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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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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4版)

为切实履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的应尽之责,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公司对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聚焦主营主业,着力提质增效

公司经营管理层始终专注于主营业务发展。2025年,公司稳步推进项目的建设和产能释放工作。其中,宁夏厂区项目一期已进入正式生产阶段;安徽厂区项目一期亦已具备试生产条件。面对2025年功能性硅烷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的市场环境,公司坚持通过常规产品稳固基本盘、以新产品开拓增长空间的策略,在复杂行情下仍实现了销售数量的同比增长与市场渗透率的提升。同时,公司在美国成功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标志着海外本土化运营进入实质性阶段。

2026年,公司将坚持既定战略,持续推进宁夏厂区、安徽厂区及“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的项目建设、产能爬坡与释放工作。在扩大常规产品规模的同时,加快新产品市场导入,强化规模协同效应,力争全年产销量增速不低于15%。降本增效方面,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组,通过优化生产等相关部门的考核机制、定期复盘实际单耗与标准单耗差异,推进一系列措施并建立有效监督机制,实现既定目标。

二、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与功能性硅烷生产相关的有效授权专利与技术成果登记共107项,其中:43项发明专利、41项实用新型专利,23项技术(工艺)被江西省科学技术厅确认为“江西省科学技术成果”。2025年,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和尾气处理等方面,公司取得多项专利,并复评通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026年,公司将继续聚焦生产过程的绿色化升级,着力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持续优化功能性硅烷的合成路线,并加强新型产品及其生产工艺的研究。同时,积极拓展功能性硅烷及新型硅烷在特种硅橡胶、树脂、涂料、电子化学品、医药中间体等下游领域的应用,深入把握市场需求,针对性开发深加工产品,形成自主核心技术,力争新产品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增速不低于30%。此外,公司还将继续提前布局核心关键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推动并参与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制定。

三、保障股东权益,维护共享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实施积极、稳定的分红政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390.53%,切实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未来,公司将持续落实新“国九条”关于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的要求,结合经营现状、业务规划与盈利能力,构建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兼顾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切实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共享发展成果。与此同时,公司将建立常态化的股价稳定机制,适时启动股份回购等市值管理措施,以维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信心。

四、提高信披质量,优化投资者关系

2025年,公司系统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性互动。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公告64篇,召开业绩说明会3次,借助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问询64次,内容覆盖经营近况、产品应用及发展规划等方面,助力投资者更全面了解公司价值。为彰显可持续发展理念,增进各方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同,公司已连续三年主动披露《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2026 年,公司将保持与资本市场的常态化沟通对接:通过提升对外公告的可读性,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了解。计划开展业绩说明会不低于3次,投资者关系调研等活动不低于10次,建立并完善投资者互动机制,及时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等渠道回复投资者关切,主动了解诉求,做出针对性回应,持续提升公司透明度,积极传递企业价值。

五、规范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理

2025年,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配套制度规则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全面梳理修订上市公司各项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上市公司治理和制度规则,提升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企业透明度。

2026年,公司将持续健全治理结构,完善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能力;依据法律法规更新及公司实际,持续优化内控体系,深入开展治理专项活动,夯实合规管理基础;同时,全面加强风险管理,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切实推动战略目标落地,提升整体核心竞争力。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水平

公司注重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履职监督与风险防范。控股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未干预公司独立决策与经营活动。2025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3次(含临时股东会2次),审议通过议案14项。公司已就独立董事独立性出具专项意见,并组织开展最新法规与监管要求的专题学习。公司将持续加强“关键少数”的责任传导与履职支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旨在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将坚守合规底线,着力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与履职能力。具体将通过两项措施推进:一是加强常态化沟通,督促其切实履行责任;二是组织参与资本市场及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与专业知识培训,持续提升其专业素养与自律意识,共同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七、风险提示

本行动方案是公司基于目前的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所作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3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51,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激励对象离职回购价格为6.03元/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回购价格为6.03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在实际回购前,公司实施完毕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则每股回购价格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的规定相应进行调整。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将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拟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9日,公司通过内部OA办公系统以及公司告示栏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3月1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46名变更为43名,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0.00万股变更为117.0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上述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3月25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六)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2月27日注销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七)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及《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6月27日注销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八)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12月25日注销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九)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三)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由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0股限制性股票。

2、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

注:1. 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数值,且“净利润”指标以剔除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 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按照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各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完成度挂钩,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的确定方法如下所示: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10,413.30万元,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52.81万元,2025年度剔除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为-9,508.09万元,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7,000股不得解锁。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351,0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三)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就前述因公司层面业绩原因未解锁的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初始授予价格为6.23元/股,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配股、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调整后,尚未解锁股票的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6.23元/股-0.1元/股=6.13元/股。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在前次调整基础上,回购价格进一步调整为:6.13元/股-0.1元/股=6.03元/股。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属于授权范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351,0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24,000股,回购价格为6.03元/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回购注销327,000股,回购价格为6.03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在实际回购前,公司实施完毕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则每股回购价格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12,205,328股减少至311,854,328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亦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对因个人原因离职员工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因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而不得解除限售的32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安排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需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减资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和战略委员会;管理层:ESG管理委员会;执行层:ESG执行小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__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__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公司的业务活动不涉及高风险、高敏感性的科技领域(如人工智能、基因编辑、大数据处理等),科技伦理问题被视为与核心业务关联度低,从而不被列为重要性议题。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1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4,528,080.78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57,507,670.91元。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为保障公司健康稳健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计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现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计划、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2025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1:功能性硅烷原料及中间体主要用于合成制备功能性硅烷产品,仅少量对外销售。

注2:上述产品的产量、销量为合并报表层面的统计数据。以上销售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注: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1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光新材”)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1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0.6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12月25日注销完成,回购注销完成后,总股本由312,241,328股变更为312,235,32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由于2名原持有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持有人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3.00万股,上述股票已于2026年1月19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12,235,328股变更为312,205,32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2026年1月15日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关于回购注销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股份的议案》。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相关激励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1,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因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1名持有人离职,董事会提议将该批未解锁的483,024股股票回购后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股份》(公告编号:2026-014)。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6224740),并将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上述拟回购注销股票共计834,024股的回购过户及注销手续。待公司完成相关手续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12,205,328股变更为311,371,304股,注册资本将由312,205,328元变更为311,371,304元。

综上,自前次变更注册资本至上述834,024股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12,241,328股变更为311,371,304股,注册资本将由312,241,328元变更为311,371,304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同时公司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

本次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相关人士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及登记所需的所有相关手续。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以上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7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增加议案的补充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在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丁建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5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相关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及本次新增制度详见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内部审计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国平)》《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熊进光)》《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平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听取。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报告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严重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将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国伟先生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股份的议案》

鉴于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1名持有人已离职,且无其他持有人请求受让其份额,该持有人所对应的未解锁权益份额不得解锁。同时,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其对应未解锁的权益份额不得解锁,上述权益份额将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丁建峰先生、丁冰先生、梁秋鸿先生为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2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盛锂电、金禾实业、兴业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仇笑康,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天华新能、隆扬电子、金禾实业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龙兵,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斯迪克、华尔泰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周丽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长青股份、歌力思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等因素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收费6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收费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没有违反独立性和诚信的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优秀的执业团队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公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1:功能性硅烷原料及中间体主要用于合成制备功能性硅烷产品,仅少量对外销售。

注2:上述产品的产量、销量为合并报表层面的统计数据。以上销售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注: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