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4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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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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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利润表
利润表
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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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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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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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表
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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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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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6.1.1会计报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本公司会计报表不存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情况。
6.1.2本年度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
本公司本年度无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
6.2或有事项说明
本公司于2016年转让所持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30.2534%股权,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濠吉”)作为四川信托股东行使对上述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并按其与本公司签署的《关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向本公司支付上述股权转让的交易对价50亿元。鉴于监管部门查实四川濠吉挪用信托资金用于收购股权,已实质违约。2018年,本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规定,扣除10亿元违约金后,退还了剩余转让价款40亿元。2022年,成都市公安局在办理四川信托刑事案件过程中,因其认定本公司与四川濠吉在解除四川信托股权转让协议后扣除的10亿元违约金为涉案财产,故对本公司持有的10亿货币基金进行冻结。相关案件并未取得生效判决文书,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相关资料和律师意见书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慎分析并于2024年确认相关预计负债。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本公司年度无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情况。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以下项目除特别注明外,“年初”指2025年1月1日,“年末”指2025年12月31日,“上年”指2024年度,“本年”指2025年度。
6.4.1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公司期初信用风险资产635,627.35万元,正常类630,969.94万元,关注类4,657.41万元;期末信用风险资产620,539.49万元,正常类553,124.92万元,关注类67,414.57万元。
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增加、本期转回、本期转销、期末数。
表6.4.1.2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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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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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表6.4.1.4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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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表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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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表6.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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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代理业务主要反映因客观原因应规范而尚未完成规范的历史遗留委托业务,包括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
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4.1.7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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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均应为损益表中的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为未抵减掉相应支出的全年累计实现收入数。
6.4.2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 6.4.2.1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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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1.1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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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1.2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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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金额。
表6.4.2.2.1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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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2.2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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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2.3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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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4.2.3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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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信托专业优势,立足金融板块战略定位,积极探索稳健灵活高效的金融服务模式,推进产融结合和绿色金融实践,助力主业发展。
(1)绿色金融业务
公司开发新能源投资信托产品,2025年“中海-和光新能源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于中国海油新能源项目,为绿色金融探索了新方向,为绿色低碳改造、建设近零碳园区和综合能源站贡献信托力量。公司将在绿色低碳领域投资、碳资产管理和绿色金融服务综合解决方案等方面继续发力,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效能。
(2)供应链金融业务
公司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2025年服务26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其中5家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的同时,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公司将继续深挖中国海油产业链,通过数字化转型,探索线上线下金融服务新模式,快速响应产业链中小微客户金融服务需求。
(3)公益慈善信托业务
2025年,公司持续打造“中海和善”系列慈善信托产品,建立了专属慈善信托品牌形象。在各地民政部门指导下,“中海和善”系列慈善探索“信托公司+公益组织”的双受托人慈善信托模式,通过直接资助或与公益组织合作的方式,在生态保护、改善儿童教育环境、改善贫困家庭居住环境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本公司无因自身责任而导致信托资产损失的情况。
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截至报告期末,信托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为63,405.93万元。同时,根据财政部印发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发放贷款和垫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存放同业和其他应收款项等风险资产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报告期末,一般风险准备金累计总额为4,038.21万元。两项合计金额为67,444.14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动用信托赔偿准备金。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以下明细表格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期初指2025年1月1日,期末指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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