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01版)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45,380.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5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7,536.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98%。以上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47,951,089.9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413,363,907.86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和短期经营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将持续推动业务发展,全力提升经营质量与盈利水平,致力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价值回报。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9号)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214,51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6,999,809.9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614,700.5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2,385,109.3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4年7月5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4)验字第70044603_B0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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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士与相关方负责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签订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2024年7月15日,公司及其他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会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分别与相关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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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专户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8,237.0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35.15万元,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28,572.18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24年度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保荐人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并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存款产品等。公司监事会、保荐人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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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存续的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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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利息金额为产品起息日至产品到期日产生的收益。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募投项目,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安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5月调整至2026年5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建筑工程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等方案进行内部优化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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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投入所致。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通知已提前10日以书面、通讯等方式发送各位董事。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唐杰雄先生,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4,795.1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336.39万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因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情况,拟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事项分别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鉴证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申请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授信额度(或等值外币,不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对控股子公司新增的融资授信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履约义务提供担保,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0亿元。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时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申请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内容。
(2)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将遵循2025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①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所对应的公司薪酬标准执行,不因在公司担任董事而领取董事薪酬。
②副董事长在公司领取薪酬,其薪酬参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确定,按月发放。
③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标准为税前8.4万元人民币/年/人,按月发放。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该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的2026年度薪酬方案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并严格执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内容。
(2)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岗位薪酬、奖金三部分构成,根据其在公司任职的具体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基本薪酬和岗位薪酬以2025年度为基础,按月发放,公司可考虑责任、能力、行业薪资水平等因素对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和岗位薪酬情况进行调整;奖金部分根据公司经营成果及其任职考核情况予以评定和发放。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该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的2026年度薪酬方案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并严格执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唐杰雄、唐杰邦、高军民先生和易曼丽女士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受损资产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受损资产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行为,促进和保障董事会秘书积极履行职责,推动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受损资产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受损资产损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此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1,485.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依据本公司委托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专业评估报告。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1)存货减值: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固定资产减值: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2025年度,公司对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1,485.82万元,包括:
(1)出于谨慎角度考虑,公司基于目前可获取信息,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根据测试结果,部分存货因市场价格波动等原因,计提跌价准备14,473.54万元。
(2)经管理层评估,公司子公司江苏文灿压铸有限公司、Le Bélier Kikinda Livnica Preduze?e Za Preradu Metala Kikinda Doo, Kikinda(塞尔维亚工厂)和LBSMA FOUNDRY, S.A. de C.V.(墨西哥圣米格尔工厂)的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出于谨慎角度考虑,公司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资产减值测试,采用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作为可收回金额。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对相关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7,012.28万元。
二、本次确认受损资产损失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委托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受火灾影响的固定资产、存货等确认资产损失价值为3,865.1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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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受损资产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受损资产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5,350.93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并已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受损资产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审核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受损资产损失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已聘请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部分相关资产开展专项评估,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认资产损失,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期末资产实际状况与经营成果,严格遵循会计谨慎性原则。一致同意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受损资产损失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且聘请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部分相关资产进行了专业评估,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小学路10号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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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听取报告事项: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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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二)登记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大道125号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电话:0757-85121488。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大道125号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241
联系人:黄凌辉
联系电话:0757-85121488
邮箱:securities@wencan.com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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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6年4月28日,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陈颖女士,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5家,涉及的行业包括贸易与零售业、房地产、制造业等。
蓝锦芳先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于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1家。
许心巧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于2012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许心巧女士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高端制造业、零售及消费品和生物医药行业等。近三年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4家。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为本公司提供2025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的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70万元(2024年:人民币167万元)和60万元(2024年:人民币6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协商确定安永华明2026年度审计报酬等具体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关于本公司202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本次续聘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批准关于本公司202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本次续聘事宜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批准。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