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01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有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政策〉的议案》。经审议,全体委员认为公司本次修改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6-011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支持董事会科学有效运作,董事会对内设委员会设置予以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委员会名称
为进一步明确战略与社会责任的一体性,凸显社会责任在公司战略中的核心位置,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社会责任委员会。除名称调整外,委员会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不变。
二、调整董事会艺术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艺术委员会设立以来,收到不少来自产学研界的参与意向。为进一步凝聚专业力量,依据工作规则对成员予以调整,吸纳补充电影艺术、市场、剧集领域专家14名。调整后,董事会艺术委员会成员共52名,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组建董事会科技委员会
为健全与公司经营相适应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科技战略实施、重要项目研究上的专业作用,增设董事会科技委员会(简称“科技委”),为董事会和公司提供专业建议、战略支撑与资源链接。科技委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外部专家组成,主要职责为:研究科技创新应用的政策与趋势;为公司实施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提供指导和建议;评估及指导公司重要技术项目;评估及指导公司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事项。
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科技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意该细则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事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电影关于修订〈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之日起实施。科技委完成组建工作后,将另行公告人员组成及相关情况。
四、调整董事会专委会分类
为更好支持董事会科学有效运作,按职责方向对委员会进行分类定位: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聚焦治理建设、合规管理、风险防控等方向,履行监管要求的法定职责,承担决策前置研究把关任务,委员全部由董事会成员担任。包括战略与社会责任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董事会专业咨询委员会:聚焦艺术创作、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方向,发挥智库研究、专业咨询与资源链接作用,委员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外部专家担任。包括艺术委员会、科技委员会。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艺术委员会成员
(2026年4月)
主任委员:傅若清
副主任委员:高山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伟 王红卫 文牧野 尹力 尹露 冯小刚 宁浩 左懿
刘震云 刘寅 刘晓世 孙海鹏 许宏宇 江志强 李少红 沈 严
陈凯歌 陈可辛 陈思诚 陈廖宇 陆亮 吴京 张冀 张永新
林木 易巧 郜昂 郝为 饶晓志 钟锐 赵非 赵小丁
赵晓时 郭帆 贾樟柯 秦海燕 徐建 扈强 黄建新 曹盾
程 耳 董润年 韩延 韩寒 游晓颖 路阳 管虎 廖拟
廖祥忠 霍廷霄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6-012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规定,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结合实际,修订《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7项公司治理制度,并制定《董事会科技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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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修订情况为:
上表第1项《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表见本公告附件。
上表第2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修订主要为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6年1月1日起实施)相关要求,明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止付追索等内容。
上表4-6项为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内容主要是根据《公司章程》第六章第三节的调整内容同步修订或新制定。董事会同意前述制度自本次《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相关治理制度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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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6-009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2025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响应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发布《中国电影“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2024年度评估报告及2025年度行动方案》,并定期对方案实施进展及成效进行阶段性回顾,于2025年8月27日发布《中国电影“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2025年度中期评估报告》。
2025年,公司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落实落地,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在对2025年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阶段、行业特点和投资者诉求,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现就2025年评估报告及2026年行动方案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2025年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一、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经营质量
(一)抓好电影创作生产。2025年,公司出品并上映电影39部,合计票房占国产片总票房的35.37%,公司出品影片在年度票房前十中占据5位,并斩获华表奖、金鸡奖等151个国内外奖项。其中,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的电影《南京照相馆》于暑期档上映,以悲怆但克制的镜头回眸历史,凝聚“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民族共识,取得国内票房超30亿元、海外票房近550万美元,斩获暑期档票房冠军;电影《志愿军:浴血和平》全面彰显中华儿女的信念和气魄,让历史记忆庄重可感、直抵心灵,获国庆档票房冠军并居观众满意度榜首,“志愿军三部曲”完美收官。
(二)重塑发行业务优势。完成发行机制改革,以全新的中影发行矩阵重塑专业化竞争优势:专设进口电影发行团队,多维度激活进口影片市场;加强创作发行业务联动,增强宣发针对性和有效性;建强中影传输网络,打造高效精准快捷的发行平台,为全链条、多场景发行提供支撑与保障;整合二级市场业务,拓展增量市场。2025年,公司全年发行影片616部,结算票房366亿元,占全国总票房78%;《疯狂动物城2》以1.09亿观影人次刷新纪录;中影网络部署影院近万家,高速传输单片不超过2小时;校园、社区、部队等多场景放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三)推动影投向影管转型。全面梳理旗下影院资产与运营体系,加强统一管理、创新特色经营,提升中影影院综合竞争力。坚持终端提质升级路线,全面推进控股影城特殊厅改造,以CINITY系统提供更佳观影体验。大力开发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的特色展品、卖品、活动,以多元化体验、多样化经营吸引观众。至2025年底,公司旗下控参股院线和控股影院合计覆盖全国25,818块银幕和319.46万席座位,公司银幕市场占有率31.26%。公司旗下营业控股影院121家、银幕914块,2025年平均单银幕产出82.41万元,居行业领先。
二、推动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升级
(一)推进产研用融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格式电影全产业链关键技术系统研发与应用》已完成多项重点任务,项目成果获得2025年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累计取得电影科技相关知识产权540项。
(二)加快技术产品创新步伐。CLED新推出10米、20米和23米产品通过DCI最新认证,在高端电影放映领域取得多个世界第一,在巨幕LED透声领域实现了开孔率最大,屏幕最薄,完美还原影院LED屏幕声音品质。中影CINITY专属摄影机CINITY camera完成研发测试,支持原生4K、基础帧率120fps,并具备CINITY专属色彩空间,即将进入剧组实拍应用。
(三)推动成果转化应用。截至2025年底,国内已开业CINITY影厅248个,其中CLED影厅67个。海外开业和在建CINITY影厅26个。累计制作CINITY版本影片466部,其中高帧率影片72部。在《阿凡达3》上映期间,CLED影厅以场均128人次、上座率40.6%位列全国特效影厅首位。CINITY science已在全国5家科技馆安装落地,其中上海科技馆CLED巨幕厅于2026年1月开映,成为目前全球最大CLED巨幕影院。
三、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履职效能
(一)加强治理制度建设。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夯实公司治理根基。2025年,公司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新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完成《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25项制度修订。制定并披露舆情管理等专项制度,进一步增强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的规范性、系统性、有效性。
(二)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2025年,公司经法定程序完成换届选举,正式组建第四届董事会。新一届董事会在行业经验、专业背景与多元化视角方面实现了有机平衡与优势互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坚实的支撑与保障。深入贯彻新《公司法》精神,完成治理机制改革,将监事会所对应的各项监督职责,系统落实到审计委员会的实际工作流程与日常操作规范之中。为贯彻中央文化企业治理要求,首次组建董事会艺术委员会,为电影精品创作、人才梯队建设注入高端智力资源与专业支持。
(三)强化“关键少数”责任。2025年,控股股东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支持公司发展,没有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与公司、中小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公司严格执行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和相关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与年度业绩考核结果挂钩,薪酬变动与经营业绩相匹配,董事会、经理层与股东的长期利益相统一。
四、加强沟通交流,传递公司价值
(一)做好常态化沟通交流。公司积极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2025年接待超过10次投资者调研,参与5次分析师会议,接听并处理IR专线电话530余通,上证E互动答复率100%。经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评选,公司入选“2025年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案例”。
(二)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2025年,公司结合定期报告举办3场业绩说明会,由董事长带队,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通过视频问答、文字互动等形式,与境内外证券机构、媒体、投资者充分交流。公司连续第四年蝉联“上市公司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
(三)创新投资者沟通方式。2025年,公司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均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网络投票提醒服务,为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便利。2025年10月,公司举办“我是股东一一走进中国电影”活动,邀请40余名中小投资者深入公司实地调研,并与董事高管面对面交流,直观感受和了解公司的业务进展、文化氛围与科技创新成果,增进了股东投资者对公司的价值认同。
五、优化回报机制,共享发展红利
(一)坚持稳定合理的现金分红。坚持以务实有效的措施回报投资者,与股东共享长期发展红利。2025年7月,公司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中期利润分配已于2025年1月实施完毕),两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588.2万元(含税),占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1.14%。公司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24.18亿元(2020年、2022年未满足分红条件,没有进行分红),平均分红率达到54.05%,处于市场较高水平。
第二部分 2026年度行动方案
一、聚力精品创作,繁荣电影市场
(一)打造电影精品力作。坚持导向性与创新性并重、历史纵深与类型探索并行,全力打造品质精良、双效统一的优秀作品。科幻大片《流浪地球3》即将杀青,上部拟于2027年春节档上映。围绕建军百年主题创作的电影《无限之战》即将开拍,以近未来战争的前瞻想象,展现人民军队攻坚克难的精神风貌。围绕改革开放五十周年主题,开发电影《我不是梵高》《天才翻译家》,反映改革开放浪潮、新时代奋斗历程中个体与时代的共振。加大多类型多题材创作力度,推进人物传记、职场喜剧、悬疑惊悚等项目的开发创作。
(二)推进中影青年电影人计划。坚持出作品和出人才相结合,在一期实践的基础上,启动“中影青年电影人计划”二期投资计划。以轻量化、精品化、特色化为原则,打造一批深耕垂类、独具特色的创作工作室,孵化更多“小而美”的原创佳作。积极探索AI在创作全领域的融合应用,凝聚善用AI的新一代创作力量。
二、坚持创新驱动,引领产业发展
(一)推动科技创新应用。结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推进高格式电影相关技术和工艺研发,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持续优化CINITY系列产品,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进一步提升CINITY和CLED系统在国内外放映市场占比,丰富国产及进口影片CINITY专属版供给。推进CINITY-X系统的研发落地,满足多领域多场景观影需求。推进AI研发项目,加快市场化商业化应用。
(二)拓展新业态新模式。探索深耕发行主渠道,聚焦科学科普、经典复映、青年电影人作品建立特色化发行机制,以差异化策略培育细分市场。持续提升中影传输专网的数字化服务能力,为电影市场的扩容、创新、增效提供有力支撑。丰富预约放映、影院直播供应,拓展电影二级市场和“跟着电影逛集市”等多元放映场景。开展影院特色经营,丰富多业态服务,推动影院向多元文娱消费空间迈进。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履职效能
(一)加强治理制度建设。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夯实治理根基。一是积极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修订《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明确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止付追索等内容,更好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期价值创造。二是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结合公司实际,修订《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专项管理制度,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三是在前期试行的基础上,正式实施《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健全会商研判、联动处置工作机制,提升声誉管理与舆情应对能力。
(二)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功能,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一是优化董事会相关委员会设置,设立董事会科技委员会,完善专门委员会前置研究把关、专业咨询委员会促进发展的分类定位,更好支持董事会的科学有效运作。二是健全内控、合规与风控协同机制,强化业务单位、风控部门、审计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发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督作用,筑牢重大风险管理三道防线。三是加强品牌声誉管理,推动品牌战略与企业战略一体部署、同步实施,深化社会各界对公司的理解和认知。
(三)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本方案起草时,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影集团询问其持股意向和减持计划,中影集团表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维护投资者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中影集团没有在2026年内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将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切实与公司、中小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促进控股股东提升合规意识、董事高管提升履职能力,第一时间传导最新监管政策与合规要求,切实筑牢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的坚实基础。
四、加强沟通交流,传递公司价值
(一)做好常态化沟通交流。公司始终把尊重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作为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投资者需求出发,不断健全沟通交流机制。2026年,公司计划接待不少于20次的投资者调研,组织或参与不少于4次的分析师会议,保障IR专线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答复率100%。
(二)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积极贯彻《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建立董事会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2026年,公司计划召开不少于3次业绩说明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带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通过视频答问、文字互动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的建议和意见。
(三)创新投资者沟通方式。在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投资者沟通的渠道与形式,积极传递公司价值。2026年,公司股东会将继续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网络投票提醒服务,为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便利。进一步丰富“走进上市公司”“投资者开放日”的活动形式,联合财经媒体制作专题节目,让投资者更及时、更深入地了解公司动态。
五、优化回报机制,共享发展红利
(一)坚持稳定合理的现金分红。坚持以务实有效的措施回报投资者,与股东共享长期发展红利。截至本方案公告日,董事会已就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拟派发现金红利5,974.40万元(含税),占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1.26%。2026年,董事会将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发展阶段、战略规划,以及公司盈利水平和下一年度重大资金安排等情况,以全年分红派息率不低于40%(含中期分红、年度分红)为基准,拟定分红方案。
(二)持续优化股东回报机制。积极贯彻新“国九条”精神,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严格实施《中国电影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一2028年)》,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过程中与中小股东加强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保障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股东、投资者依法享有的权益。
中国电影董事会将持续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定期评估相关举措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方案是公司董事会基于目前公司实际情况而形成的判断和工作思路,未来实施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行动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经营计划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