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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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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9 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与本年初相比

(1)应收账款

比年初增加3,011万元,增幅31.13%,主要原因是待清算的通行费收入增加。

(2)其他非流动资产

比年初增加76,954万元,增幅92.57%,主要原因是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预付改扩建工程款重分类的影响。

(3)应交税费

比年初增加6,551万元,增幅37.51%,主要原因是母公司及各子公司计提所得税的影响。

2、利润表项目与上年同期相比

(1)财务费用

本期同比减少5,022万元,减幅209.74%,主要原因是本期控股子公司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收到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2)信用减值损失

比上年同期减少32,669万元,减幅97.87%,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控股子公司广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代垫管养资金来源明确,冲回代垫前期管养支出按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34,294万元,而本期无该因素影响。

(3)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减少26,002万元,减幅29.35%,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控股子公司广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冲回坏账准备34,294万元,以及本期营业收入增加、财务费用减少的综合影响。

(4)其他综合收益

比上年同期减少1,565万元,减幅54.06%,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持有光大银行股票公允价值下降,以及公司根据持有国元证券股权份额确认其他综合收益同比增加综合所致。

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说明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本期同比减少10,7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全资子公司粤高资本控股(广州)有限公司收到湖南联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交易款,而本期未发生。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本期同比减少2,678万元,减幅50.44%,主要原因是收到参股公司分红减少。

(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本期同比增加73,381万元,增幅141.07%,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改扩建项目的支出增加。

(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本期同比减少150,500万元,减幅69.84%,主要原因是本期借入的贷款发生额减少。

(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本期同比减少234,005万元,减幅97.4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本部和子公司京珠高速广珠段公司偿还了贷款及中期票据。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苗德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晓红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苗德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晓红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 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 2026-009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上午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2026年4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程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经理层成员聘用协议及任期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时间的议案》

1、同意对第二任期经理层聘用协议中的聘任时间进行调整。由原来的“2022年9月21日至2025年9月20日”变更为“与董事会聘任期限保持一致”,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2、同意对第二任期经营责任书时间进行调整。将第二任期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时间调整为2022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原任期考核指标不变。

3、同意统一后续经理层聘用协议及任期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时间。经理层聘用协议时间为“与董事会聘任期限保持一致”,新一任期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开始时间以董事会换届年度当年的1月1日为起始日期,每届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2025年度任期契约化考核结果的议案》

同意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2025年度任期契约化考核结果。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6年度〈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五位经理层成员签订2026年度《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1、同意于2026年6月30日前择时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2、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出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记录;

3、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总经理程锐先生简历

程锐,男,51 岁,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律师资格。1997年7月起,先后任香港新粤有限公司发展部职员、投资经营部副经理、投资经营部经理,2015年8月任香港新粤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7年8月任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2017年8月起至2022年5月,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2019年5月至2021年8月,派驻揭阳市揭西县金和镇山湖村党组织任第一书记。2022年5月至2026年3月,任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2022年9月20日起任本公司董事。2025年11月起兼任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6年2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程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