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73版)
(七)2025年6月25日,公司披露了拟回购注销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上述股份已于2025年7月14日回购注销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八)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和《关于拟回购注销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及《关于拟回购注销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上述股份已于2026年1月19日回购注销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九)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股份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1、因本员工持股计划1名持有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且无其他持有人请求受让离职持有人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依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公司与管理委员会协商确定”的规定,回购这名持有人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的6,000股股票。
2、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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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数值,且“净利润”指标以剔除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 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各解锁期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或未全部达成的,则该解锁期对应的未解锁部分的标的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按照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各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完成度挂钩,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的确定方法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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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10,413.30万元,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52.81万元,2025年度剔除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为-9,508.09万元,未达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对应未解锁的权益份额477,024股股票不得解锁。
综上,为维护公司和持有人的利益,董事会提议将上述合计483,024股股票回购后进行注销。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就前述公司层面业绩原因相关的未解锁的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股票的受让价格为6.23元/股,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调整后,尚未解锁股票的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6.23元/股-0.1元/股=6.13元/股。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在前次调整基础上,回购价格进一步调整为:6.13元/股-0.1元/股=6.03元/股。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属于授权范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483,024股股票,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回购注销477,024股,回购价格为6.03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因持有人离职回购注销6,000股,回购价格为6.03元/股。如在实际回购前,公司实施完毕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则每股回购价格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11,854,328股减少至311,371,304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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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1,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尚未办理完成上述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变动前的股份数指公司回购注销该限制性股票后的股份数。
注2: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亦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对因个人原因离职员工尚未解锁份额对应的6,000股股票,以及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对应的未解锁权益份额477,024股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安排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按照《上市规则》《指导意见》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需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减资手续。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
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③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3:45-14:45
③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心”)
③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③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至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邮箱jiangxichenguang@cgsilane.com进行提问。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光新材”)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晨光新材2025年年度报告》《晨光新材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相关情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3:45-14:45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栏目举行“晨光新材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等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13:45-14:45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证路演中心”栏目,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丁冰先生
董事会秘书:梁秋鸿先生
财务总监:陆建平先生
独立董事:杨平华先生
独立董事:熊进光先生
独立董事:李国平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冯依樊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3:45-14:45,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至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jiangxichenguang@cgsilan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冯依樊
电话:025-86199510
邮箱:jiangxichenguang@cgsilan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 010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7月8日《关于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3号)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光新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00万股,发行价格为13.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5,3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132,702.5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7月29日全部到账,并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亚验[2020]14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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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注2:募集资金利息收入6,410.71万元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利息收入。
注3:上表“三、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未包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湖口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2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19.94万元(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3,698.98万元及截至2022年1月25日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120.96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下同)全部用于投入“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公司于2022年2月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详情参见2022年2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36,000.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扣除上述36,000.00万元后剩余的募集资金仍用于投入“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公司于2022年6月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情参见2022年6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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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所列为除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18,000万元以外的存储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即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详情参见公司2024年8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详情参见公司2025年8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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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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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资金。详情参见2020年9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为2,416.17万元。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6月5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产品方案的议案》,由于调试过程中仍存在部分不可控因素,且考虑到相关部门审批验收及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手续时间,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延缓了自有资金投入进度,预计募投项目原计划完成期限将会延迟。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审慎决定将“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5年4月。并根据产品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变动情况,调整了“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的产品方案。详情参见2024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产品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根据有机硅行业技术发展动态,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工艺技术更新迭代等多方面因素,本着控制成本、保持最新工艺技术水平,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在公司当前同时推进多个在建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将适当调整投资节奏,主动放缓“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整体投资进度,一方面后续将根据行业上下游需求变化情况规划建设;另一方面后续也将根据新的工艺技术进步要求,不断调整、优化、改进生产线配置,以更好满足客户不同需求,提升本项目竞争能力,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先进性、经济性、适用性及长效性。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拟将“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进行延期,将“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审慎安排。详情参见2024年8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变更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晨光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晨光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晨光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专户管理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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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19.94万元人民币(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3,698.98万元及截至2022年1月25日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120.96万元),上述表格填报数据为本金3,698.98万元,详情参见2022年1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注4: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投入进度超过100%,主要系投入的金额中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进度超过100%,主要系投入的金额中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注5:2023年12月,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已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符合安全生产许可发证要求。详情参见2023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募投项目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注6: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2025年实现的营业收入19,841.86万元,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系受下游市场景气度较弱、需求萎缩等影响,产能未完全释放所致。
注7: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产品方案的议案》,将“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5年4月。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详情参见2024年4月27日、2024年6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分别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产品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和《晨光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2025年2月,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已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符合安全生产许可发证要求。详情参见2025年2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募投项目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注8: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将“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详情参见2024年8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注9: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2025年实现的营业收入6,137.69万元,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系受下游市场景气度较弱、需求萎缩等影响,产能未完全释放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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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19.94万元人民币(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3,698.98万元及截至2022年1月25日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120.96万元),上述表格填报数据为本金3,698.98万元,详情参见2022年1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注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产品方案的议案》,将“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5年4月。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详情参见2024年4月27日、2024年6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分别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产品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和《晨光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2025年2月,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已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符合安全生产许可发证要求。详情参见2025年2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募投项目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注3: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将“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详情参见2024年8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注4: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2025年实现的营业收入6,137.69万元,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系受下游市场景气度较弱、需求萎缩等影响,产能未完全释放所致。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9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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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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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1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业务。上述授信业务办理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可用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和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宁夏晨光、安徽晨光分别提供不超过(含)人民币12亿元、不超过(含)人民币9亿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保业务办理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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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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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上述公司与各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而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其作为公司合并报表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严重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拟将提供对外担保总额为21亿元(尚需股东会通过),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上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01.0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8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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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国平)》《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熊进光)》《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平华)》。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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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6月3日下午16:00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或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或邮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现场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6年6月3日9:00-16:00办理。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与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
联系人:冯依樊
联系电话:025-86199510
邮箱:jiangxichenguang@cgsilane.com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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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2024-2026年员工持股
计划部分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股份的议案》。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相关激励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1,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告编号:2026-013)。
(二)回购注销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
根据《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1名持有人离职,董事会提议将该批未解锁的483,024股股票回购后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股份》(公告编号:2026-014)。
综上,上述拟回购注销股票共计834,024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12,205,328股减少至311,371,304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12,205,328元减少至311,371,304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8号2幢8楼 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30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冯依樊
4、联系电话:025-86199510
5、传真号码:025-87787689
6、电子邮箱:jiangxichenguang@cgsilane.com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充分调动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
公司向独立董事支付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5万元/年(税前)。
(二)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2)绩效薪酬:按年度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或岗位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完成情况发放绩效薪酬,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当年度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当年的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三、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与津贴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履行职责、参加培训等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准。
四、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个人岗位职责情况制定的,符合业绩联动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0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暨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要求,2024年12月,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战略规划,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下转17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