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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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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73版)

光伏薄膜沉积设备技术的演进路径与光伏电池类型变化相关。太阳能电池片技术路线主要包括铝背场电池(Al-BSF)、PERC、TOPCon、异质结(HJT)、XBC电池、钙钛矿等。目前,PERC技术逐步淘汰,TOPCon已成为目前主流技术路线,HJT、XBC、钙钛矿等新型光伏电池技术也有所发展。光伏领域中薄膜沉积技术以PECVD和ALD为主,综合使用多项技术路线是行业趋势。PECVD技术因其兼容性高,各类型应用前景广泛。ALD技术作为成膜质量最好的技术,随着光伏效率提升对薄膜工艺要求提高,也有更多的应用场景。行业内薄膜设备厂商目前主要以PECVD或ALD技术路线为主,根据各自的技术积累和未来技术方向的专业判断,同时进行多种技术路线的选择和尝试。

公司ALD技术在TOPCon电池中已经取得良好应用,因ALD技术优异的保型性且薄膜材料密度一致,在TOPCon电池具有金字塔绒面的正面Al2O3钝化层制备中,公司的ALD设备成为主流技术路线。由公司开发的行业内首条GW级PE-TOPCon工艺整线的验收,带动和引领了行业内TOPCon电池的量产导入。同时,公司还积极地探索开发双面Poly、HJT、XBC、钙钛矿/钙钛矿叠层电池等新一代高效电池方面的技术。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263,330.32万元,同比下降2.47%;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37.42万元,同比下降3.23%;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08.14万元,同比下降14.53%;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966,934.08万元,同比增长17.05%;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6,408.56万元,同比增长14.2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转债代码:118058 转债简称:微导转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会及战略委员会每年一次,ESG工作小组按需汇报,以年度为周期发布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已建立“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三级ESG管理架构,由董事会作为最高治理机构对ESG及可持续发展事务承担最终监督与领导责任,下设战略委员会统筹规划;由总经理办公室领导的ESG工作小组负责日常管理、重大议题评估与监督;各业务单元及职能部门落实执行并定期反馈进展,形成覆盖战略决策、运营执行与绩效评估的全流程监督机制。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

1、科技伦理:公司业务范围不涉及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等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科学研

究、技术开发等活动,故“科技伦理”未纳入重要性议题。

2、上述表格中未勾选重要性的议题对公司均不具备高度重要性(或重要性较低),公司已结合实际情况在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中对议题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披露或解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6-022

转债代码:118058 转债简称:微导转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0号),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4.553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00,236,426.5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765,068.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3,471,358.18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2月20日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2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6404号验资报告。

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04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7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11,700,000张(1,170,000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78,396.2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8,921,603.78元,上述资金于2025年8月12日到位,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8月13日出具中兴华验字[2025]4300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985.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鉴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25年12月注销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账号:39920180809906660)、中信银行无锡滨湖支行(账号:8110501013102106165),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7,306.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0日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聘请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公司与原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2024年11月1日,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5年8月14日,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4个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436.75万元。其中,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178.24万元,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258.51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7,524.01万元。其中,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7,260.56万元,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263.45万元。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中信证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保荐人中信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保荐人中信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0元。

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32,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扩大办公场地并新租赁办公地点,为便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统一管理,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拟同步进行变更。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从项目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出发,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上述因素叠加使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光伏及柔性电子设备扩产升级项目”在达到预定建设目标的同时,仍有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光伏及柔性电子设备扩产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267.0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金额为预计金额,未包含尚未到期的存款利息收入。由于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可能因最终结算金额变化而有所调整,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证券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51.00元/股(含)。其中,超募资金为2,347.14万元,超过超募资金部分的回购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含超募资金以外的IPO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02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半导体配套设备扩产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同意将募投项目“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光伏及柔性电子设备扩产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上述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人中信证券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人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由于公司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净额低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上述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人中信证券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审阅了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并通过获取2025年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凭证等资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进行了核查。

保荐人认为,公司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年度督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予以规范,后续也将持续督促发行人提高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半导体配套设备扩产升级项目”已于2024年12月结项,本年存在投入金额系公司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项目尾款等款项。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半导体配套设备扩产升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效益中。截至期末投入进度101.42%,超过100.00%的原因,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用于募投项目。

注2:“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91%,超过100.00%的原因,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3:“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光伏及柔性电子设备扩产升级项目”于2025年12月结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较短,故2025年度不适用效益测算。

注4:本对照表数据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调整后投资总额”是鉴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用途的前提下,公司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后的金额。

注2:本对照表数据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6-021

转债代码:118058 转债简称:微导转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总经理编制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带领下,经营管理上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总经理会议的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了股东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与会董事同时听取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朱佳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马晓旻)。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还将在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佳俊、马晓旻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编制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独立董事朱佳俊、马晓旻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公司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全面核查并编制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2)。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6]16638号)。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4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873,256.6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做出了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按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同意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按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81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股票回购贷款、供应链金融等),具体的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十六)审议了《关于制定〈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的通知》等最新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项,基于审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审议了本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该制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的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经营规模、业绩等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5万元/年(含税),按年度发放;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公司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审议结果如下:

17.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王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磊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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