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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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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74版)

17.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兼高级管理人员LI WEI MIN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LI WEI MIN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17.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宫晨瑜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晨瑜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17.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吴兴华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兴华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17.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马晓旻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马晓旻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17.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朱佳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佳俊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审议本议案,关联委员对涉及本人薪酬事项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行业薪资水平和岗位情况,符合公司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调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的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经营规模、业绩等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审议结果如下:

18.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ZHOU REN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礼胜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龙文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俞潇莹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行业薪资水平和岗位情况,方案遵循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相关规定,整体公平合理、契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充分调动高管履职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九)审议了《关于投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拟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审议本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需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A类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为5.09元/股,B、C类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为17.27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兴华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3人因离职、自愿放弃等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200,45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6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本期可归属比例为90%;6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期可归属比例为60%,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合计12,593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1人因离职、自愿放弃等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272,643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2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本期可归属比例为90%;6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期可归属比例为60%,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满足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合计9,416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5,102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兴华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依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45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305,725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兴华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度全年计提减值准备共计23,128.17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5月20日14时00分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6-024

转债代码:118058 转债简称:微导转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81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股票回购贷款、供应链金融等),具体的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并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员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信期限为上述事项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6-031

转债代码:118058 转债简称:微导转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该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解释第19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解释第19号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6-029

转债代码:118058 转债简称:微导转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305,725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

(1)首次授予数量:1,425.68万股,约占首次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45,445.5359万股的3.14%。

(2)预留授予数量:356.42万股,约占预留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45,445.5359万股的0.78%。

3、授予价格(调整后):

(1)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后):A类激励对象5.09元/股,B、C类激励对象17.27元/股。

(2)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17.27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322人,预留授予295人。

5、激励对象类别: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激励计划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对首次及预留授予的三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归属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1)A、B类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2)C类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7、激励计划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对三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考核安排,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1)A、B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7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三季报披露前授出,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三季报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2028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C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6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三季报披露前授出,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三季报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2027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绩效评价标准分为A、B+、B、C、D五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如果公司满足当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22)。

4、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次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5、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7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9、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6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四)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3月29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3月29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4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619,947股。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1、预留授予部分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3月28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3月28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2、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1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685,778股。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年3月29日。

2、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数量:2,619,947股,约占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46,115.8613万股的0.57%。

3、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人数:243人。

4、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后):A类激励对象5.09元/股,B、C类激励对象17.2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注:①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②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扣减离职、自愿放弃的激励对象已作废全部限制性股票后的数量。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4年3月28日。

2、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685,778股,约占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46,115.8613万股的0.15%。

3、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人数:212人。

4、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17.2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注:①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②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扣减离职、自愿放弃的激励对象已作废全部限制性股票后的数量。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情况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除激励对象因离职、自愿放弃等原因不符合归属条件外,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合计455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归属日需为交易日。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日前6个月,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ZHOU REN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个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规定,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况,公司已按规定对减持情况进行相关公告;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张礼胜先生减持时点尚未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之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455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05,725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本次归属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归属数量、归属人数、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原因及作废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上网公告附件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6-030

转债代码:118058 转债简称:微导转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度共计计提减值准备23,128.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表格数据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计提减值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2,147.08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参考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计提方式,对合同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0,981.09万元。

三、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共计23,128.17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影响数为23,128.17万元(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综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合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6-032

转债代码:118058 转债简称:微导转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内容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股东会会议资料将于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西藏万海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LI WEI MIN、吴兴华;议案8:西藏万海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LI WEI MIN、吴兴华、ZHOU REN、俞潇莹、龙文、张礼胜及其他关联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以选择电子邮件方式预约登记,请于2026年5月19日17:00之前将前述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security@leadmicro.com),并在电子邮件中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件主题请标明“股东会预约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4028

联系人:龙文

联系电话:0510-81975986

传真:0510-81163648

邮箱:security@leadmicro.com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6-023

转债代码:118058 转债简称:微导转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计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9,374,207.36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43,717,467.6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4元(含税)。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日(2026年4月18日),公司总股本461,158,671股,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705,500股后的股本457,453,171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873,256.62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65,873,256.62元;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6,635,554.8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02,508,811.4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6.7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

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下转87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