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03版)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经审议的上述投资额度。

(六)实施方式

须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资金理财管理办法》、《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投资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投资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如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的相关投资行为审批和执行程序,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控制证券投资业务的资金划拨与使用程序,确保相关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保证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受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证券投资业务,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委托理财:(1)对于金融产品的选择,原则选择保本类、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2)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按照《资金理财管理办法》将及时分析跟踪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息,评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按期向资金理财工作小组提交监管报告与风险预案;(3)每年期末,财务管理部对上年度资金理财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资金理财年度总结报告,提交资金理财工作小组审阅。

2、证券投资:公司参与和实施证券投资的人员须具备较强的证券投资理论知识以及丰富的证券投资管理经验,保证公司在证券投资前进行充分和科学的分析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投资;建立投资盈亏情况台账,定期报送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3、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及证券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是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投资收益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 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6-016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8号)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票67,974,413股(A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7,599,993.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8,780,819.6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3月22日出具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61060001号)审验确认。

(二)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2018年4月3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8年4月3日,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浦发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18年12月1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银行”)增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国金证券、长安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2023年1月13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新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国金证券、兴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4、2023年2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长安银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划转至浦发银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办理完毕长安银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国金证券、长安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5、2023年12月5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杏园路支行(以下简称“齐商银行”)新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国金证券、齐商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注:上述募集专户期末余额均为活期存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977.4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7,292.80万元,具体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2月4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11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未归还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4年12月25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相关部门审批验收等不可控因素,为保障募投项目工程安全和项目效益,降低募投项目风险,经过公司审慎分析和综合评价,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将合理安排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保障募投项目按期顺利推进。

2、2025年6月26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保障募投项目工程验收安全实施,降低募投项目风险,结合相关部门审批验收等不可控因素,经过公司审慎分析和综合评价,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前。公司将合理安排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保障募投项目按期顺利推进。

3、2025年12月30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保障项目长期安全稳定运营,降低募投项目风险,经过公司审慎分析和综合评价,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前。公司将合理安排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保障募投项目按期顺利推进。

4、2026年2月10日,公司与陕西省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剩余21亩(HX19-3-5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截止目前,公司“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已取得全部计划用地面积14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花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金花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匹配性,做好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6-014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6-015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一、薪酬发放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薪酬/津贴情况

注:

1、报告期内,董事汪星先生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2、董事邢博越先生、董事张朝阳先生根据其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3、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离任的,其薪酬按实际任职任期计算并发放。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期限

适用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任期内职务变动、离职 的,按实际履职时间及制度规定计算

(二)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每年10万元(税前),按月度发放,不在公司领取其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标准按其所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标准执行;公司内部董事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由公司考核后领取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同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可给予中长期激励,基本薪酬按照所任职位的价值、岗位责任大小、工作能力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绩效薪酬根据工作指标执行情况或月度、季度考评发放,部分绩效薪酬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发放,年终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并于年度报告披露后兑现。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发放薪酬均为税前收入,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费用。

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任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及履职情况予以发放薪酬或津贴。

3、其他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6-012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赵舸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邢雅江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全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七)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八)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九)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长邢雅江先生、副董事长邢博越先生、董事张朝阳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确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二)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三)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通过《公司2026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6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十五)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通过《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七)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八)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九)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十)通过《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二十一)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二十二)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将由独立董事向公司股东会作述职报告。

(二十三)确定《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时间及议题》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6-018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由七人调整为五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共三名,独立董事共二名。公司股东邢博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4,792,352股,占公司股份比例25.40%)向公司提交了提名函,提名吴雅婕女士、刘晓娟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邢雅江先生、邢博越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并构成第十一届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同意邢雅江先生、邢博越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晓娟女士、吴雅婕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吴雅婕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简历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董事均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以上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履行董事职责与义务。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完成董事候选人诚信档案查询工作。上述候选人均不存在相关规定中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之一邢雅江先生因相关违规事宜,于2025年5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92025004号)、2025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号)(具体内容详见:“临2025-026、临2025-052”号公告)。

根据《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3.2.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对邢雅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邢雅江先生于2020年6月任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2022年2月任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2023年5月至今任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与业务发展,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深厚的行业积淀,拥有出色的领导能力与决策水平,任职至今能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维护公司发展稳定、推动业务发展发挥了关键作用。

2、邢雅江先生受到纪律处分主要系其个人原因,不涉及公司业务经营、不涉及公司违法违规,未给公司造成损失,也未给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邢雅江先生对上述处罚高度重视,已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邢雅江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博越为父子关系,长期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在公司内部治理、战略规划等重大事项中承担核心职责、发挥重要作用,有利于稳定公司发展战略。续任董事将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加深对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及相关法规的理解,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与治理水平持续提升,推动公司规范、持续、高质量发展。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邢雅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邢雅江: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毕业于西北大学; 1992年至今任西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邢博越:男,199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硕士学历,2019年12月至2022年2月任陕西悦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西部投资集团副总经理、青峰峡悦豪假日酒店总经理;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3月至2023年5月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

吴雅婕:女,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至2017年11月任陕西高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所长,2017年12月至今任陕西通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晓娟:女,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注册税务师;现任陕西省政协委员、陕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中国数据分析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税务师行业专家库专家、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智库专家、西安欧亚学院、西安培华学院客座教授;2000年4月至今任陕西京洲联信瑞友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080 证券简称:金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4月29日停牌一天,于2026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停牌日期为2026年4月29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6年4月30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金花。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简称由“金花股份”变更为“ST金花”

(二)证券代码仍为“600080”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为:2026年4月30日

第二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信永中和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4.3条第(六)项“首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4月29日停牌1天,2026年4月30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对公司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内控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尊重审计机构的独立判断,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意见,认识到涉及事项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及管理提升,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监督与执行,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提升公司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对公司实控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等相关人员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学习,增强公司治理能力,树立合规运作意识、风险意识,提高规范管理方式,加强财务、资金管理团队的专业培训,重点提升财务人员的会计准则执行能力、账务处理规范意识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素养,同时强化各部门人员的协作能力,定期组织公司及子公司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参与证券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全员守法合规意识,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坚决杜绝违规事项的发生。

(二)公司将严格落实决策管理程序,完善内部控制,优化治理结构、明确信息报告责任,聚焦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点领域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全面梳理资金审批、合同审核、财务核算等关键环节,细化业务流程、强化多部门协同审核,夯实财务与信息披露制度,坚决杜绝违规问题,切实提升风险防控与规范运作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切实发挥内审监督职能,加大对内控执行、资金使用、财务核算等环节的检查力度,严格大额资金及非经营性预付款审批支付管理。全面梳理并优化内控制度与运行程序,强化重点领域监察,及时排查整改内控缺陷,持续完善合规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与信息披露质量。

(四)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督职能,定期向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保障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定期汇报公司经营及内控执行情况,切实发挥其监督制衡作用,督促管理层严格遵守内控程序,提升决策与运营规范性。

第五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二)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三期南座 40 层

(三)联系电话:029-88336635

(四)电子邮箱:irm@ginwa.com.cn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6-019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将影响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信息。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将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报表科目进行更正。公司2024年半年度末总资产增加58,155,293.80元,总负债增加58,155,293.80元;2024年第三季度末总资产增加58,155,293.80元,总负债增加58,155,293.80元。

●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期间,公司存在未及时对2024年上半年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九条、《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现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采用追溯重述法对已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更正,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三、其他内容调整

公司已对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与上述财务数据相关的财务报表及涉及更正事项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同步进行了更正,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审计委员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的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严格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在后续工作中,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财务核算与管理流程,强化财务管控严谨性,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80 证券简称:金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3 点3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三期南座40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上述全部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将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5、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10.00、11.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邢博越、张朝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 5 月18日 9: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三期南座40层证券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三期南座 40 层

联系人:张朝阳

邮 编:710075

电 话:029-88336635

邮 箱:irm@ginwa.com.cn

(二)股东出席会议,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