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21版)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4,818,560.83元,公司(合并口径)资本公积余额为4,599,154,121.31元,未分配利润为7,170,635,881.40元,母公司202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59,842,979.87元。
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为1,036,286,871股,若以此总股本计算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814,343.55元(含税)。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实施完毕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0,795,029元(含税)。
综上,公司2025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2,609,372.55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24%。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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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5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83号)核准,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6,9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08,2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9,113,005.2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9,126,994.80元。2020年9月8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0JNA5028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178,725,895.12元,其中,本报告期投入30,740,266.10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3,160,593.93元,其中,本报告期收入净额为296,660.10元;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659,837.4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8,901,856.18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8,901,856.18元。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4,307,84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29.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9,999,977.4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0,389,830.6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9,610,146.80元。2023年8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3JNAA5B016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867,924,765.98元,其中,本报告期投入405,391,564.16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32,147,698.62元,其中,本报告期收入净额为12,577,187.2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53,833,079.44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9,989,748.89元,尚未到期的进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20,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3,843,330.5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相应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于2021年12月变更名称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条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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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万条航空轮胎(含5万条翻新轮胎)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已将上述项目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分别于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8日注销完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分行”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上述三家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确保公司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安全及使用规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已采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分行、中信银行青岛麦岛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账户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境外子公司森麒麟(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森麒麟轮胎(摩洛哥)公司提供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在借款额度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进行等额置换。公司建立了专项的募集资金使用的明细台账以及相应审批程序以进行监督和管理。
2、保荐机构定期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抽查募集资金支出的相关原始凭据、查阅银行对账单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鉴证报告。
3、报告期内相关措施执行到位,有效防范了资金风险,保障了境外募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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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期末余额不含授权范围内尚未到期的进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620,000,000.00元。
2、期末余额不含授权范围内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9,989,748.89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度)
附件2.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75,398,331.06元,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9月18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5,398,331.06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0JNA50296)。此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转出金额10,929,230.67元,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转出金额164,469,100.39元完成上述置换。
2、2023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不涉及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相关情形。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0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授权范围内实际使用的50,000万元人民币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目前存续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上述授权已经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2,998.97万元。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正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没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需求时,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及时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公司无使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上述授权,公司以闲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20,000,000.00元人民币,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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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万条航空轮胎(含5万条翻新轮胎)项目”(以下简称“航空胎项目”)已建设完成。2024年度,公司已将航空胎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55.07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91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已注销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相关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相关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西班牙年产12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变更为 “森麒麟(摩洛哥)年产6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及“森麒麟(摩洛哥)年产6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二期)”即“森麒麟(摩洛哥)年产12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3《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5年度)》。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件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度)
附件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度)
附件3: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5年度)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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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计与各分项之和的尾数之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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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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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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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6-020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森麒麟 (摩洛哥)年产12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以下简称“摩洛哥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893.72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摩洛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9,421.68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8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6,9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08,2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9,113,005.2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9,126,994.80元。2020年9月8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0JNA5028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4,307,84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29.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9,999,977.4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0,389,830.6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9,610,146.80元。2023年8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3JNAA5B016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募集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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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摩洛哥项目募集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摩洛哥项目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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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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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摩洛哥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摩洛哥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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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本次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项目成本,形成一定募集资金节余。
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摩洛哥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计划将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893.72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摩洛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9,421.68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相关项目存在预估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等,主要系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支付时间周期较长,按照合同付款节奏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及质保金等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助力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健快速发展,符合公司股东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针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方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税前),按照月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参与管理并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内容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相关人员的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参与管理并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内容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相关人员的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任、解聘、退休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期限、履职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核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森麒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行业发展趋势,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夯实发展根基
公司是全球轮胎行业智能制造的标杆企业,主营业务为专注于绿色、安全、高品质、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半钢子午线轮胎、全钢子午线轮胎)及航空轮胎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根据应用类型分为乘用车轮胎、轻卡轮胎、重卡轮胎及特种轮胎,乘用车轮胎包括经济型乘用车轮胎、高性能乘用车轮胎及特殊性能轮胎,特种轮胎包括赛车轮胎、航空轮胎。
在半钢子午线轮胎领域,具备全尺寸半钢子午线轮胎制造能力,产品广泛应用于各式轿车、越野车、城市多功能车、轻卡及皮卡等车型;在全钢子午线轮胎领域,涵盖转向轮、拖车轮、驱动轮和全轮位产品,已具备较为成熟的全钢子午线轮胎制造能力,产品应用于各种重型载重卡客车等车型。在航空轮胎领域,公司是国际少数航空轮胎制造企业之一,具备产品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能力;公司可生产适配波音、空客等各类大飞机、支线客机机型的多规格航空轮胎产品,正在稳步推进航空轮胎应用领域的客户开发。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创世界一流轮胎品牌,做世界一流轮胎企业”企业愿景,始终突出主业、做大做强、着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坚持“聚焦、精益、高效、稳健、创新、责任”的经营理念,着力打造高科技、高效能、高品质、高定位的轮胎产业高端智能制造引领者。
二、完善公司治理,筑牢合规发展基石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治理架构,积极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形成科学规范、有效制衡、运作高效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根据最新监管制度完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修订,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未来,公司将紧跟监管政策要求,持续推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科学、高效的决策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发展的良性循环,为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公司管理层也将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公司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全面、透明地向投资者呈现公司经营状况。同时,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在合规前提下积极推进主动性、自愿性信息披露,增强披露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积极构建多维度、立体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通过投资者热线、邮箱、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深入、畅通的交流,持续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理解与认同。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不断丰富披露内容,加强对公司核心业务、技术创新及战略规划等关键信息的解读,助力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认知公司价值。此外,公司将进一步拓展投资者交流形式、拓宽沟通渠道,全面提升沟通效率与效果,持续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巩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四、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在确保平稳运营的同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公司自上市以来已进行多次现金分红,并结合年内多频次现金分红等手段,积极加强投资者回报。此外,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股东权益及公司价值,公司结合股份回购并用于注销等手段,提振投资者信心。同时通过滚动制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健全长效回报机制,持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未来,公司将持续坚持在符合分红条件的前提下,保持现金分红比例的合理性与稳定性,综合考虑送股、转增股本等多种回报方式,合理运用股份回购等方式,充分回馈股东。完善股东回报与经营业绩联动机制,将股东回报与公司经营效益、现金流状况相结合,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科学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力争现金分红比例与公司发展阶段相适配,实现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协同发展,切实让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
综上,公司将以本次“质量回报双提升”方案作为重要发展契机,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工作总基调,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为增强市场信心、促进资本市场健康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本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情况制定,所涉及相关内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未来可能因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趋势、政策调整等因素而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议案》,本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记账本位币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森麒麟(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麒麟香港”)、森麒麟(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麒麟香港国际”)主要从事国际贸易、投融资等相关业务,相关主体日常经营主要采用美元结算,截至本次变更前相关主体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结合相关主体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经审慎考虑,公司认为森麒麟香港、森麒麟香港国际使用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将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2、变更内容:
变更前:森麒麟香港、森麒麟香港国际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变更后:森麒麟香港、森麒麟香港国际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3、变更时间:
2026年1月1日起适用。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该项变更不会对公司2025年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议案》,公司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变更其记账本位币,有利于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变更记账本位币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6-025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1、提案9.00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能够让公司确认委托人的股东身份的文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 8: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倩
(2)联系电话:0532-68968612
(3)传真:0532-68968683
(4)邮箱:zhengquan@senturytire.com
(5)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4
2、投票简称:麒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召开的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会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及股数: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6-026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6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
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8日(周五)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林文龙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许华山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倩女士、独立董事李鑫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