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26-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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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黄岗梁国家森林公园项目诉讼事项
2011年5月,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克旗政府”)就“黄岗梁国家森林公园旅游项目”签订了《关于加快克旗旅游资源开发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公司具有黄岗梁国家森林公园项目旅游资源的开发权和旅游项目的独家经营权,经营年限为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50年。
2024年6月,公司收到克旗政府《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关于终止黄岗梁国家森林公园项目合作的函》,要求终止合作协议中有关黄岗梁国家森林公园旅游项目的合作事宜,收回“黄岗梁国家森林公园旅游项目”的旅游资源及其经营权。
公司及克什克腾旗三特旅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旗旅业公司”)对此提出异议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克旗政府返还克旗旅业公司开发该项目投入的9,959.00万元等相关权利事项。
2026年4月14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内0425民初4863号),判决结果为:①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有关黄岗梁森林公园项目的合作于2024年12月25日解除。②被告克旗政府给付原告克旗旅业公司现存资产投入75,842,864元。③被告克旗政府补偿原告克旗旅业公司资产损失3,640,971.50元。④被告克旗政府给付克旗旅业公司预付评估费266,100元。⑤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②③④款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克旗政府的款项,尚未确认相关损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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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周爱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岗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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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周爱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岗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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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周爱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岗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26-11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前期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文件要求,公司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而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前期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