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73版)
二、担保额度具体情况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情况
■
(二)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情况
■
(三)公司为联营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情况
■
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经营决策层可以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合理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三、公司及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江海经济园区
4、法定代表人:朱钰峰
5、注册资本:585,031.6427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四顶山路与乳泉路交口东南角
4、法定代表人:吴建文
5、注册资本:219,910.24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
4、法定代表人:崔晓龙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开发太阳能电站,并提供光伏全套系统解决方案,为集成设备、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采购及维修维护提供服务;研究、销售:太阳能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投资管理;电力技术咨询,承装电力设施;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二)光伏集成科技、新能源领域的投资;(三)受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3、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四)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五)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工程建设管理;(六)新能源智能汽车和汽车零部件销售及售后服务,以及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盐城市阜宁经济开发区香港路888号(A)
4、法定代表人:韩春荣
5、注册资本:57,477 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五)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疏港路1号龙潭物流基地3-100号
4、法定代表人:丁浩
5、注册资本:60,0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六)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鸠兹大道18号
4、法定代表人:施佳伟
5、注册资本:8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七)合肥鑫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合肥鑫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乳泉路与四顶山交口东南角
4、法定代表人:吴建文
5、注册资本:1,8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八)广德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德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经济开发区光藻路12号
4、法定代表人:韩春荣
5、注册资本:12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九)芜湖协鑫晶曜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芜湖协鑫晶曜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芜湖市湾沚区新芜经济开发区北航芜湖通航创新园5号楼9层02-01室
4、法定代表人:施佳伟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十)协鑫集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
1、公司名称:协鑫集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一号环球贸易广场17楼1703-1706室
4、董事:张坤
5、注册资本:800万港元
6、经营范围:太阳能材料、设备、电子电器的销售、采购、进出口;咨询服务。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十一)协鑫集成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PTE. LTD.)
1、公司名称:协鑫集成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PTE. LTD.)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22 Sin Ming Lane #06-76 Midview City Singapore 573969
4、董事:张坤、方建才、郑加镇
5、注册资本:50万新加坡元
6、经营范围:Engineering services in clean energy systems.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十二)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Gmbh
1、公司名称: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Gmbh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Leopoldstr 8 80802 Munich, Germany
4、董事:Philipp Matter、张坤、方建才
5、注册资本:2.50万欧元
6、经营范围: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系统工程服务(如太阳能),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相关业务及产品和相关配件的销售。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十三)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LLC
1、公司名称: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LLC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One Market Street, Steuart Tower, Suite 1800, San Francisco, CA 94105
4、董事:郑任
5、注册资本:30万美元
6、经营范围:清洁能源材料及设备的制造、投资、销售、工程。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十四)GCL Solar Japan Co.,Ltd.
1、公司名称:GCL Solar Japan Co.,Ltd.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東京都千代田区丸之内2-3-2邮船大厦1F
4、法定代表人:张坤
5、注册资本:500万日元
6、经营范围:清洁能源的市场开拓 、清洁能源发电设备的投资、清洁能源的贩卖、清洁能源发电设备相关的安装工程、所有前述业务相关的一切业务。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十五)潜山鑫能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潜山鑫能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安徽潜山经济开发区皖水路0128号沪潜产业园4号楼
4、法定代表人:吴春香
5、注册资本:4000万元
6、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以上所有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等依据被担保公司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1、随着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及子公司各项业务的快速开展,根据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和子公司等需加大融资能力,通过提供担保,解决子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子公司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分享子公司的经营成果。
2、本次担保对象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3、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发生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2,676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12.29%,公司未发生违规及逾期担保情形。
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6-029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海外销售主要采用美元及欧元结算,受汇率波动的影响较为明显,随着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外汇结算业务量的逐步增加,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充分利用外汇工具,降低汇率变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远期结售汇品种及业务规模
公司拟在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规模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额度累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企业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者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其仍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外汇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因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若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将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目前公司海外赊销业务全面采用出口信用保险控制回款风险,并且拥有一定量的外币融资额度可用于调剂反向购汇平仓处理。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对订单进行调整,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公司可以采取部分金额操作远期的方法,并且向银行申请30-60天的展期权限。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额度,做好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将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将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应收账款的管控力度,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进行,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不得超过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总额,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6-030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概述
1、投资目的: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用于开立日常结算所需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资金的时间价值。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
3、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的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在购买结构性存款时与相关主体如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7、审议程序:本次公司拟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授权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授权实施: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风险及控制措施
投资风险: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仍然会受到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内的资金仅限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不得进行证券投资等其他对外投资行为。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结构性存款,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用于开立日常结算所需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可以提高存量资金的效益,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6-03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盘点、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5年度各项减值准备12,624.25万元,明细如下表:
■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
■
2、存货
■
3、固定资产
■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12,624.25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550.41万元,相应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550.41万元。本次计提的减值损失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计提程序合规、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6-032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3 号)核准,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的股票,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1,524,533,040股新股。根据最终投资者申购情况,公司实际向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等1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3,230,764股,新增股份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2,999,983.00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1,382,075.35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91,617,907.65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汇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苏州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内。此次发行股份事宜已由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6日以“苏亚验[2021]2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0,718.01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8,443.78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为 1,635.56万元 ,两者合计为30,079.34万元,扣除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9.34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1年1月29日,公司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本次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能源”)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合肥新能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合肥新能源将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宁集成”)已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阜宁集成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光电”)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合肥光电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2021年2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光电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合肥光电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2022年3月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新能源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合肥新能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2022年3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集成”)已在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乐山集成与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2022年3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山集成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乐山集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2022年11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新能源”)已在徽商银行芜湖湾沚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芜湖新能源与徽商银行芜湖湾沚支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表:
■
注释1: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公司已将“阜宁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已注销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注释2:公司已于2021年3月21日注销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于2021年9月30日注销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释3: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已将“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募集资金用于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以及乐山协鑫集成10GW高效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5GW)项目。公司已于2022年3月28日注销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释4: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乐山协鑫集成10GW高效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5GW)项目”募集资金用于“芜湖协鑫20GW(一期10GW)高效TOPCon光伏电池片制造项目”。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8日注销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于2022年11月29日注销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年度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结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及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合理安排使用。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4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下转67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