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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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空港大道99号青麓雅园42幢1-5;法人代表:何燕飞;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2.55万元,负债总额为10,214.0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214.08万元,资产净额为-10,211.53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29万元,负债率为400552.16%。
25、上海新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叶新公路3500号33幢149室;法人代表:陈东;注册资本:2,222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投资管理;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6、金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管城区新郑路188号;法人代表:张铁山;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25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为170,096.26万元,负债总额为155,217.3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55,207.37万元,资产净额为14,878.89万元,营业收入为2,393.24万元,净利润为24,169.94万元,负债率为 91.25%。
27、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秀路88弄42号303室;法人代表:任志坚;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柜台、摊位出租;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25年12月 31日,总资产为2,463,321.66万元,负债总额为1,513,888.7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165,8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26,782.58万元,资产净额为949,432.91万元,营业收入为8,107.10万元,净利润为91,407.55万元,负债率为61.46%。
五、其他说明
1、公司发生的财务资助额度均在当年财务预算计划范围内。
2、本次年度预计事项,不存在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3、公司对相关财务资助企业均有严格的管控制度和风控措施。
4、公司参与的所有合作开发的联营、合营企业,均与合作方秉持同股同权的合作理念,各方股东严格按照合作协议的要求按比例共同提供资金支出,且仅供合作项目开发所用,不存在国有资金被其他股东方违规占用的情形。公司结合自身的管理体系,同时维护股东各方利益,公司各职能条线按照《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联营、合营企业实行条线管控,在具体运营过程中,对联营、合营的每个项目都委派了专职财务人员及相关业务条线人员,对业务合同审批、资金支付实行联签制度,每月按时上报财务报表等管理报表,对项目的经营情况定期采取月度动态跟踪等有效管控举措。
六、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先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预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总裁机构在上述条件内对实际发生的预计范围内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规范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具体实施202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计划。
七、备案附件: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6-018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将影响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07,380.17万元。影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206,423.12万元,影响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96,090.38万元。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光明地产”“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期末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予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情况的具体说明
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并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和信用损失。2025年度共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17,091.47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90,288.70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1、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报告期末,按照公司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会计政策,报告期内共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合计17,091.47万元,其中:应收账款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4,326.18万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86.07万元;其他应收款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9,563.67万元,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2,515.55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基于审慎的市场策略,在报告期末存货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按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对存在风险的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依据2025年12月31日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计算,房地产及配套板块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90,288.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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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影响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07,380.17万元,影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206,423.12万元,影响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96,090.38万元。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先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议案》。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委员王扬女士、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予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后,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事项后,董事会认为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6-014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光明地产”“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上午9:30在光明地产大厦(静安区西藏北路199号)17楼智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所涉三位现任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由独立董事代表在股东会上宣读。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勤勉尽责和为公司稳健发展提出的各项建议表示衷心感谢!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中的各项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2025年的财务状况。全票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全票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所涉三位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相关规定,为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维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积极响应并落实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了《光明地产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下称“《行动方案》”)。2025年公司认真组织落实《行动方案》,并形成落实进展及2025年度评估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202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整体运行良好,基本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原则,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现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形成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确保生产经营处于受控状态。全票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2025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同时,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认为,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光明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与光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平、公允,公司资金独立、安全,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公司与光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罗锦斐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2025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2026年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6-015)。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预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6-01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6年,公司按照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测算,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约43,970.81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罗锦斐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6-017)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18、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6-01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绩效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薪酬激励考核体系,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光明地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6-019)。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第五次会议讨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6-01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6-020)。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本议案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6-022)。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1、议案1、4、13、14、15、16、17、19、20、22,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2、议案3,由独立董事代表在股东会上宣读;
3、议案21,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代表在股东会上宣读;
4、议案12、17,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5、议案4、5、6、10、11、12、13、14、16、18,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6、议案19、20、21,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票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7、议案8,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全票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8、议案3、7,所涉议案的全体独立董事已回避表决;
9、议案12、17,所涉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10、议案20、22,所涉议案的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6-015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光明地产”“上市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说明请见公告正文相关段落。
一、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475,910,508.34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3,628,365.77元。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475,910,508.34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3,628,365.77元。
根据财务报表,公司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4,452,163,957.85元,加上202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475,910,508.3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976,253,449.51元。
现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475,910,508.34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3,628,365.77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故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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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并基于公司推进稳定可持续发展,更好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475,910,508.34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3,628,365.77元。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发展提供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未来发展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各项便利。股东会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热线、邮箱、互动平台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股东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股东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6-013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6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③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5日(周五)15:00-16:30③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③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③ 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08日 (周五) 至05月14日 (周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tzzrx@bre600708.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光明地产”“上市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2026年一季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5月15日 (周五) 15:00-16:30参加2026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2026年一季度的经营业绩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5日 (周五) 15:00-16: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王伟先生
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苏朋程先生
财务总监:盛雪群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5月15日 (周五)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08日(周五)至05月14日 (周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tzzrx@bre600708.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32211128
邮箱:tzzrx@bre600708.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6-022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8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座五楼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8日
至2026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1至10,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提案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6-014)、(临2026-015)、(临2026-016)、(临2026-017)、(临2026-019)、(临2026-020)。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都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农工商绿化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6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021-52383305)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4、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199号
2、 邮政编码:200070
3、 联系电话:021-32211128
4、 联系传真:021-32211128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礼品,也不以任何方式给予出席人员额外利益。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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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提案7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