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154版)
证券代码:601333(A股)/00525(H股) 证券简称:广深铁路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9日
一、重要内容提示
(一)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董事长蒋辉、总经理陈少宏及财务部长邓宇晖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二、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两期数的差值。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非经常性损失以负数列示。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三、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持有的公司H股乃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A股乃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二)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提醒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董事长:蒋辉 总经理:陈少宏 财务部长:邓宇晖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董事长:蒋辉 总经理:陈少宏 财务部长:邓宇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董事长:蒋辉 总经理:陈少宏 财务部长:邓宇晖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33 证券简称:广深铁路 公告编号:2026-010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方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人民币1亿元。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2元/股,该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含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含类别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如果股东会(含类别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产生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股东会(含类别股东会)决定调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5、可能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4月29日,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需经出席上述股东会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实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上述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依照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公司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振投资者信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含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股份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回购方案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变更或者终止的,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含类别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含类别股东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并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4.62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1,645,021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2元/股, 该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69.4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282.93亿元,货币资金为人民币41.45亿元。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人民币1亿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0.27%、0.35%和2.41%。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
若上述主体未来有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股份完成后,对本次已回购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事宜,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股东会(含类别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相关工作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含类别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办理股份回购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与本次股份回购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及合约等;
(二)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及操作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相关的全部业务;
(三)根据股价走势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时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等;
(四)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根据本次股份回购的实际情况,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五)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股东会(含类别股东会)对上述事项的授权自股东会(含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含类别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如果股东会(含类别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二)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产生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四)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股东会(含类别股东会)决定调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五)可能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33 证券简称:广深铁路 公告编号:2026-012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方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薪酬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所在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公司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境外身份的独立董事年度薪酬标准为港币17万元(税前),境内身份的独立董事年度薪酬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税前)。独立董事薪酬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四、其他说明
1、上述独立董事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和发放薪酬。
3、上述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33 证券简称:广深铁路 公告编号:2026-014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为做好公司存量资金收益管理和融资成本压降工作,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与财务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财务服务,主要包括存款、贷款、结算、票据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3年,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每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总资产或市值的5%;在财务公司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 交易限额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 本次交易事项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财务公司”)作为铁路行业的金融窗口,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铁集团”)为依托,充分利用和发挥金融特点及优势,有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与财务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财务服务,主要包括存款、贷款、结算、票据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3年,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每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总资产或市值的5%;在财务公司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财务公司隶属公司实际控制人国铁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公司与财务公司首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非首次签订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根据甲方现时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甲方向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财务服务:
1.存款服务;
2.贷款服务;
3.结算服务;
4.票据服务;
5.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甲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三)服务原则
1.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提供存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存贷款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2.甲方已将乙方列为其重点支持客户,甲方承诺,任何时候其向乙方提供金融财务服务的条件,均不逊于其为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提供同种类金融财务服务的条件。
(四)服务价格
1.关于存贷款
(1)甲方吸收乙方存款的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基准利率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浮动,且不低于甲方当时吸收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2)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的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浮动,不高于银行提供的同期限贷款利率,且不高于甲方当时向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2.双方同意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服务费。如需收费,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3.除甲方现时为乙方提供的金融财务服务外,甲方亦在拓展开发其他被许可经营的金融财务服务。当条件具备时,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新的金融财务服务(以下简称“新服务”)。甲方在此向乙方承诺,甲方向乙方提供新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
(2)应不高于甲方向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手续费。
(五)交易限额
乙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与甲方金融财务服务交易的各项额度作出限制,甲方应协助乙方监控实施该等限制。双方同意:乙方在甲方的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每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总资产或市值的5%;乙方在甲方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六)风险控制
1.甲方确保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甲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全部通过与商业银行网上银行接口的安全测试,达到人民银行要求财务公司安全等级标准,并全部采用CA安全证书认证模式,以保证乙方资金安全。
2.甲方保证将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应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方半年度财务报表将于半年度结束日后45日内、年度财务报表将于年度结束日后90日内提供给乙方。
4.乙方对存放资金的风险状况开展动态评估和监督,甲方应予以配合。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后,应于根据本协议,各方章程,适用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取得各有权机关(包括董事会、股东会)对本协议及其年度上限的批准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3年。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安全有保证,定期存款收益率较高。财务公司作为铁路行业的金融窗口,以国铁集团为依托,充分利用和发挥金融特点及优势,有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置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置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3名关联董事蒋辉、钟宁和李丹江回避表决,该议案由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包含 3 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七、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33 证券简称:广深铁路 公告编号:2026-009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材料于会议召开前合理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52号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辉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的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审议《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事前已经审议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二)关于审议《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事前已经审议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同意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亿元回购公司A股,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与本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
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含类别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审议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因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且独立董事汤小凡、邱自龙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会议同意提名蒋辉、陈少宏、钟宁、李丹江、周尚德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斌、林丽宜、王琴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已经对上述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提名委员会关联委员蒋辉、陈少宏和王琴已回避,建议董事会提名上述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提名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事前已经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关于审议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方案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汤小凡、邱自龙和王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同意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境外身份的独立董事年度薪酬标准为港币17万元(税前),境内身份的独立董事年度薪酬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税前)。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事前已经审议通过该方案,薪酬委员会关联委员汤小凡、邱自龙和王琴已回避,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薪酬标准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七)关于审议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蒋辉、钟宁和李丹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同意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每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总资产或市值的5%;在财务公司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与本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签署相关协议。
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已经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八)关于审议《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对〈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九)关于审议《在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放资金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风险处置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在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放资金的风险处置预案》。
(十)关于审议投资设立广州耀升地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耀升地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为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由公司以货币资金全额认缴出资,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与该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
(十一)关于审议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同意聘任戴振杰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已经对上述总会计师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建议董事会聘任其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事前已经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聘任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33 证券简称:广深铁路 公告编号:2026-013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因公司总会计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退休离任,为保证相关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以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戴振杰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就戴振杰先生的任职资格及条件等进行了审核,戴振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目前,戴振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戴振杰先生简历
戴振杰,男,1971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广铁集团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南海高新科技开发公司财务部部长,广铁集团棠溪储运服务公司货场经济室副主任,广铁集团财务处会计监察科会计师、会计科副科长、出纳科副科长、科长,广铁集团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广铁集团财务部(收入部)主任,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广东铁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职务。
证券代码:601333 证券简称:广深铁路 公告编号:2026-015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通过查验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了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财务公司隶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4日,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法定代表人:潘振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1-1号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亿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以登记为准。
财务公司可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
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6.从事同业拆借;
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8.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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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立了党委、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并对董事会和董事、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并按照决策系统、监督反馈系统、执行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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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负责保证财务公司建立并实施充分且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审批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负责确保财务公司在相关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程度,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负责审批组织机构;负责保证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根据财务公司总体战略,审核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内部控制政策,并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指导财务公司信用、市场、操作和合规等风险建设,审议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报告,定期评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状况、风险承受水平,以确保财务公司从事的各项业务所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监督和评价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组织方式、工作程序和效果,并提出改善意见;对财务公司分管风险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进行评价;拟定财务公司董事对高级管理层的授权范围及授权额度报董事会决定等。审计委员会负责根据董事会授权,对经营管理层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并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其程序,审查财务公司会计信息及其重大事项披露;监督和促进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提议聘用、更换或解聘为财务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的尽责情况及工作考核提出意见;对经董事会审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等。
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落实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的有效履行。
信贷委员会由财务公司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审议涉及财务公司信贷管理的政策制度、业务流程等方面规定;审议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客户授信方案;审议各类信贷业务;审议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结果;审议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方案及申请核销的各类信贷资产;审议与信贷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等。
投资委员会由财务公司副总经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与投资业务相关的投资业务专家组成,负责审议财务公司投资实施方案;审议财务公司拟投资的基金公司名单;审议财务公司年度投资方案执行情况报告;审议与投资业务有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财务公司设置综合管理部(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信息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计划财务部、同业业务部、信贷票据业务部、结算业务部、清算代理业务部、风险控制部和审计稽核部十个内部职能部门。
综合部(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司党委、公司董事会、公司经理层等治理主体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负责公司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信息、文电、会务、公章、值班、督查督办、保密、电子政务、治安消防、家具备品管理等工作。
信息管理部主要负责拟订核心信息系统规划和相关制度,组织开展核心信息系统开发、维护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场所计算机网络和终端的运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