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95版)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对上述追认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审议,出席会议的8名董事(无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在审议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过程中,在对公司与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集团”)、湖北福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生物”)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3名关联董事谭少群先生、冯东兴先生、冯俊秀先生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对公司及子公司与惠之美集团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出席会议的8名董事(无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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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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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少群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住所: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大道
经营范围:企业资产管理,实业投资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福星集团(控股股东)资产总额为272,978万元,负债总额为41,97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31,001万元。2025年度,福星集团营业收入1,142万元,实现净利润-2,326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湖北福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惠雯
注册资本:9,284.8万元
住所:汉川市沉湖镇福星街18号
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生产;饮料生产;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 食品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技术进出口;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福星生物资产总额为29,038万元,负债总额为4,95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4,088万元。2025年度,福星生物营业收入6,138万元,实现净利润1,04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惠之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关联方介绍。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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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福星集团、福星生物和惠之美集团近年来经营业绩稳定,财务状况及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电和蒸汽的销售、接受物业管理等服务。关联交易定价是在双方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成本水平,通过平等协商确定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将由进行交易的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必要和正常的,其交易价格的确定依照市场定价原则制定,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追认2025年度与惠之美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实际交易时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3、相关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4、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6年5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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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8属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2和议案1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5月20日(9:30一11:30,14:00一16:00)。
3、登记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8楼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7楼
邮编:430023
联系电话(传真):027-85578818
联系人:常勇
5、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26”,投票简称为“福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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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8,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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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