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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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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86版)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合计值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灵科”)与保荐机构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不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7,9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2025年度累计置换的总金额为731,547.96元。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2025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募投项目“年产车用及工业级传感器600万只生产研发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公司拟通过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即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6〕45号)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重大违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选择了流动性好、中低风险(风险等级评级为R1)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中低风险(风险等级评级为R1)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信托等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具体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中低风险(风险等级评级为R1)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了流动性好、中低风险(风险等级评级为R1)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旨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开展和日常资金使用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0,113份

●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9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历次授予情况

(三)行权数量和行权人数的调整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及1 名激励对象担任监事,已不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8,127份股票期权;同时鉴于公司2023年业绩完成情况介于触发值至目标值之间,本次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91.14%,因此公司将注销剩余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090份股票期权。综上,本次合计注销118,217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人数为28名,实际行权数量为103,625 份。

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2023年业绩完成情况介于触发值至目标值之间,本次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91.14%,因此本次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673 份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人数为6名,实际行权数量为27,441份。

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100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实际行权人数为25名,实际行权数量为108,596份。

(四)各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103,625股,占可行权总量的100%,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全部行权完毕。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103,804股,占可行权总量的95.59%,剩余4,792份股票期权因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公司将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将前述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792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27,441股,占可行权总量的100%,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全部行权完毕。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3年11月10日,等待期分别自股票期权相应授予之日起17个月、29个月,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4月9日届满。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名;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50%,且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100%,因此本次可行权数量为30,113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

(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离职或个人特殊情况导致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注销处理。

三、本次可行权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业绩完成情况已高于目标值,本次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100%。本次可行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予日:2023年11月10日

(二)可行权数量:30,113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行权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可行权人数:6人。

(四)行权价格:42.02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七)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为自相应授予之日起2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之日起4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行权有效日期为2026年4月29日-2027年4月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具体情况: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拟行权的6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30,113份。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博爱方本(苏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敏芯微电子本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注销的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于2026年4月9日届满,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依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 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方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议案所述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经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授权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以及实施的具体时间。在后续具体实施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奉忠,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晖,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潘帅,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减少8万元。

公司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交的选聘文件进行了审议,从其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审计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