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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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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13版)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公证天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2026年建议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作为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5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2人。

(7)公证天业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9,306.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980.1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706.31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0家,审计收费总额8,548.62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佑敏

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4年8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迪威尔(688377)、腾龙股份(603158)、华宏科技(002645)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路凤霞

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4年8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亚星锚链(601890)、扬电科技(301012)年度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微

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4年8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华光环能(600475)、腾龙股份(603158)、华宏科技(002645)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依据被审计单位年度资产规模,综合考虑业务复杂程度是审计机构收费的通

行做法。2025年度审计酬金为人民币20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40万元),经与公证天业沟通磋商后,在原有审计范围不变的前提下,2026年年度审计酬金商定为人民币20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40万元),不含审计人员相关的其他如差旅、住宿等现场审计费用,该类费用在发生时据实报销。同时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等与公证天业在上述审计费用基础上,协商确定2026年度最终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证照、诚信记录、业务情况及其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证天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续聘其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理由充分、恰当,选聘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6-045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本次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被担保对象江苏汇显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4月28日,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1、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2026年度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45.2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及前述复合担保等。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股权质押、资产抵押、留置、定金及前述复合担保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债权转让等。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预计的担保额度为3.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被担保对象预计的担保额度为242亿元(包含本年度新增担保事项的占用额度和之前年度发生但本年度仍存续的担保事项的占用额度,不含单事单议履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审议同类事项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被审议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获得担保额度。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及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及担保调剂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2、担保额度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注:本表中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方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2MA07T0QG8Y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

5.法定代表人:李俊峰

6.注册资本:2,053,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3日

8.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配套元器件、机器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公司直接持有固安云谷53.73%的股份,通过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固安云谷25.65%的股份,因此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固安云谷79.38%的股份。经查询,固安云谷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二)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国显”)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056677344A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龙腾路1号4幢

5.法定代表人:高孝裕

6.注册资本:718,623.478183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2年11月19日

8.经营范围:新型平板显示产品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昆山国显为公司间接持有96.00%股份的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1.名称: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工研院”)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695472572F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188号3号房

5.法定代表人:朱修剑

6.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9年09月28日

8.经营范围:新型平板显示技术的研发;科技成果的转化和销售;科研副产品的销售;项目投资和咨询;项目开发和引进;会务服务;提供公共研发平台服务;公共信息平台服务以及技术产业孵化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新型平板显示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限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昆山工研院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孙公司。昆山工研院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江苏汇显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苏汇显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汇显”)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27297A91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夏东街658号17层1701室

5.法定代表人:朱修剑

6.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1年09月10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显示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江苏汇显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孙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相关外部评级。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五)苏州国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苏州国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国显”)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ELTFWL6A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章基路 135 号 013 幢 507 室

5.法定代表人:朱修剑

6.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5 年 5 月 30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创业空间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公司直接持有苏州国显50.1%股份,经查询,苏州国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六)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7254810917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夏东街 658 号1801室

5.法定代表人:张德强

6.总股本:139,679.6043 万股

7.成立日期:1998年1月7日

8.经营范围:显示器及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研发、生产限下属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经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母公司数据,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后续具体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担保的方式、期限、金额等将由公司及被担保方与相关机构在合理公允的条件下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方资产优良,具备充足的债务偿还能力。虽然固安云谷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以及上述其他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地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58,885.37万元(含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含本次担保额度,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7.6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74,400.00 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37%,对子公司担保为 1,484,485.37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6-046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上市公司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含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和45亿元人民币的非敞口(低风险)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不含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和45亿元人民币的非敞口(低风险)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业务。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审议同类事项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不含子公司)预计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6-04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关联交易涉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供水、会议服务、污水处理、设备及员工宿舍租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业务,预计2026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额度总计不超过3,172万元,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供水、会议服务、污水处理、设备及员工宿舍租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业务,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截至公告披露日,2025年度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额度为2,464.73万元,预计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额度总计不超过3,172万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预计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额度总计不超过3,172万元。具体类别和金额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固安九通基业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2、固安幸福基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朋酒店

3、固安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固安九通新盛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子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依法存续经营,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供水、会议服务、污水处理、设备及员工宿舍租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业务,各方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合理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承租房产及设备,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生产、运营等费用,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且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形成以下审核意见: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基于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市场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6-048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委托

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理财产品,主要为可转让大额存单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含)委托理财额度人民币10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推进,防范理财风险,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市场、政策、流动性、信用、操作、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可能导致委托理财的收益不及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本次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含)委托理财额度人民币10亿元。

3、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为控制投资风险,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主要为可转让大额存单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委托理财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负责具体办理委托理财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公司将根据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推进,防范理财风险,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市场、政策、流动性、信用、操作、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可能导致委托理财的收益不及预期。

2、应对措施

(1)产品选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做好相关产品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防范风险;

(2)专项制度:公司同时制定了严格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管理原则、决策权限、日常管理和监督、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以控制相关风险;

(3)风险跟踪: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日常监督: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5)公司将以自己的名义设立相关资金账户进行委托理财,不使用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进行理财;

(6)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根据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科目。

五、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6-049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并按要求的施行日起开始执行准则解释19号文。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通知。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执行。除此之外,其他相关会计政策不变,均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通知执行。

4、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9号文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6-050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2026]A64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为-12,166,396,915.59元,实收股本为1,396,796,043.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亏损原因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聚焦AMOLED业务,所处的新型显示产业是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础,也是最具活力的产业之一,全球产业整体规模已超千亿美元。根据CINNO Research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市场AMOLED智能手机面板出货量约9.2亿片,同比增长4.7%。Omdia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AMOLED面板手机市场渗透率已超过50%,并将持续提升;到2032年,预计IT产品AMOLED面板出货年复合增长率达25%,车载显示AMOLED面板出货年复合增长率达30%。

显示面板生产行业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前期固定资产投入规模大、项目建设周期长等特点,产线在发展初期普遍因单位成本较高、规模效应未能充分释放而面临阶段性经营的挑战。所以就目前产业发展阶段,全行业及公司的重心仍在快速提升营业收入和扩大先进的资产规模来获得长期价值成长空间。

(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的原因为:

1、2025年度,下游消费电子行业复苏,智能手机、智能穿戴等AMOLED市场渗透率持续提升,OLED面板整体需求温和增长,产业发展趋势逐渐清晰,国产厂商出货量和市场份额保持向上趋势。公司围绕整体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持续技术创新,优化产品结构,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4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2%。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但受阶段性成本费用投入影响,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

2、公司坚持技术创新,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在2025年发生费用化研发投入10.39亿元。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三、应对措施

精益生产经营,降低生产成本。加强成本控制及降本措施的落地,通过产能及良率提升、物料二元化等一系列措施,对销售成本进行控制,加强经营性现金流出的管控;结合零基预算等管理机制,降本节支;建立维信诺内部有效联动的资金计划管理机制,进行资源统筹,确保经营活动资金收支有效匹配。

优化管理体系,提升运营效率。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制定战略性产品规划、建立前瞻性的技术储备、规范化的内部运作机制、成立产品管理平台和成本规划团队等一系列措施应对整体市场格局变化。公司持续推进精益生产经营,聚焦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核心价值,基于大质量管理理念搭建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经营全过程质量管理革新,提升生产经营效率。

持续强化创新,加速成果转化。AMOLED行业仍处于技术引领期,公司将深化ViP、Micro-LED等核心技术的迭代升级,加速创新技术的规模化商用,加快8.6代线产线建设,扩大高端产能;拓展IT显示、车载显示、智能家居、智能眼镜等AI时代下的显示创新场景,推动显示技术与千行百业深度融合,开辟新航路,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加速市场成果转化。

凭借技术和量产的领先能力,公司持续积极推进一线品牌客户导入,协同终端客户完成产品上市应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增强与品牌客户的黏性和客户稳定性;培育潜在战略客户和高附加值细分市场客户。参考LCD历史发展情况,未来随着OLED产能加速释放、终端应用场景持续丰富,以及供应链本地化程度加深将改善生产成本,行业盈利能力可以得到明显改善。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6-051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国显”)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以评估价格约1.5亿元的自有机器设备与苏州园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园恒”)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1.3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为2年。公司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与苏州园恒签署《不可撤销的担保书》。

本次担保金额不计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融资租赁及近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融资租赁相关金额(含本次融资租赁,不含已履行审议披露义务的融资租赁事项)已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详见附件),须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园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0695413660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 308 号信投大厦 1101-8 单元

5.法定代表人:祁彬

6.注册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3年06 月 19 日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苏州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股95.00%,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00%

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园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总资产404,155.79万元;总负债310,410.75万元;净资产93,745.04万元;营业收入25,208.74万元;利润总额14,489.24万元;净利润10,867.45万元。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

11.苏州园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056677344A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龙腾路1号4幢

5.法定代表人:高孝裕

6.注册资本:718,623.478183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2年11月19日

8.经营范围:新型平板显示产品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昆山国显为公司间接持有96.00%股份的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苏州园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1、租赁物

租赁物为国电光电厂区内设备一台,租赁物评估价格为人民币149,620,208.30元。

2、租赁期限

本租赁附表的租前期及租赁期限共2年,自租赁物购买价款支付日起算。

3、融资额

融资额为租赁物购买总价扣除首付租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整(小写¥130,000,000.00)

4、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为:由特别条款下约定的担保人为本合同项下承租方所有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合同生效

经出租方、承租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五、《不可撤销的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苏州园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鉴于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租方”)已与苏州园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愿意为承租方向贵公司提供以下保证担保:

1、本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承租方因主合同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即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应偿还的租金总额、手续费、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返还财产责任等;贵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及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方应付费用。

2、保证期限为自本担保书签发之日起至因主合同而产生的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个日历年。

3、本保证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保证一经做出即不可更改,且本保证是我公司的连续性义务,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我公司保证责任亦不因主合同或其部分条款的无效而解除或减免。

4、当承租方发生任何迟延履行债务情况时,贵公司可直接向我公司索偿。我公司在接到贵公司书面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履行保证责任,代承租方偿还全部债务。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与苏州园恒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公司及控股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交易对手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良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风险可控。本次实施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本期、未来财务状况以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昆山国显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公司间接持有昆山国显96.00%股份。虽然昆山国显并非公司全资控股,但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把控,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昆山国显及其工融金投二号(苏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提供反担保。

八、融资租赁业务累计发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公司累计十二个月融资租赁业务涉及资产的金额(含本次融资租赁,不含已履行审议披露义务的融资租赁事项)为260,687.01 万元,已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58,885.37万元(含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含本次担保额度,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7.6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74,400.00 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37%,对子公司担保为 1,484,485.37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3.《不可撤销的担保书》。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单位:元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2026-053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9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是于2026年05月2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10号和盈中心C座3A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5、8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将对议案4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2026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05月28日(星期四)17:00止。

2、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股东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股东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2026年05月28日17:00前送达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和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10号和盈中心C座3A层。

4、邮政编码:100085

5、会务联系人:陈志坚

6、联系电话:010-58850501

7、指定传真:010-58850508

8、电子邮箱:IR@visionox.com

9、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7”,投票简称为“维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05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下转7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