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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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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3版)

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主要负责人事、劳资、社保工作、党的组织宣传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委和工会日常事务等。

计划财务部主要负责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存款准备金、价格及投诉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党委、工会经费的财务会计工作。配合审计检查等工作。

同业业务部主要负责制订同业业务相关制度办法,办理同业业务,负责同业资产五级分类,开展承销债券,定期向银行间市场进行信息披露,组织提出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建议,开展资金市场研究分析,牵头组织科研课题研究等。

信贷票据业务部主要负责开展信贷业务、中间业务、投资业务等金融业务及相关工作;负责票据平台业务管理、征信业务等相关工作。

结算业务部主要负责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开展资金归集工作,管理成员单位内部账户,推进银企直联,监控结算资金支付。

清算代理业务部主要负责拟定铁路行业境内联合运输和国际联运、对港铁路运输等跨境运输清算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相关清算规章制度;负责铁路运输收入清算平台的运营与管理;负责开展客货运输经营指标分析、清算单价测算等;负责铁路运输收入清算等相关系统信息化建设、运维管理。

风险控制部主要负责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组织实施全面风险管理,负责法律事务和合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数据治理管理工作,承担风险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

审计稽核部主要负责对经营活动的管理等实施监督、评价和建议,负责内部审计、稽核等工作,负责落实监管评级、监管意见整改、专项治理等监管部门工作安排。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对各项业务制定全面、系统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在财务公司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

(三)重要控制活动

1.资金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监管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关于结算管理、存款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与业务制度,各项业务制度均有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规则等,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结算管理

财务公司为规范人民币结算业务,有效控制和防范结算风险,保证结算业务的规范、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人民币结算业务相关操作进行了规范。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线上“财务公司信息系统”提交指令或线下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财务公司制定严格的对账机制,成员单位可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实现网上对账,或通过在信息系统中打印账户对账单进行线下对账。

(2)存款管理

财务公司为加强人民币存款管理、规范公司人民币存款业务,依据《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人民币存款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存款业务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人民币存款业务的相关操作进行了规范。财务公司对存款人开销户进行严格审查,严格管理预留印鉴资料和存款支付凭证,有效防止诈骗活动;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相关政策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的资金安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监管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额度授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等多项业务制度及操作规程,全面涵盖了财务公司自有贷款、委托贷款等信贷业务,构成了全面的信贷业务制度体系。财务公司实行统一授信管理,严格审核成员单位授信申请,切实执行授信尽职调查和授信审批制度,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信贷业务,严控风险。

财务公司建立统一的授信操作规范,切实实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授信业务经风险控制部审查,信贷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通过、逐级审批后,方可办理放款。授信实施后,对各项影响偿债的因素进行持续监测,按期撰写书面贷后报告。

3.会计核算控制

财务公司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真实、完整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具体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和财务公司实际,制定了《会计核算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和操作规范,对会计核算流程进行了规范。财务公司会计岗位设置分工明确、责任分离,严格执行岗位不相容的相关规定;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准则执行,并执行必要的复核程序,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4.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风险责任制,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并对内部控制失效造成的重大损失承担责任。财务公司设立审计稽核部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由审计稽核部对财务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日常稽核或专项稽核。审计稽核部是财务公司稽核工作的执行机构,独立行使监督职能,针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及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已建立了功能完善、依法合规的管理信息系统。信贷、票据、资金交易、投资、财务管理、会计等业务均有相应业务操作系统支撑,系统设置符合法律法规、监管制度、内控制度和业务制度的各项要求,能够对业务进行有效处理并能够及时依据相关制度更新信息系统。

信息科技工作日常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已建立了相关的制度体系,明确了外包服务商对信息系统软硬件进行运维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系统授权、客户端开通、用户和网盾受理流程等,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公司的生产网络和互联网进行了物理隔离,严格控制互联互通。交换机、路由器等关键设备均为双机备份。

6.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为加强投资业务管理,防范投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对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及操作进行了规范。财务公司投资业务流程规范,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分离。年度投资计划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得随意变动,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调整,须按原投资计划审批程序,报经财务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后执行。在投资业务实施过程中,按照严格控制、相互监督原则确定交易权限,进行合法操作,严禁越权违规操作。投资产品持有期间,信贷票据业务部持续跟踪投资产品相关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产品价值变动、发行人重大经营事项和财务状况、外部评级变化等,如有对公司投资产品产生重大影响事项,信贷票据业务部按需出具分析报告。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截至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未发生过董事或高管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未发生过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未受到过金融监管机构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备注:以上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数据。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公司与财务公司首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截至目前,公司在财务公司没有存贷业务。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每半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基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数据分析与判断,我们做出如下评估结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计算机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诈骗、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因违法违规收到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或责令整顿;

(五)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经营风险等事项;

(六)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33 证券简称:广深铁路 公告编号:2026-011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主要股东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和建议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蒋辉、陈少宏、钟宁、李丹江、周尚德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斌、林丽宜、王琴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其中,候选人王斌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王斌、王琴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候选人林丽宜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及时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根据相关规定,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分别进行选举。经股东会分别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就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条件等进行了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蒋辉,男,1972年1月出生,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蒋先生曾先后担任上海铁路局团委书记,杭州供电段党委书记,上海铁路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上海铁路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广铁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陈少宏,男,1967年1月出生,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陈先生曾任广铁集团企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广铁集团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副处长、处长,广铁集团副总经济师兼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处长,广铁集团总法律顾问兼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处长,广铁集团总法律顾问兼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部主任,广铁集团总法律顾问等职务,并曾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钟宁,女,1972年4月出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钟女士曾任广铁集团财务处副处长兼资金结算中心副主任,三茂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广铁集团财务处处长,广铁集团工会副主席,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和黔张常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广铁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李丹江,男,1979年1月出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李先生曾任本公司江村车站副站长、总工程师,广铁集团运输部副主任、株洲车站站长等职务,现任广铁集团运输部主任。

周尚德,男,1970年12月出生,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硕士研究生学历,政工师。周先生曾任本公司组织人事部副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综合服务中心工会主席,广铁集团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副处(部)长、办公室副主任兼接待办主任、机关事务部党总支书记,本公司深圳车站党委书记、站长,本公司深圳北车站站长兼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斌,女,1971年9月出生,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会员)、美国注册会计师。王女士长期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鉴证服务、资本市场相关专业服务以及财务管理咨询服务,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国资委第二届委聘外部董事,现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顾问,同时还担任全国第十一届侨联委员、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林丽宜,女,1976 年8月出生,东北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金融经济师,持有证券投资分析、证券交易、证券基金、期货从业、期权从业、保险业务从业资格。林女士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顾问、业务总监、企业讲师、总经理助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塔营业部总经理,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兼职证券投资学、风险投资学讲师,现任深圳宇宏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王琴,女,1970年4月出生,香港永久居民,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加拿大温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王女士曾任职于香港中国旅行社、香港邮政、百年赤水(香港)酒业有限公司,曾担任中华(海外)企业信誉协会副会长等职务,现任深圳市蕴雅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名牌科技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香港江苏社团总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