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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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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3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血液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在临床救治、战时保障、重大传染性疾病预防及治疗上,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关系国家医药卫生安全、国防安全和生物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公司规模位居血液制品行业前列。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广东双林拥有3大类8个品种的生产能力,包括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人凝血因子Ⅷ、人凝血酶原复合物。派斯菲科拥有3大类9个品种的生产能力,包括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冻干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人免疫球蛋白、人纤维蛋白原、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pH4)。广东双林和派斯菲科产品品种合计达到11个,双方产品互补,产品数量位居行业前列,产品用途如下:

1、人血白蛋白:(1)失血创伤、烧伤引起的休克;(2)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压升高;(3)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4)低蛋白血症的防治;(5)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6)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的辅助治疗、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

2、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1)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如X联锁低免疫球蛋白血症,常见变异性免疫缺陷病,免疫球蛋白G亚型缺陷病等;(2)继发性免疫球蛋白缺陷病,如重症感染、新生儿败血症等;(3)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川崎病。

3、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预防麻疹和传染性肝炎。若与抗生素合并使用,可提高对某些严重细菌和病毒感染的疗效。

4、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乙型肝炎的预防,适用于:(1)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母亲所生的婴儿;(2)意外感染的人群;(3)与乙型肝炎患者或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密切接触者。

5、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尤其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素(TAT)有过敏反应者。

6、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被狂犬或其他疯动物咬伤、抓伤患者的被动免疫。所有怀疑有狂犬病暴露的病人应联合使用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如果病人接种过狂犬病疫苗并且具有足够的抗狂犬病抗体滴度,可再次接种疫苗而不使用本品。

7、人凝血因子Ⅷ:本品对缺乏人凝血因子Ⅷ所致的凝血机能障碍具有纠正作用,主要用于防治血友病A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Ⅷ缺乏而致的出血症状及这类病人的手术出血治疗。

8、人纤维蛋白原:适用于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或缺乏症;获得性纤维蛋白原减少症:肝硬化、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产后大出血和因大手术、外伤或内出血等引起的纤维蛋白原缺乏而造成的凝血障碍。

9、冻干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主要用于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如X联锁低免疫球蛋白血症,常见变异性免疫缺陷病,免疫球蛋白G亚型缺陷病等;继发性免疫球蛋白缺陷病,如重症感染,新生儿败血症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川崎病。

10、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pH4):系由含高效价乙型肝炎表面抗体的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本品与拉米夫定联合使用,预防乙型肝炎相关肝脏疾病的肝移植术后患者再感染乙型肝炎病毒。

11、人凝血酶原复合物:系由健康人血浆,经分离、提纯,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冻干制成。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的乙型血友病和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导致的出血症状。

此外,公司积极研发及销售静注巨细胞病毒人免疫球蛋白和静注合胞病毒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器官移植或免疫抑制治疗时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用于预防和治疗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昊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8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昊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有效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按照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要求编制。

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付绍兰、董事杨莉、董事闫磊、独立董事章金刚、独立董事刘俊投反对票,反对意见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3,260.73万元,同比下降0.8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926.64万元,同比下降43.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474.67万元,同比下降43.6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599.06万元,同比下降167.12%。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946,634.9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08,802.75万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付绍兰、董事杨莉、董事闫磊、独立董事章金刚、独立董事刘俊投反对票,反对意见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4、《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考虑《股权转让协议》过渡期间关于权益分派事项的约定,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结合公司2023年和2024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满足《公司章程》中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2026年度内公司将进行中期分红,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202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具体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将严格履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程序,积极回报公司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编制了《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5年度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之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7、《2025年度ESG报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ESG报告》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印发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要求编制。

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8、《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5年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5年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10,941.35万元,其中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936.06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860.15万元、计提开发支出减值准备1,710.69万元、计提存货减值准备434.4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付绍兰、董事杨莉、董事闫磊、独立董事章金刚、独立董事刘俊投反对票,反对意见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9、《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设定的绩效考核目标、公司实际经营规模以及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报酬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印发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要求编制。

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11、《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股票近期二级市场的表现,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申请将本次回购股份依法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1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报告》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董作军、尹军、章金刚、汪文祺、刘俊的任职经历及其提交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报告》,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13、《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经评估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经营资质和执业记录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董事付绍兰、董事杨莉、董事闫磊、独立董事章金刚、独立董事刘俊投反对票,反对意见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14、《关于修订〈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要求,结合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营范围拟增加“专用化学品制造和专用化学品销售”, 《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1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6年5月22日在上海市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关于董事付绍兰、董事杨莉、董事闫磊、

独立董事章金刚、独立董事刘俊反对意见的说明

董事付绍兰、董事杨莉、董事闫磊、独立董事章金刚、独立董事刘俊对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八、议案十三投反对票,反对意见如下:

董事付绍兰、董事杨莉、董事闫磊:商誉减值缺乏依据,折现率12%,显著高于同行且不符合相关规则;测试程序存在瑕疵;相关机构独立性存疑。

独立董事章金刚、独立董事刘俊:商誉减值的理由尚需进一步论证;所用折现率计算为12%,显著高于同行标准且不符合相关规则。

公司说明: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一一 资产减值》《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及评估类第 1 号、第 2 号监管指引相关规定。本次商誉减值测试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12.01%,税后折现率为10.4%,税后折现率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模型为基础计算得出。本期折现率的计算逻辑、参数选取标准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未发生方法或口径上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可比性、一贯性的核心要求,保证前后各期减值测试的测算口径、估值逻辑统一,避免因关键参数计算方法或口径变更导致减值测试结果不可比。关于商誉减值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9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2,279,123.74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年度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025年9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胜帮英豪”)与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生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考虑《股权转让协议》过渡期间关于权益分派事项的约定,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结合公司2023年和2024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满足《公司章程》中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2026年度内公司将进行中期分红,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202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具体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将严格履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程序,积极回报公司股东。

二、公司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均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0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之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1,595,89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6亿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004,8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3.33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599,999,984.00元。截至2021年2月3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004,800股,募集资金总额1,599,999,984.00元,扣除承销费21,730,000.00元和财务顾问费530,000.00元后的资金为人民币1,577,739,984.00元,已由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于2021年2月3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账号为397880100100094819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758,004.8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5,241,979.2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075号《验资报告》。后公司2021年4月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一般纳税人,部分发行费用的进项税额1,209,622.64元可以抵扣,冲减资本公积的发行费用减少1,209,622.64元。

(下转896版)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为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李昊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