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05版)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相关年度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未分配利润等科目。更正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计差错更正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1、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18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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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2018年12月31日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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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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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2019年12月31日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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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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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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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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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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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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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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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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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对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现金流不构成重大影响,且不存在利用该等事项调节各期利润误导投资者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后续将认真学习政策法规并加强落实,进一步夯实财务信息质量。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6-028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后相关
财务信息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涉及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预计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相关财务信息的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6-029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ST”)。同时,因《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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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牌日期为2026年4月29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6年4月30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东珠。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A股股票简称由“东珠生态”变更为“*ST东珠”;
(二)证券代码仍为603359;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2026年4月29日。
第二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3,893,751.63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81,427,809.09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9,286,558.4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74,481,667.58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ST”)。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利润分别为-107,928.66万元、-63,012.34万元、-34,212.86万元,均为负值,且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三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4月29日停牌一天,于2026年4月30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全力以赴采取有效措施来积极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维护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对涉及的相关工程项目成立专项工作组,配备工程、财务等专项对接人,尽快收集齐全所有项目的结算审定单、价格调整正式函件、工程量确认纪要、相关纠纷协商文件等全部支撑材料,对未完成最终结算的项目,与业主方签订阶段性结算确认协议,明确可变对价的调整依据、生效时点、支付安排,形成闭环证据链。同时,重新评估涉事项目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如有必要,聘请第三方甲级造价咨询机构对所有涉事项目的结算金额出具专项审核意见,结合业主方信用等级、回款预期重新测算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确保资产计量、减值计提的准确性。待全部佐证材料、核算调整完成后,主动邀请年审会计师开展预审计程序,配合完成补充函证、访谈、现场核验等工作,确保审计机构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在主营业务竞争力提升方面,聚焦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等优势赛道,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计划,盘活存量资产,不遗余力回笼资金。同时全面压降非必要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严控低效项目投入,提升业务的规模与质量,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3、公司将完善收入成本确认内控流程,建立法务、财务、工程、内审部门的月度涉诉事项会商机制,法务部门需每月向财务、内审同步未决诉讼的进展、可能产生的收入成本影响,会计估计变更、差错调整必须经过财务部门、内审部门、审计委员会三重审核后方可入账。公司将对近年来已完工、在建项目的收入成本核算回溯排查,确保不存在遗漏的会计差错,相关排查结果由内审部门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提交审计委员会复核。公司不定期开展工程、财务人员的会计准则、内控规范专项培训,明确收入成本核算的责任追究机制,后续若出现因履职不到位导致的会计差错,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绩效处罚、岗位调整等问责。
4、公司将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继续深入自查与整改,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优化内部控制管理流程及运行机制。公司定期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及内审人员等进行培训,要求财务、内部审计等部门加强联动,强化内审部对会计核算工作的不定期监督和检查,对各级公司的运行情况及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加强跟踪和了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处理方案,切实监督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及合规性。
第五节 公司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本节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市公司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本节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若公司2026年度财务指标触及上述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六节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锡沪中路90号
电话:0510-88227528
邮箱:dongzhushengtai@dongzhushengtai.com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6-030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锡沪中路90号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
至2026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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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席惠明、浦建芬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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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2、登记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锡沪中路90号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9:00-17:00)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参会者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0)88227528
邮编:214101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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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