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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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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29版)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2026年度预算指标仅作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不代表公司2026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此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报告内容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是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框架内,结合2025年度实际运行情况和结果,分析预测了公司所涉及产业目前的发展阶段、面临的竞争格局、产品需求预期、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及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对公司所属行业和自身产业的影响等,在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坚持战略引领,注重价值导向,稳健发展的原则下编制而成。

二、基本假设

(一)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三)公司主要产品和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四)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存在因资金来源不足、市场需求或供求价格变化等使各项计划的实施发生困难;

(五)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六)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预算编制的基础和范围

本预算的编制是在公司经营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预算所选用的会计政策在各重要方面均与公司实际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一致。

财务预算范围:2026年度预计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全级次企业户数13户。

四、2026年度财务预算主要指标

根据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以及2026年经营计划,经管理团队充分地研究分析,2026年度公司主要指标预计:营业收入52亿元~60亿元。

五、特别提示

本报告为预算值,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经营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426,360,698.90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85,272,139.78元,加上202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654,057,234.41元,减去报告期分配2024年度现金红利99,750,497.58元,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95,395,295.95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往年的利润分配情况,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554,169,43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派发金额为210,584,383.78元,实施分配后母公司结存未分配利润为1,684,810,912.17元。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927,679,627.49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等因素,兼顾公司持续发展的部分资金需求与股东综合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此议案属于关联事项议案,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通过查验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了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中电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表,对中电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电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1.中电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0〕243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14H211000001。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090836Y。

4.注册资本:250,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于2026年2月2日变更为33.11亿元),股东构成如下:

5.法定代表人:刘桂林(公司法定代表人于2026年2月2日变更为李兆明)。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二十层、二十一层。

7.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中电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中电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中电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中电财务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中电财务公司编制完成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中电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银行类同业授信管理办法》《同业存款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转贴现及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中电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关于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中电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中电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中电财务公司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及通过向中电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其内部网络如下:

每日营业终了,结算部将业务数据向财务部传递交账。财务部及时记账,换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将资金核算纳入到中电财务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为降低风险,中电财务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

(4)对外融资方面,中电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严格按照《同业拆借管理办法》,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拆入资金仅为资金头寸的短期调剂需要,发生同业拆借业务及时披露。

2.信贷业务控制

(1)信贷管理

贷款管理实行客户经理负责制,中电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中电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综合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管理办法》《委贷管理办法》《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等,规范了各类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

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中电财务公司授信额度的审批及信贷资产的发放由贷款审批委员会决定。金融市场部门审核通过的授信及贷款申请,风险管理部门出具风险意见后,报送贷款审批委员会审批。

(2)贷后管理

金融市场部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中电财务公司根据《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和损失准备金提取及核销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依据《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3.投资业务控制

中电财务公司主要对存量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包括固定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中电财务公司为规范其有价证券业务,加强对投资业务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中电财务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修改并制定了《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债券投资管理办法》《交易所债券回购管理办法》《基金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上线了投资信息系统加强投资审批、资金出款、风险管控、数据统计、财务核算等管理。

(1)金融交易部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的投资品种、投资比例、价格等要素,进行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的交易。严格控制操作风险,交易时,实行双人办理,一人主办,一人复核制,确保操作指令发送无误。

(2)实行交易与清算分离制度。对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交易用款,由金融交易部投资业务岗经办人员提请资金划拨申请,由金融市场一部调拨资金、结算部负责清算划款、财务部负责记账。

(3)建立中电财务公司自行检查、制约和调整内部活动的自律体系,以保证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业务运作的效率、保证业务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并保证对法律法规的遵循。

4.中间业务控制

中电财务公司中间业务主要为委托贷款业务。

委托贷款业务由中电财务公司金融市场部门负责办理。中电财务公司在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遵循不垫款、不承担风险的原则,即委托贷款必须先存后贷,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存款总额,贷款未到期或到期未收回,委托人不能提取相应的委托存款。委托存贷款期间对其监督使用并且协助收回。

5.内部稽核控制

中电财务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组织体系,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独立内部审计部门--审计部,建立以《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为制度基础,各项业务审计规范为检查重点的“1+N”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审计部负责审查中电财务公司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时督促问题整改,将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对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和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有效发挥“强监督、控风险、促发展”的作用。

6.信息系统控制

中电财务公司的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核心业务系统、统一数据平台、OA系统、用友财务系统、投资管理系统。其中新核心业务系统及统一数据平台由中电金信软件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于2022年11月7日正式投入使用,覆盖了中电财务公司资金结算、信贷管理、外汇管理、同业业务、票据业务等业务。投资系统开发商为上海蜂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2月上线投入使用。中电财务公司各系统间衔接运行良好。

中电财务公司对信息安全管理非常重视,全面做好技术防范措施及日常运维工作,未发生过由于网络安全原因导致的各类事故。中电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主机、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重要设备都采用双机热备的方式运行。2023年,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除了本地实时备份外,中电财务公司还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优刻得数据中心建立了灾备机房,实现核心业务系统数据异地实时备份,做到了生产数据的多重备份,进一步强化了数据安全保障。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中电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中电财务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中电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经查阅中电财务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电财务公司银行存款341.88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9.04亿元;2025年,实现利息净收入4.7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96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2.96亿元。

(二)管理情况

中电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电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最低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后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6.05%,高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最低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总和/流动性负债总和*100%=64.90%,不低于25%。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各项贷款余额/(各项存款余额+实收资本)=61.32%,未高于80%。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0.00%,未超过资本净额。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1.66%,未超过资产总额的15%。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票据承兑业务余额/存放同业余额=2.99%,未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票据承兑+转贴现)/资本净额=16.84%,未高于资本净额。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承兑保证金存款/各项存款=0.01%,未超过存款总额的10%。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1.32%,未高于资本净额的70%。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0.45%,未高于资本净额的20%。

(四)其他事项说明

2025年,中电财务公司对内控制度进行了梳理,新建、修订、废止制度共计37项,其中:新建7项,修订27项,废止3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电财务公司正在执行的内控制度如下:

运营综合管理:《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董事会授权管理专项办法》《重大权限指引》《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领导人员业绩考核评价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董事会提案规范暂行办法》《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跟踪与反馈管理暂行办法》《股东股权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会议管理办法》《会议室管理办法》《公餐卡使用规定》《印章管理办法》《贵州分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签报管理办法》《公文处理办法》《督办管理暂行办法》《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管理细则》《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员工聘用管理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员工考勤与各类假期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因公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因私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公车及交通费用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办公用品管理办法》《介绍信管理办法》《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内部处罚办法(试行)》《其他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职工住房供暖费管理规定》《职工养老金管理办法》《内部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暂行办法》《干部外派交流管理办法(试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品牌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干部选拔聘用工作程序规定》《培训工作细则》《从业人员职业规范及行为守则》《员工履职回避制度管理办法》《金融市场部门绩效分配暂行办法(试行)》《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无形资产管理办法》《值班管理办法(试行)》《授权管理办法》《分公司管理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管理创新管理办法》《贵州分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贵州分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福利管理实施细则》《贵州分公司考勤管理实施细则》《贵州分公司车辆管理规定》《贵州分公司信息科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贵州分公司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贵州分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贵州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表(试行)》《物业租赁经营管理办法》《许可证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闲置及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分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财务报告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营业费用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现金、支票、财务印章和重要单证管理办法》《银行账户和支票管理办法》《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发票管理办法》《资本管理办法》《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监管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税务管理办法》《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

信贷管理:《授信工作尽职管理办法》《综合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逾期贷款处置管理办法》《抵(质)押担保管理办法》《授信后管理办法》《信贷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小微企业授信工作尽职免责管理办法》《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征信业务管理办法》《数据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交易所债券回购业务管理办法》《债券投资管理办法》《基金投资业务管理办法》。

同业及结算业务管理:《同业投资授信管理办法》《同业存款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票据转贴现、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银行类同业授信管理办法》《存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定期存款管理办法》《银行函证业务管理办法》《通知存款管理办法》《协定存款管理办法》《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ACS 综合前置子系统管理办法》《委托贷款管理办法》《资金池业务管理办法》《客户等级评定暂行规定》《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权限管理暂行规定》《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业务实施细则》《外汇自营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跨境资金池业务管理办法》《信用鉴证业务管理办法》《同业存单业务管理办法》。

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办法》《贷款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经营风险处置预案》《市场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风险责任追究办法》《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和损失准备金提取及核销管理办法》《业务连续性管理暂行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办法》《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办法》《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试行)》《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操作风险管理办法》《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细则》《声誉风险管理细则》《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法务管理:《合规政策(试行)》《合规管理与问责实施办法》《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管理规则》《合同管理办法》《案件防控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金融产品和服务管理办法》《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内审管理:《授信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委托贷款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反洗钱工作内部审计规范》《结售汇业务内部审计规范》《自营贷款内部审计规范》《内部审计细则》《银行类同业授信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同业存放内部审计规范》《同业拆借内部审计规范》《商业汇票承兑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商业汇票贴现业务内部审计规范》《担保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内部结算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商业汇票转贴现、再贴现内部审计规范》《银行函证内部审计规范》《国内保理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审计整改管理办法》《信息科技审计规范》。

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应急预案》《信息系统外包管理暂行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信息工作办法》。

党建管理:《中电财务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中电财务党委研究决定事项清单》《党委工作规则》《礼品上交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工会委员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试行)》《纪委工作规则(试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工作流程》《舆情管理工作方案》《中电财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试行)》《纪检机构监督执纪工作规定》。

四、公司在中电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电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394,592.00万元,贷款余额为44,000.00万元。

公司在中电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中电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在中电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以进一步保证公司在中电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一)中电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中电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公布)规定的情形,中电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规定。

(三)中电财务公司2025年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公布)规定经营,未发现中电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发生借款的余额为人民币28,700万元。

2026年度,公司为满足经营活动需要,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贵州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21,000万元,无需担保,利率以业务发生时银行实际利率为准。具体提供授信额度的金融机构见下表:

单位:万元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对上述各金融机构之间的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并办理具体事宜。公司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有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报告》,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制定并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行动方案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一、聚焦核心主业深耕,聚力发展质效双增

公司紧扣国家战略与行业发展趋势,深刻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结合国防现代化建设需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的需要,制定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的“十五五”发展路径。公司持续聚焦基础元器件、电子功能材料、混合集成电路和应用开发四大板块,推动资源向优势产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在确保公司高端电子元器件领域领先地位的同时,积极拓展民用高端市场,实现军民业务协同发展;同时,稳步迈出国际化业务实质性步伐,通过参加国际展会、布局代理网络、遴选重点市场区域代理商、搭建线上销售渠道等途径,逐步提升国际业务对整体发展的结构性贡献。2025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7.55亿元,同比增长10.26%;实现利润总额11.76亿元,同比增长5.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25亿元,同比增长5.69%。

二、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全面夯实发展根基

公司坚持将科技创新作为转型升级的核心引擎,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在基础研究方面,新型铜基LTCC材料及器件取得突破性进展;高频管壳、LTCC生瓷片等基础电子功能材料通过关键用户验证;完成高储能密度薄膜电容研发;抗辐照功率MOS、抗辐照电源完成关键技术突破,成功进入星网工程目录;飞行器操纵杆产品完成产线调试与首台下线,通过低空经济领域重要客户现场验收;TO-5微型继电器在国内制定了首个继电器行业宇航YA标准。在产学研用融合方面,联合清华、西电等国内院校以及知名企业聚焦陶瓷介质材料、薄膜电容材料、高强度LTCC陶瓷材料、功率半导体器件等核心产品发展的前沿技术方向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在创新成果方面,新增专利申请402件,其中发明专利202件;获得授权专利248件,其中发明专利66件;获得国防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以上奖励6项,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

三、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高质信披传递价值

公司以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为核心抓手,将党的领导深度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董事会核心治理作用,规范公司运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全方位提质合规运营能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与长期价值创造筑牢坚实制度根基。

信息披露作为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沟通的关键纽带,公司始终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主动性、针对性与透明度。2025年,公司累计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118份,在深交所2024-2025年度信息披露考核中荣获A级评价,公司连续4年考评为A,充分彰显了公司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范性与专业性。

四、践行以投资者为本,切实提升股东回报

公司始终将“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深度融入经营发展全过程,在全力推动业绩增长与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始终高度重视并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积极响应投资者诉求与建议,着力构建科学、稳定、可持续的利润分配机制,确保投资者能够持续、稳定地共享公司发展的丰硕成果。

公司严格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高效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9,975万元,已连续14年实施现金分红,上市以来累计分红总额达18.48亿元。公司2025年度拟按照最新总股本554,169,43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11亿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54%。未来,公司将在兼顾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持续统筹好长期战略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以稳定、可持续的分红政策持续回馈广大投资者,充分彰显公司重视股东回报的责任担当。

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工作,将市值管理纳入公司战略管理范畴,积极鼓励并支持控股股东通过增持股份等方式传递发展信心。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2,264,600股,以实际行动向市场传递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助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展望2026年,随着国家“十五五”规划的全面启动,高新电子行业将迎来新一轮战略发展机遇期。公司坚定不移地深耕电子元器件核心主业,持续强化核心竞争力与创新驱动力,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我们将以更加稳健优异的经营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全方位提升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投资价值,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91号)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813,013.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9.15元。截止2023年9月26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813,013股,募集资金总额2,517,999,978.95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5,686,549.5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12,313,429.3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14-00013号的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65,294,143.21元,其中2023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83,817,061.28元,2024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49,076,787.44元,2025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32,400,294.4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为1,700,000,000.00元,购买结构性存款累计取得理财收益74,518,128.00元,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5,959,486.51元,扣除后续支付的增发费用后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27,298,787.4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及使用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及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贵州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北京路支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前述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地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1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17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收益合计18,323,989.1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70,000.00万元,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开票未置换的承兑汇票金额为5,916.09万元,未包含在上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新型阻容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继电器及控制组件数智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开关及显控组件研发与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没有改变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等。本次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91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1,813,013股,发行价格为79.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517,999,978.9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686,549.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12,313,429.37元。

上述募集资金现金已于2023年9月26日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14-00013号)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控项目投资风险,同时为确保项目设备的先进性和实用性,保障项目质量及长期效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对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调整。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投资进度以及公司统筹安排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后续保障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建设进度,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四、重新论证开关及显控组件研发与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开关及显控组件研发与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贵州振华华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华联)开关及显控组件研发与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主要涉及机电开关、新型开关和显控组件,该类元器件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类电子系统中,近年来随着电子信息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提升了该类产品的市场需求。通过项目建设,一方面能确保振华华联产品的科技领先性,能更好的实现各类产品的协同提升及系统性升级整合,进一步增强产品的市场价值和市场竞争力,振华华联的产品发展及市场空间将更加广阔。通过本建设项目,振华华联不仅能有效提供更加全面、可靠的机电开关、新型开关、导光板等基础性产品,有效满足三、四级配套市场需求;更能通过产品的垂直整合,形成显控组件乃至显控系统,实现产品集成化价值,将产品市场领域拓展到一、二级配套市场,提升振华华联的行业地位及市场价值。另一方面项目建设将推动振华华联完成企业产品发展战略转型,通过系统化的产品科研及产业化能力建设,提升产品综合发展能力,形成基础级产品+系统级产品综合发展优势,促进振华华联长期、健康发展。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本项目具体的目标产品为机电开关、新型开关、显控组件,属电子元器件行业,当前电子元器件行业与下游应用领域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这些政策是振华华联本次募投项目能顺利实施的有力保障。振华华联自1966年建厂以来一直从事开关产品的研制生产,是电子行业标准化体系的重要成员单位,拥有专利200余件,其中发明专利40余件,是国内高新开关的骨干供货单位。依托于开关产业的基础优势,振华华联抢占技术高点研制生产的新型开关可利用基础开关产业的研制经验、生产线、工艺技术、质量控制管理体系等,并拥有上万家用户单位的基础,在同行业内具有较大的优势;显控组件是基于机电开关、新型开关、导光板组件等基础元器件集成化制造的组件产品,得益于振华华联机电开关几十年来的研发配套基础,大部分显控组件高新领域同行厂家的研制生产均依赖于振华华联机电开关、新型开关配套,近年来,振华华联依托于该产业壁垒优势,垂直向上整合开拓集成显控组件领域,获得了一定的市场份额,配套至一、二级整机系统集成领域,未来在同领域具备较强竞争优势。

(三)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项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开关及显控组件研发与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综合考虑自身业务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

五、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没有改变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总投资规模等,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经过重新论证,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整体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同意本次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此议案属于关联事项议案,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所需,本着必要性及市场化的原则,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或销售商品、接受或提供服务及承租或出租土地、房屋,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11,913.23万元。与上一年度实际关联交易金额相比增加1,067.36万元,增幅为9.84%,属于受市场影响的正常波动。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现对主要关联方的基本信息作如下列示:

(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李立功。

(2)注册资本:2,119,806万元。

(3)主营业务: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19层。

(5)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26,580,465.6万元,净利润:663,309.4万元,总资产:48,797,127.9万元,净资产:20,188,770.2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振华)54.28%的股权,中国振华持有本公司31.01%的股权。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正常履约。

(二)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孟繁新。

(2)注册资本:1,261万元。

(3)主营业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池零配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成都高新区康强三路1111号1号楼4层。

(5)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5,794万元,净利润:-5,433万元,总资产:11,916万元,净资产:3,158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参股企业,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目前,该公司与本公司开展的业务未出现违约,运营平稳,具备开展本业务的能力。

(三)杭州奥罗拉半导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万欣。

(2)注册资本:210万元。

(3)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生产、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闻堰街道时代大道4887号9幢3层311室。

(5)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2,053万元,净利润:-309万元,总资产:1,112万元,净资产:431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参股企业,与本公司之间形成关联法人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目前,该公司与本公司开展的业务未出现违约,运营平稳,具备开展本业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采购商品或接受服务

采购商品及接受服务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原材料及建筑工程、物业管理等产品(服务),预计交易金额6,700.80万元,占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56.25%;其中与中国振华及其子公司预计交易金额3,846.80万元,占比57.41%;与中国电子及其子公司预计交易金额1,504.00万元,占比22.44%;与公司联营企业预计交易金额1,350.00万元,占比20.15%。

(二)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交易金额2,479.87万元,占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20.81%;其中,向控股股东中国振华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交易金额478.00万元,占比19.28%;向中国电子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交易金额2,001.87万元,占比80.72%。

(三)土地、房屋租赁

公司向中国振华关联方出租厂房及土地,预计交易金额37.56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承租中国振华关联方房屋,预计交易金额2,695.00万元;两项交易金额共计2,732.56万元,占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22.94%。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或招投标中标价来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意见如下: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实际情况,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结合2026年生产经营计划,对2026年可能发生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较为合理的预估,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及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利益,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

1.公司内部董事薪酬结合业绩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若同时担任公司行政职务或党内职务的,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职工董事薪酬按照其所任岗位或职务对应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二、独立董事薪酬

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每年税前6万元人民币,每年发放一次。

三、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新任董事薪酬按照上述同等标准执行。

2.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上述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

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其他关切问题,在贵州证监局指导下,公司将参加贵州证券业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2026年贵州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具体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15:30-17:30。

2.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3.出席本次活动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沈建华女士,独立董事余传利先生,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胡光文先生,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4.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http://rs.p5w.net进入专区页面参与交流。

二、投资者问题提前征集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效率及针对性,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开展问题征集,提问通道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开放至2026年5月8日截止,请通过微信关注“贵州资本市场”公众号,发送关键词“提问”即可进入专区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注:在本次股东会上,独立董事将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内容请查阅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即为通过。本次会议审议议案为非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表决时无需回避。

对于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个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发宽

联系电话:0851-86302675

联系传真:0851-86302674

联系邮箱:wangfk@czelec.com.cn

5.其他事项: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议案、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33”,投票简称为“振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1.请在投票意见栏内以“○”单选表示投票意见。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