”)向光大银行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 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合计27,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三年,公司为前述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长园共创的少数股东为员工持股平台珠海市汇智共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长园共创1.7%的股权,不为长园共创本次授信申请提供担保;珠海医疗的其他股东为员工持股平台祥合精密科技(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珠海医疗27.54%股权,不为珠海医疗本次授信申请提供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长园电力、控股子公司长园共创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其中:长园深瑞20,000万元、长园电力5,000万元、长园共创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为前述子公司授信申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长园共创的少数股东为员工持股平台珠海市汇智共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长园共创1.7%的股权,不为长园共创本次授信申请提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前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长园深瑞

2、长园电力

3、长园共创

4、珠海运泰利

5、珠海欧拓飞

6、珠海医疗

(二)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满足经营资金需求、保障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子公司长园深瑞等开展融资业务,并由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融资担保对象包括非全资子公司长园共创、珠海医疗,长园共创、珠海医疗其他股东为员工持股平台,未提供担保;担保对象长园电力、长园共创、珠海运泰利、珠海欧拓飞、珠海医疗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能对本次融资担保对象保持良好控制,可以及时掌握资信状况,本次提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564,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1.6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42.4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16,765.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3.2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3.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ST长园 公告编号:2026028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5栋3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2025年度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含子议案)、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含子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议案5中各子议案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相关子议案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投资者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公司接受股东会现场登记。

2、登记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证券部;邮政编码:518057。

3、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并注明“拟参加股东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部门: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电子邮箱:zqb@cyg.com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ST长园 公告编号:2026020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国际”)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针对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德皓国际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具体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5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德皓国际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针对前述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了专项说明,德皓国际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2025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采用追溯重述法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至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部分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2025年度公司经营、董事会会议工作等情况,编制了公司《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审计,2025年度公司亏损且存在未弥补亏损,202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了支持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下转65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