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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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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5版)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法定代表人:吕阳 总会计师:邹迪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臻茹

5.1.3利润表

法定代表人:吕阳 总会计师:邹迪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臻茹

法定代表人:吕阳 总会计师:邹迪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臻茹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法定代表人:吕阳 总会计师:邹迪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臻茹

法定代表人:吕阳 总会计师:邹迪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臻茹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信托项目利润表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6.1.1 公司无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情况。

6.1.2 公司无拥有表决权超过半数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被投资单位;本期公司将9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

6.2.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6.3或有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6.4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无。

6.5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5.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5.1.1资产风险分类

6.5.1.2资产损失准备

单位:万元

6.5.1.3投资

6.5.1.4前五名自营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无。

6.5.1.5前五名自营贷款情况

无。

6.5.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无。

6.5.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单位:万元

6.5.2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5.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

单位:万元

6.5.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1

单位:万元

注:1.“合计行”要求填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的总额,它包含所有运用方式的主动型产品,“证券投资类”“股权投资类”“融资类”“事务管理类”是主动管理型中重点的几个类别,包含在“合计”中,但是与“合计”行没有勾稽关系,合计应大于或等于这四类之和。

2.按照实收信托分类。

3.期末数中,合计项除了表格中的四类外主要包括融资租赁、权益投资等投资类业务。

6.5.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2

单位:万元

注:1.合计数与主动管理型部分同理。

2.按照实收信托分类。

6.5.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5.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5.2.2.1

单位:万元

注: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1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2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n的资产总计)×100%

6.5.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5.2.2.2

单位:万元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1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2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n的资产总计)×100%

6.5.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5.2.2.3

单位:万元

6.5.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5.2.3

单位:万元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信托主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5.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25年,公司积极开拓供应链金融、央国企服务信托、财富管理业务、慈善信托等多个创新业务,以客户为导向,提升金融服务品质,勇担社会责任,为社会环境改善和人民幸福生活提供信托支持。

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决策部署,坚守“服务电力产业链、赋能实体经济、践行普惠金融”核心定位,围绕供应链金融创新,推进产业链融通发展,以链赋能、链动发展,将供应链金融与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及信托本源有效结合,走出了一条能源领域供应链金融的特色发展之路。持续聚焦电费、物资领域,成功实现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经营区域内32家省级公司业务全覆盖。

公司积极拓展央国企服务信托。夯实存量业务基础,在客户关系维护、流程优化、服务质效提升等方面再优化,稳步提升业务规模。完善展业协同机制,全面摸排央企总部资金运作需求,对接多家央国企,积极探索“因企施策”定制化服务模式,聚焦重点客户精准攻坚,组建能源电力央企展业专班。

公司证券投资产品获得市场认可。投资业绩表现突出,“英大信托-稳健增长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获信托业一年期混合类产品金牛奖。投研体系日趋完善,形成宏观、策略、行业等领域研究团队,搭建价值投资框架,交易范围扩展至银行间市场。产品体系日益健全,“英信长盈1号”(固收+)和聚焦新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等的能源主题“稳健增长3号”(权益)成功发行。

财富管理业务取得扎实进展。成功落地首单家庭服务信托。与外部康养机构洽谈合作,探索功能型家庭服务信托。推进保险金信托“提质扩量”,积极拓展银行、保险公司“朋友圈”,构建展业协同机制,拓宽重点客户渠道。

公司作为央企控股金融公司和中国信托业协会监事长单位,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扛牢社会责任,积极践行“金融为民”理念,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力国家慈善事业。自2016年起,英大信托开始拓展公益慈善信托,紧跟国家重大战略和社会民生热点,通过慈善信托的方式,开展了一系列帮扶项目。近年来,公司推出了北京市首个区级政府与央企信托公司联手打造的“首善东城”慈善信托品牌,服务场景已拓展到乡村振兴、扶弱济困、医疗卫生、文化传承、环境保护、养老助残、社区治理、应急救助等多个民生领域。2025年,公司落地北京市首单、国内单笔设立规模最大的应急慈善信托,规模3000万元,信托财产用于支持北京市及全国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和应急慈善救助等相关公益慈善活动,高效响应了京北四区洪灾救援与灾后重建。

6.5.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公司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受托责任,持续强化信托业务全流程尽职管理。一是规范信托运营管理,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规范高效做好项目的日常运营、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职责、做好信托登记及信保基金管理。二是强化科技支撑赋能,数据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做好业务系统优化升级,加强数据管理。三是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坚决守牢风险底线。优化业务风险管理流程、提升业务风险预警能力、积极出清存量风险。四是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强化内控审计监督。优化合规管理顶层设计,重构精简制度层级,建立制度研讨会机制,持续夯实内控审计监督,实现重点领域审计监督全覆盖。

本公司不存在因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的情况。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6.6.1关联交易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单位:万元

6.6.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

6.6.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单位:万元

注:其他-贷方发生额为累计发生额。

6.6.3.2信托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单位:万元

6.6.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均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25年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利润总额为409,128.89万元,净利润 295,631.74 万元,利润分配明细如下:

(1)提取应付股利106,427.43万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9,563.17万元;

(3)提取一般风险准备49,786.76万元;

(4)提取信托赔偿准备14,781.59万元;

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697,889.64万元。

2025年公司母公司口径实现利润总额为 409,128.89 万元,净利润295,631.74万元,利润分配明细如下:

(1)提取应付股利106,427.43万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9,563.17万元;

(3)提取一般风险准备49,786.76万元;

(4)提取信托赔偿准备14,781.59万元;

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余额 697,889.64万元。

2025年,公司按照已决策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现金股利 91,175.49万元,并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6年5月拟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79,193.15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7.3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5年11月3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更名为南方电网产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和《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4〕23号),2025年3月,经股东会审议,同意撤销公司监事会和监事设置,监事会相关人员的职务随之自然免除。

2025年4月28日,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李芳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2025年4月28日,经股东会审议,同意选举宋崧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7月28日,宋崧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核准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原独立董事江迎春不再继续履职。

2025年4月28日,经股东会审议,同意选举曾旭东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7月29日,曾旭东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核准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原独立董事徐卫晖不再继续履职。

2025年6月26日,经股东会审议,同意俞华军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推举吕阳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

2025年10月10日,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邹迪担任公司总会计师。2025年 12月5日,邹迪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核准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

2026年1月19日,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吕阳担任公司董事长。2026年4月,公司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申请核准任职资格,待核准后正式履职。

2026年3月6日,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曹妍辞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无。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无。

8.5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8.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向公司出具2024年度监管意见书,在肯定公司在进一步完善治理机制、持续提高服务集团主业质效等方面工作的同时,指出公司在信息化建设、信托业务创新开发、内部管理、人才储备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在持续深化转型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受托履职能力、强化合规管理、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和防非打非工作方面提出指导意见。

公司高度重视监管意见,深入贯彻监管政策,认真落实监管要求,逐项制定工作方案,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2025年6月26日,公司于金融时报环球财经08版面、公司官网披露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董事长辞任暨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主要内容为俞华军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推举吕阳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

8.8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1] “2+3+N”业务布局中“2”是指稳固“两项”基石业务,即电网业务、固有业务;“3”是指驱动“三项”转型业务,即央国企服务信托、供应链金融、财富管理信托(证券投资信托、保险金信托、家庭(家族)信托);“N”是指探索“N项”创新业务,即公益(慈善)信托、资产证券化、绿色资产管理信托、数据资产信托、知识产权信托、薪酬激励信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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