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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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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2025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部分 简介

一、法定名称及缩写

中文名称: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

中文缩写:信美相互

英文名称:Trust Mutual Life Insurance Company

英文缩写:Trust Mutual Life

二、运营资金

人民币15.01亿元

注:本社于2022年1月增加运营资金1.76亿元,于2025年1月增加运营资金3.25亿元,待进行工商登记变更。

三、住所及经营场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三号院2号楼2层S-223

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15层

四、成立时间

2017年5月11日

五、业务范围

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万能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经营区域

在北京市、深圳市、上海市和信美初始运营资金提供人的员工及其亲属范围内开展业务

七、法定代表人

杨帆

八、客服电话和投诉电话

客服电话和投诉电话:400-139-9990

九、信息披露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010)66051584

联系人邮箱:xinxipilu@trustlife.com

十、各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和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深圳分社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26号卓越后海金融中心1701

联系电话:0755-26906997

机构名称: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上海分社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717号31楼1、2及6室

联系电话:021-62880520

第二部分 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利润表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会员权益变动表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资产负债表 (续)

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利润表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会员权益变动表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二、财务报表附注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统称“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和用精算方法计算的保险合同准备金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及本社于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于2025年12月31日,本社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集团无需要说明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三、审计报告的主要意见

上述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摘自本社已审财务报表,该财务报表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认为,本社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已审财务报表完整内容详见本社网站(https://www.trustlife.com)。

第三部分 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

本社的保险合同准备金以本社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量。本社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是指由保险合同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出与预期未来现金流入的差额,即预期未来净现金流量。其中:预期未来现金流出,是指本社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必需的合理现金流出,主要包括:(1)根据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益,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疾病给付、生存给付、满期给付等;(2)根据保险合同构成推定义务的非保证利益,包括保单红利给付等;(3)管理保险合同或处理相关赔款必需的合理费用,包括保单维持费用、理赔费用等。预期未来现金流入,是指本社为承担保险合同相关义务而获得的现金流入,包括保险费和其他收费。

本社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未来净现金流量的合理估计金额。本社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边际因素,并单独计量。本社在保险期间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将边际计入当期损益。本社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不确认首日利得。若有首日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社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本社对相关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计量货币时间价值所采用的折现率,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不予锁定。

本社在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时,将具有同质保险风险特征的保险合同组合作为一个计量单元,并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本社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未赚保费法进行计量。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及理赔费用准备金。本社采用逐案估计法,同时考虑边际因素,计量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本社根据保险风险的性质和分布、赔款发展模式、经验数据等因素,采用赔付率法与链梯法并取其中计算结果较大者,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计量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本社以未来必需发生的理赔费用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计量理赔费用准备金。本社参考行业边际率确定计量未决赔款准备金的风险边际,目前采用未来现金流的无偏估计的2.5%。

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主要计量假设包括折现率、保险事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非寿险未到期准备金风险边际等。本社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这些假设。本社在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时,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准进行充足性测试,若有不足将调整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

二、主要计量假设

2025年本社计量责任准备金所需要的主要假设如下:

本社传统险折现率曲线依据保监会财会部函[2017]637号《关于明确保险合同负债评估新折现率曲线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制定,2025年12月31日评估使用的包含溢价的折现率假设为2.68%至11.17%。本社万能险折现率假设为4.2%。

本社根据实际经验和预期未来的发展趋势,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保险事故发生率假设,如死亡发生率、疾病发生率、伤残率等。

本社根据实际经验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退保率假设。退保率假设按照产品类别和交费期间的不同而分别确定。

本社根据费用分析结果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估计值,作为费用假设。未来费用水平对通货膨胀反应敏感的,本社在确定费用假设时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目前通货膨胀假设为年2.5%。费用假设主要分为取得费用和维持费用假设。

本社在计量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参照行业指导比例确定风险边际,目前确定为3%。

三、计量结果及对比分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社保险合同准备金情况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社在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时,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准进行充足性测试,若有不足将调整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

2025年度末保险合同准备金较2024年有所增长,主要原因是保险业务增长和保险责任的累积。

第四部分 风险管理状况信息

一、风险评估

本社对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进行了识别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险风险:本社定期对短期险赔付率、死亡发生率偏差率、重疾发生率偏差率和费用超支率等指标进行监测;通过压力测试,测算保险风险相关不利情景下本社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状况;通过再保险安排,转移部分死亡率风险和疾病率风险;通过产品迭代,提升保障型新业务规模等方式,控制存量业务赔付水平。2025年,本社保险风险整体可控。

(二)市场风险:2025年本社配置的主要资产为债券、非标资产、混合型基金等,未发生外币业务,因此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是利率风险及权益价格风险。本社通过关键风险指标、资产负债管理、敏感度分析和压力测试等工具对市场风险进行监测,监测指标包括利率风险对冲率、权益类资产敏感度等;并通过市场风险限额和投资比例限制对其风险敞口进行管理。本社将持续加强权益资产配置研究工作,严格控制风险,择机合理配置资产;加强市场风险监测与应对,确保总体市场风险水平保持在本社规定的风险承受范围之内。2025年,本社市场风险整体可控。

(三)信用风险:2025年,本社银行存款均存入信用评级为AAA级的银行,持有债券的债项信用评级均为AA级及以上,持有非标资产均为AA+级及以上,再保险分出业务合作机构的信用评级符合监管机构和本社要求。本社持续开展信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有效的监测与控制机制,对投资集中度、信用风险限额实施动态监控,以合理信用风险敞口。同时本社进一步完善信用评级体系,优化并规范信用风险管理流程,全面提升信用风险管控能力。2025年,本社信用风险整体可控。

(四)操作风险:本社通过监测亿元标准保费违规指数、重大操作风险损失金额、亿元标准保费监管处罚率等关键风险指标,实现对操作风险的动态跟踪与分析。同时,依托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收集、风险控制与自评估等工具,对操作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和报告。2025年,本社未发生重大操作风险事件,操作风险整体可控。

(五)战略风险:本社通过定期监测偿付能力充足率、期交比例和10年期及以上新单期交占比等指标,及时反映战略风险状况;同时围绕战略制定和战略实施两方面,深入分析面临的战略风险,为科学决策与风险防控提供依据。本社将聚焦转型发展,不断完善战略风险管理机制,防范战略风险。2025年,本社战略风险整体可控。

(六)声誉风险:本社声誉风险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闭环管理”的原则,不断完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制度落地性、防控协同性。本社围绕“全域防控、聚焦重点”,对核心渠道实施分类监测,同时制定“会员关切矩阵联动应对方案”,主动防范衍生风险。此外,通过定期培训、案例分享和应急演练,提升全员声誉风险识别、研判及应对能力,持续优化风险应对策略,推动声誉风险管理工作长效化、精细化。2025年,本社声誉风险整体情况可控。

(七)流动性风险:本社主要通过净现金流、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回溯不利偏差率等关键指标,结合不同情景下的压力测试对流动性风险进行分析和预警;同时将限额管理、资金预测、压力测试、应急预案等融入日常经营、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等方面,构建了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流动性风险防控机制。2025年,本社流动性较充裕,流动性风险整体可控。

二、风险控制

(一)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本社风险管理体系保持稳定,即董事会负最终责任、由高级管理层组成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风险管理部统筹协调、各大类风险牵头部门密切配合、覆盖所有业务单位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二)风险管理总体策略: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通过对各类风险的系统识别与审慎评估,明确并设定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建立常态化监测与报告机制,实现对风险的可靠监督与有效管控,确保整体风险控制在风险偏好之内,以达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平衡。

(三)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为保证本社稳定、持续经营,强化风险管理,本社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在《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政策》纲领性文件基础上不断细化风险管理流程,主要涉及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和操作风险方面。为进一步细化管理流程,本社分别针对战略、财务、精算、产品、投资、信息科技、会员服务、运营、法律合规、审计、投诉、销售、人力资源、行政、品牌宣传、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风险偏好、风险与控制评估、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定了细项制度,为具体业务和工作流程管理提供依据。

(四)风险偏好体系及其执行情况:为健全本社风险偏好体系,本社制定了风险偏好相关制度,搭建了风险偏好模型,从资本、净资产、流动性风险、难以资本化固有风险、操作风险和声誉方面六个维度入手构建了风险偏好陈述书;为保证风险偏好的落地,本社制定了风险容忍度、限额指标及阈值,并定期开展监测。通过监测,2025年未出现突破风险偏好的情况,风险偏好整体可控。

(五)风险管理技术及信息系统方面:2025年度完成了自研风险管理系统三期建设,优化了风险指标管理等模块功能,并新增了人身险评级指标管理模块,提高工作效率。目前,风险管理系统基本满足了本社风险管理自动化需要和相关监管要求,并支持风险管理信息在各部门和团队之间的汇总与共享。2026年本社将继续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持续提升风险管理自动化水平。

第五部分 保险产品经营信息

一、上一年度原保险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保险产品的名称、主要销售渠道、原保险保费收入和退保金

2025年度,本社原保险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产品分别是“信美相互荣耀传世终身寿险”、“信美相互传家有道终身寿险”、“信美相互传家有道(尊享版)终身寿险”、“信美相互宜脉相连年金保险”以及“信美相互宜脉相传终身寿险”。

2025年度原保险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产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上一年度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居前3位的保险产品的名称、主要销售渠道、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和保户投资款本年退保

2025年度,本社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涉及产品共2款,分别是“信美相互卓越稳福两全保险(万能型)”以及“信美相互互盈年年终身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

2025年度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涉及产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居前3位的投连险产品的名称、主要销售渠道、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和投连险独立账户本年退保

2025年度,本社未开展投资连结型保险业务。

第六部分 偿付能力信息

截至2025年度末,本社偿付能力符合监管要求,详情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度末本社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较上一年度末有所下降,主要受综合收益变动、业务发展、资产配置以及再保险合同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所致。

第七部分 公司治理信息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本社情况的简要说明

本社无实际控制人。

二、运营资金提供人及出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5年1月,内蒙古世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社运营资金出资人,提供新增运营资金32,500万元,本社运营资金由117,600万元变更为150,100万元。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信美10,000万元运营资金借款债权事宜已于2026年2月正式获得北京金融监管局批准。

三、会员代表大会情况

(一)会员代表大会职责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决定经营方针、战略规划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批准本社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本社的盈余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选举、更换和罢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及监事,决定有关董事及监事的报酬事项;对本社增加或者减少运营资金作出决议;审议批准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方案;对本社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组织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审定、修订本社章程;审议批准偿付能力不足时的解决方案;审议批准董事会制订的支付运营资金本金以及利息、运营资金本息减计及恢复的方案,审议批准利息计提和支付方案的变更;审议批准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审定会员保险产品范围;审定、修订会员代表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治理制度;决定聘请或更换为本社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决定本社一年内单笔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对外捐赠、对外担保事项;审议本社长期激励方案;审议法律、法规、规章、监管规定和本社章程规定应当由会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5年,本社共召开2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章程》的规定。会员代表大会建立、健全了本社和会员沟通的有效渠道,通过积极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会员代表对本社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具体会议情况详见下表:

注:具体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可通过本社官网公开信息披露-基本信息-治理概要-决议栏查阅。

四、董事会情况

(一)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负责本社管理,并且有责任为会员的整体利益行事。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召集会员代表大会,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制订本社经营计划、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本社章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运营资金利息支付的具体执行方案并安排执行;制订前款规定之外的运营资金本金以及利息、运营资金本息减计及恢复的方案;制订本社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本社的盈余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本社增加或者减少运营资金方案;制订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方案;制订本社重大收购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本社组织形式等方案;制订本社章程的修改方案,制订会员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批准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制定本社资本规划,承担资本或偿付能力管理最终责任;制订应对偿付能力不足时保费追加、保额调整等方案;制定并执行应对发生重大保险事故导致偿付困难时的紧急预案;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社章程规定,审议本社关联交易、数据治理以及一年内单笔金额为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对外捐赠、对外担保事项;审议董事人选,根据本社需要或监管机构要求设立专业委员会,包括但不限于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并组织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年度报酬和奖惩方案,并以此作为对其激励、留任和更换的依据;制订本社长期激励方案;定期评估并完善本社的治理状况,审定本社治理报告;提名本社管理执行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批准管理执行委员会主席、副主席之外的其他成员人选、议事规则以及成员调整的事项;审议批准本社的基本管理制度;管理本社信息披露事项,并对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提请聘请或更换为本社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本社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选择实施本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建立本社与运营资金提供人特别是主要运营资金提供人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承担会员代表事务的管理责任;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制定本社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合规和内部控制政策,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法律、法规、规章、监管规定和本社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董事基本情况

(三)离任董事

注:独立董事ZHANG ep.ADVENIER Xiaodong(张晓东)于2025年7月提出辞任独立董事职务,因其辞任导致本社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低于本社章程规定的最低要求,其继续履职,于2025年8月正式离任。

(四)董事简历

1、胡晗女士,1971年生,现任本社副董事长、总经理、管理执行委员会主席、首席执行官。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经济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1993年至2015年先后担任中国光大集团预算委员会秘书,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香港华鹰资产管理公司董事,上海林耐实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管理合伙人,浙江中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2、纪纲先生,1974 年生,现任本社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士。1997年至2015年先后担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上海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艾捷尔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裁、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至今担任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3、张彧女士,1972年生,现任本社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美国丹佛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美国科罗拉多州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伙人,西门子股份公司东亚太区审计负责人,阿里巴巴集团财务副总裁。现任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4、高阳先生,1973年生,现任本社董事。哈尔滨工业大学学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1998年至2023年先后担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组合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5、张峥先生,1969年生,现任本社董事。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1991 年至2012年先后担任建行北京信托托管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总经理,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南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监事长。2012年至今担任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6、林志成先生,1968年生,现任本社董事。华南理工大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全球CEO 课程毕业。2006年至2011年担任利丰亚洲华东区高级经理。 2011年至2015年,曾先后担任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中心总监、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7、史建平先生,1961年生,现任本社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系统跨世纪学科带头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8、GONG YAN(龚焱)先生,1973年生,现任本社独立董事。湖南大学工学学士,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管理专业博士。曾执教于美国加州大学,现执教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GONG YAN(龚焱)先生研究主要发表在《管理学会评论》《技术转化杂志》《组织惯例手册》《创业研究前沿》。2014年8月,GONG YAN(龚焱)先生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9、吴武清先生,1978年生,现任本社独立董事。四川大学应用数学专业学士,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管理学博士。曾在重庆邮电大学基础数学部任教,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智能会计本科项目学术主任、商学院大数据商业分析研究平台主任,曾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五)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5年,本社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均根据《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章程》的规定召开,并由全体董事亲自或委托出席。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努力做到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做出正确决策,注重维护本社和全体会员的利益。各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注:具体董事会决议可通过本社官网公开信息披露-基本信息-治理概要-决议栏查阅。

五、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参会情况

2025年,本社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其中6次为现场表决,3次为通讯表决。董事会均根据《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章程》的规定召开,并由全体有权参与的董事亲自或委托出席。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努力做到在深入了解本社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正确决策,注重维护本社和全体会员的权益。独立董事参会情况如下:

(二)专业委员会参会情况

本社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六个专业委员会。2025年,本年共召开7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5次提名薪酬委员会、2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章程》规定。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任职情况和参会情况如下:

(三)发表意见情况

2025年度,本社独立董事均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对各项审议事项均认真研究并充分发表意见。其中三位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意见,未投弃权票及反对票;另有一位独立董事就部分会议审议事项投反对票及弃权票。

六、监事会情况

(一)监事会职责

根据《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章程》规定,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职责: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本社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本社的财务状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本社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规定、本社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社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在董事会不按照本社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提案;发现本社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本社承担;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会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法律、法规、规章、监管规定及本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监事会人员构成

(三)离任监事

注:职工监事郑璐、陈姣分别于2025年7月、2025年10月提出辞去职工监事职务。因其二人辞任后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本社章程规定人数,二人继续履职,于2025年12月正式离任。

(四)监事简历

1、Max Yang Zhao(赵阳)先生,1991年生,现任本社监事长。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工商管理学学士和美国纽约大学房地产理学硕士。2016年至2021年在法国巴黎银行纽约分行担任银行合规部数据分析师,商业及投资银行部信贷分析师。2021年至今,在佳辰资产管理公司(香港)担任另类投资部运营及投资主管, 另类投资部总经理及集团董事长助理职务。

2、童卫东先生,1967年生,现任本社监事。本科毕业于东南大学无线电系、硕士毕业于东南大学电子通信与工程专业。1999年至今历任南京新国都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华东区总经理、南京新国都和苏州新国都总经理(兼任)、新国都副总裁兼产品管理部总监、战略投资委员会秘书长等。

3、吴溪先生,1977年生,现任本社外部监事。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2002 年至2006年任职于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6年至今任职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现担任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4、曹月皎女士,1994年生,现任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会员服务部总经理。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历任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风云业务团队业务经理、市场企划部营销策划团队负责人、会员服务部会员权益团队/旅居服务团队/健康管理团队负责人、会员服务部副总经理。

5、谢丹女士,1991年生,现任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董事会办公室综合管理岗。山东大学经济学学士、法学学士。历任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培训生、北京国融创新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五)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5年,本社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根据《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章程》的规定召开,由全体监事亲自出席。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注:具体监事会决议可通过本社官网公开信息披露-基本信息-治理概要-决议栏查阅。

七、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参会情况

2025年,本社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其中5次为现场表决,2次为通讯表决,外部监事参会情况如下:

(二)列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本社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其中6次为现场会议,3次为通讯表决。外部监事通过列席董事会现场会议,听取执行董事、部分高管人员关于经营管理的工作汇报以及各审议事项的汇报,监督会议表决情况。

八、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及职责

注:本表格内容按2025年底任职情况进行披露。

(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本社总经理胡晗女士相关信息见本报告“董事简历”部分。

2、徐天舒先生,1973年生,现任本社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管理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经济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证券基金管理部经理,澳洲 Whenners 私募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海康人寿保险公司投资总监,兴业全球基金管理公司副 总经理。

3、姜仁娜女士,1979年生,现任本社总精算师、管理执行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理学学士、理学硕士,中国精算师。2004年至2016年先后担任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管理部高级经理、精算评估部高级经理、产品管理部助理总经理,信美产品精算总监等职。

4、郑璐女士,1987年生,现任本社董事会秘书、上海分社总经理、管理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CFA。历任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高级规划经理,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风云团队总监、风云团队负责人、高客业务部、市场企划部、会员服务部总经理。

5、赵雪瑶女士,1980年生,现任本社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管理执行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国注册风险管理师。历任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中心高级产品经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战略客户部负责人,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客户部总经理。

6、秦文贵先生,1979年生,现任本社财务负责人。北京林业大学经济学学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历任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部门负责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7、李锦女士,1976年生,现任本社审计责任人。河北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历任集贤地产财务负责人,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务管理室负责人。

九、薪酬制度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

(一)薪酬制度情况

为适应经营管理实际与监管新制度要求,2025年本社对《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进一步理清了薪酬管理中各相关主体的职责:明确了董事会、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在决策与监督层面的职能,同时规定了人力行政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稽核审计部及其他各部门负责人在执行与协作中的具体责任。此外,为更好地吸引与其职责要求相匹配的专业人才,本次修订专门针对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及稽核审计等关键领域,明确了更具竞争力的薪酬管理原则。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

各个薪酬区间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数量

注:1、本表统计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应付薪酬。2025年内本社董监高人员有调整,薪酬情况为调整人员任期内数据。

2、任期内,11名董事中2名执行董事从本社领取薪酬,4名独立董事从本社领取津贴; 8名监事中4名职工监事领取薪酬,1名外部监事领取津贴;1名董事兼任高管,只在董事中列报,不在高管部分重复列报。

十、部门设置情况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设置情况

(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社已设立深圳分社、上海分社两家省级分支机构。

十一、本社公司治理情况的整体评价

2025年度,本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健全监督制衡与激励约束机制,“三会一层”整体运行良好。2025年,监管机构对本社2024年度公司治理情况开展评估,目前评估结果尚未出具。现阶段本社公司治理评估结果沿用2023年度监管评级,评级为C级,评估中未发现重大事项调降评级情况。

2026年,本社将持续加强“三会一层”建设,不断提升会员代表、董事及监事的履职能力与专业化水平,持续健全完善“三会”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公司治理质效,保障本社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

十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全文

可通过本社官网公开信息披露-年度信息-年度报告栏查阅。

第八部分 重大事项信息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社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本社诚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社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

三、运营资金提供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社不存在运营资金提供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四、本社处罚及整改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社及本社在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被有权机关调查,未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未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未受到保险监管机构的重大行政处罚、被市场禁入、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未受到人民银行、安监、税务等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给予的重大行政处罚。

五、其他重大事项

本社运营资金及运营资金提供人变更于2025年1月获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审核批准,运营资金从11.76亿元人民币增加至15.01亿元人民币,由内蒙古世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新增运营资金3.25亿元。

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

2025年6月30日,本社原董事长辞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副董事长、总经理担任董事长;该任职生效前,根据信美章程规定,由其代为履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社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〇二六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