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6-02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副总经理丁曼如因个人原因暂无法履职,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0,811,620,443.12元,实收股本1,425,353,248.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目前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综合考虑公司长期的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启迪环境深耕环保行业,坚持以创新技术为引领,下设启迪环境研究院,通过研发模式创新,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协同发展。公司立足环保能源一体化发展方向,深化与高校及科研机构合作,高效转化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主营业务覆盖固废收集处置全产业链及水务生态综合治理全领域,构建起数字环卫、水务生态、固废处置、环卫车辆及环保设备制造等核心业务板块。公司业务服务涉及能源环保领域相关的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工程设计、市场开发、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等环节,实现了项目生命周期的全覆盖,坚定不移走技术引领、产业链协同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一)公司主营业务介绍
数字环卫:经营范围涵盖环卫项目运营、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公厕建设与运营、水域保洁、园林绿化养护、数字环卫、城市大管家、美丽乡村综合治理等环境一体化服务。致力于打造“数字环卫创新示范新模式”,充分发挥启迪数字环卫在新兴技术与传统环卫产业融合的优势,通过无人智能环卫装备、数字环卫云平台等,构建数字化、智能化、无废化城市环卫解决方案。
水务生态:业务范围包括水务投资、智慧环保、水环境产品与装备、水环境科技、供应链业务等。公司为中国城镇和大中型企业节能减排、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采取“技术+管理+资本”的发展战略模式,为不同行业水环境和生态修复项目提供包括综合治理前瞻性规划、咨询、投融资、工程建设、高效节能环保设备生产及产品集成、以及运营管理在内的整个项目全过程服务,为中国城市环境治理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固废处置:覆盖生活垃圾处理、有机固废资源化利用、医疗废弃物处理处置等类型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以垃圾焚烧发电为核心业务,建设综合性垃圾能源站,实现多种垃圾协同处理、多种能源按需输出和系统能效总体优化,打造“清洁、环保、循环、智能”的标杆示范项目。
环卫车辆及环保设备研发制造:主要从事环卫专用车及环保装备的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
(二)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1、数字环卫服务业务主要采取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环卫主管部门等签订相应协议,提供垃圾分类、垃圾回收、垃圾中转站建设、市政基础设施保洁清扫等一揽子城市环卫服务方案;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清扫等智慧环卫服务领域,并衍生出环卫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环卫城市公共设施消杀等综合性城市服务项目。
2、水务生态业务主要采取用 BOT、EPC 等方式,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门签署以城市供排水一体化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的业务许可经营;同时公司在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领域具备并开展项目咨询评价资质业务。
3、固废处置业务一般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即公司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市政管理部门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为特定区域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收取服务费,项目具体实施方式包括 BOT、TOT、PPP、托管运营等。
4、公司全资子公司启迪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环卫专用车及环保装备的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启迪合加新能源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具有独立自主开发研制新产品的能力,建立了国内较为领先的环卫专用车及环保设备生产线。
(三)经营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53亿元,同比减少11.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26亿元,本年比上年增长1.0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8亿元,较上期发生额减少21.0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78.2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20亿元,同比减少196.59%。
公司在环境产业各细分领域经营概述如下:
数字环卫业务主要营业收入来源包括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及清运、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公厕管理及园林绿化业务,2025年度,环卫板块锚定“未来城市的人工智能运营商”转型方向,聚焦环卫运营提质、市场拓展提速、数字化转型提效、协同创新提力为重点工作推进。针对退场项目优化人员、处置遗留问题,严控成本支出;对大型环卫车辆等资产统筹盘点、跨区域调拨,提升资产利用率与盘活收益;优化人员结构、强化人才管控。2025年度,环卫业务新签合同总额约12.76亿元。截至2025年底,公司在执行的环卫一体化业务年化合同额22.56亿元,总合同额约280.37亿元。
水务板块在运营项目包括污水项目30个,设计规模218.13万吨/日;供水项目4个,设计规模 73.5万吨/日;中水项目1个,设计规模为6万吨/日,报装及工程管理项目2个,管网运维项目1个。报告期内,坚持“办健康企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长期主义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稳定运营、合规达标治理、清欠攻坚、降本增效”四大核心目标,统筹推进生产经营与改革发展。面对行业标准向“瞬时值”精准管控转型、进水水质冲击常态化、监管执法日趋严格以及供水安全事件警示等多重压力,板块整体经营业绩虽承压前行,但在工程建设韧性、运营保障能力、系统性风险防控及现代企业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扎实成效。
固废处置业务目前在运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量为5600吨/天;有机固废(包括餐厨、厨余、尾菜)处置量为1460吨/天;医疗废弃物处置量为60吨/天。2025年度,各运营项目继续秉持精细管理,挖潜增效的工作思路。2025年度,零碳板块紧扣“稳中有进、进中促稳”工作总基调,统筹安全环保、生产经营、风险化解与提质增效各项工作。持续推进环保技改与达标排放,完成关键设备升级改造,全面筑牢安全环保底线;强力推进工程结算、清收清欠、债务化解与资产盘活,多措并举改善现金流与资产质量,有效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坚持精益运营与创新驱动,板块发展质量与可持续能力提升,在复杂挑战中实现稳经营、提质效、防风险、促发展的年度目标。公司打造了济南发电及医废项目两个示范项目。有机板块重点推进运营项目提质增效,强化经营管控、深挖盈利潜力。聚焦停滞及退出项目,细化处置方案、强化推进力度,全力推进项目退出、移交及处置工作。
启迪合加新能源主要从事路面清洁和垃圾收运两大类环卫专用车的生产,目前已开发出各类环卫专用车。截至2025年底,合加汽车产品有效公告72款。启迪合加新能源依托内部协同为主、外部拓展为辅的市场布局,同时通过园区租赁、报废车盘活实现资产增值,研发侧聚焦环卫装备模块化、智能化升级,保障产品公告与资质合规。
本报告期,公司紧扣稳经营、提质效、防风险、促转型主线推进各项工作,坚持以数字化与绿色化双轮驱动发展,在筑牢项目安全合规运营底线的同时,深化智慧化升级与数字化转型,以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持续推进产学研用协同与产业链资源整合,加快核心技术迭代升级与科技成果高效转化,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无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2025年度相关重要事项公告索引如下:
■
2、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若公司2026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6-026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和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启迪环境”) 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关联担保增加计提预计负债议案》、《关于对关联法人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相关事项计提预计负债以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预计负债和减值准备概况
(一)对参股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增加计提预计负债
1、关联担保背景情况概述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顿新能源”)因投资建设锂离子动力电池及系统建设项目的需要,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金租”)融资本金人民币 80,000 万元,期限为 4 年。公司按当时的持股比例(28.82%)为该项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桑顿新能源及其控股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为此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100])。
因桑顿新能源未能如期支付相应租金,民生金租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各方协商一致,该诉讼事项达成和解并收到了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调解书》:公司对桑顿新能源截至2020年10月15日欠付民生金租款项,按照28.82%的比例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已于2022年-2024年累计计提预计负债19,385.01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破产重整进展暨相关处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
2024年6月5日,桑顿新能源被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2026年3月17日,公司向桑顿新能源函发出《关于对担保事项涉及债权情况的确认函》;2026年4月1日,桑顿新能源复函,明确其重整管理人确认其对民生金租的债权本金56,752.73万元、利息37,274.84万元、其他235.22万元,合计94,262.79万元。
2025年9月24日,公司被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启迪环境清算组为临时管理人。预重整期间,公司依法接收、审核债权人申报债权。2025年11月04日,公司收到民生金租申报的对桑顿新能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形成的担保债权:本金54,056.34万元、利息68,297.21万元、其他:235.22万元,合计:122,588.77万元。
2、本次计提预计负债情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上述情况出具《关于民生金租与桑顿新能源、启迪环境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有关事宜之初步法律分析意见》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主张担保债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停止计息的,人民法院对担保人的主张应予支持。”本案中,民生金租为债权人,桑顿新能源为主债务人,启迪环境为担保人,鉴于主债务人已于2024年6月5日正式进入破产程序,因此案涉主债务应从2024年6月5日停止计息,担保人亦有权主张案涉担保债务应从2024年6月5日停止计息。
综上,经公司及临时管理人的初步审核,公司就承担该项担保责任应确认的担保债权预计为27,166.54万元(即94,262.79×28.82%,最终以法院裁定为准)。考虑到桑顿新能源及其控股股东桑德集团均已进行破产重整程序,偿债能力极为有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5年12月31日对该项担保义务增加计提预计负债7,781.52万元,该事项对公司的损益影响为信用减值损失增加7,781.52万元。
(二)关于对关联法人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计提预计负债
1、关联租赁背景情况概述
2022年,公司与启迪控股签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写字间租赁合同》(合同编号:KJDS-2022-005),合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约326.07万元,其间,公司因流动性压力,存在长期欠付房租触发合同违约情况,合同约定延迟支付违约金利率为日百分之一;2022年,公司与启迪控股签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写字间租赁合同》(合同编号:KJDS-2022-015),合同期限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约129.58万元,其间,公司因流动性压力,存在长期欠付房租触发合同违约情况,合同约定违约金利率为日百分之一;
2023年,公司与启迪控股签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写字间租赁合同》(合同编号:KJDS-2023-013),合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约526.37万元,其间,公司因流动性压力,存在长期欠付房租触发合同违约情况,合同约定违约金利率为日百分之一;
2024年,公司与启迪控股签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写字间租赁合同之续租协议》(合同编号:KJDS-2023-013续1),合同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约527.81万元,其间,公司因流动性压力,存在长期欠付房租触发合同违约情况,合同约定违约金利率为日百分之一;
2024年12月2日,公司与启迪控股签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写字间租赁合同》(合同编号:KJDS-2025-008),合同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约526.37万元,其间,公司因流动性压力,存在长期欠付房租触发合同违约情况,合同约定违约金利率为日万分之五。
2、债权申报及征询律师意见
2025年9月24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鄂05破申37号决定书,依法对启迪环境启动预重整程序。2025年9月26日,启迪环境临时管理人发布《债权申报通知》。启迪控股已就上述房屋租赁合同项下欠付租金及违约金等向公司申报了相关债权。其中,申报本金509.93万元、其他7,677.81万元,合计8,187.74万元,公司初步审查对该部分债权做了暂缓认定处理并提交了临时管理人。
本着谨慎性原则,同时为妥善处理上述合同违约及债权认定事宜,公司向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咨询,律师结合现行法律及本案实际履约、违约情况出具了《关于启迪控股与启迪环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有关事宜之初步法律分析意见》如下:结合司法实务案例,本所律师认为案涉前四份合同约定的“日百分之一”违约金标准被认定为违约金过高的可能性较大。经检索公开案例,存在法院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认定“日百分之一”违约金过高并酌减为“日万分之五”的案例。结合本案案涉最后一份《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写字间租赁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标准为“日万分之五”的情况,本所律师倾向于认为,本案整体上按照“日万分之五”酌定违约金具有合理性。
综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拟对关联法人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计提预计负债金额合计437.58万元。该事项对公司的损益影响为营业外支出增加437.58万元。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下转702版)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6-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除丁曼如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丁曼如因个人原因暂无法履职,无法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2. 公司董事长王翼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宋澜涛先生及财务总监邬轶材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重要事项公告索引如下:
■
2、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若公司2026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翼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邬轶材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强军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翼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邬轶材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强军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