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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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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6-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02亿元,同比增加23.88亿元,同比增长46.71%,主要是本期达到结算条件的资源增加,销售型收入同比增加;毛利额18.13亿元,同比增加0.44亿元,同比增长2.50%;综合毛利率24.17%,同比降低10.43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亿元,同比减亏0.37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8亿元,同比减亏0.74亿元;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为-0.05元/股。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5亿元,同比减少12.48亿元,主要是销售回款同比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2026年2月12日,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深持股比例降至4.999999%,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披露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姚长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立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晓明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姚长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立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晓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编制单位: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3月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姚长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立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晓明

4、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编制单位: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3月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姚长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立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晓明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3月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姚长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立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晓明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3月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姚长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立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晓明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6-018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4日以当面送达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电子通信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长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6-020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组成和任期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姚长林先生、董保芸女士、王国新先生、田佳琳先生、张明睿先生、吴立鹏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曙光先生、杨金观先生、秦虹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请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杨金观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合规性说明

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履职。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情况说明

姚长林,男,1968年1月出生,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93年3月进入中粮集团,曾任中谷集团财务部长、总经理助理兼中谷三亚贸易公司总经理,中粮(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三亚亚龙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中粮集团酒店事业部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23年12月任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2月起任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24年6月起任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4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2023年12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24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董保芸,女,汉族,1982年9月出生,南开大学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中粮油脂上市公司管理部总经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部总经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部副总监兼运营管理二部总经理、中粮集团财务部副总监、中粮油脂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024年3月起任中粮集团财务部总监,兼任中粮集团多家控股子公司董事职务。2021年8月至2025年12月担任本公司监事会副主席,2025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王国新,男,1979年4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硕士。2018年10月加入中粮集团,历任中粮国际澳大利亚公司副总经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监助理兼诉讼部总经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现更名为法律合规部)副总监等职务。2024年12月起任中粮家佳康食品有限公司董事,2026年3月起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监。2022年9月起兼任国际商会一带一路委员会委员,2023年6月起兼任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商法与惯例委员会执行主席。2025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田佳琳,男,1980年5月出生,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工学硕士,工程师。2006年8月进入公司,历任深圳公司厦门鹏源项目工程部工程师、副经理,广州金域蓝湾项目副总经理,深圳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成都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西南区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西南区域公司总经理,华南大区公司总经理。2024年7月起任北方大区公司总经理,2021年9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明睿,男,1981年10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2010年加入中粮集团,历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培训中心总经理助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才发展部(后更名为干部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培训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员工关系部总经理,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组组织部)总监助理(部长助理)兼干部管理部总经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组组织部)副总监(副部长)。2024年3月起任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2024年6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吴立鹏,男,1979年6月出生,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南澳大利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2002年加入中粮集团,历任中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财务部税务与产权管理部总经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兼资金管理部总经理。2021年8月起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2024年6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吴立鹏先生持有本公司200股股票。其余五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上述六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情况说明

李曙光,男,1963年1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学术委员。兼任上市公司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非上市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杨金观,男,1963年4月出生,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经济学硕士(会计学)。1983年至今就职于中央财经大学,现为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会计系教授。1993年至2001年先后在北京中惠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兼任执业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转为非执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兼任上市公司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非上市公司龙江元盛和牛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秦虹,女,1963年1月出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硕士。曾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主任,2019年5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兼任上市公司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华润置地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6-02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2026年4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安定门外大街208号玖安广场媒体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一至十三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议案十四至十六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

4、议案五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明毅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需对议案五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5、议案十五、十六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十五应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议案十六应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6、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7、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凭前述证件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至5月20日9:00至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3层。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3层;

联系电话:010-85619759;

电子邮箱:000031@cofco.com;

联系人:牟建勋

5、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1。

2、投票简称:“大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十五,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议案十六,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1、请对总议案或非累积投票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栏中打√,三者只能选一项,多选则视为无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2、上述议案中,第十五项议案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第十六项议案选举3名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上述议案中,议案五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明毅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需对议案五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