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1: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及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与关联人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其他主体的交易金额。其中武汉瀚海新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包括了其子公司上海绅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糖智药业有限公司、上海瀚诺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瀚海新酶(宜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仁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瀚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金额。妙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包括了其子公司妙顺(深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妙顺(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凌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迈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金额。宁波萃英化学技术有限公司包括了其子公司兰州萃英同位素材料有限公司、上海甬毅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金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包括了与关联人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其他主体的交易金额。其中武汉瀚海新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包括了其子公司上海绅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糖智药业有限公司、上海瀚诺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瀚海新酶(宜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仁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瀚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金额。妙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包括了其子公司妙顺(深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妙顺(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凌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迈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金额。宁波萃英化学技术有限公司包括了其子公司兰州萃英同位素材料有限公司、上海甬毅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金额。

注2: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部分关联交易在2025年度未预计到,该部分交易的发生金额未达到审议标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宁波萃英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宁波萃英6.32122%的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兰州萃英同位素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宁波萃英6.32122%的股份,宁波萃英100%控股兰州萃英,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上海甬毅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宁波萃英6.32122%的股份,宁波萃英100%控股上海甬毅,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四)杭州微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杭州微源40%的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五)武汉瀚海新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瀚海新酶0.54%的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六)上海绅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瀚海新酶0.54%的股份,瀚海新酶100%控股绅道生物,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绅道生物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七)武汉糖智药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瀚海新酶0.54%的股份,瀚海新酶参股武汉糖智19.10%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武汉糖智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八)上海瀚诺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瀚海新酶0.54%的股份,瀚海新酶100%控股上海瀚诺威,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上海瀚诺威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九)瀚海新酶(宜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瀚海新酶0.54%的股份,瀚海新酶78%控股瀚海新酶(宜昌),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瀚海新酶(宜昌)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十)上海仁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瀚海新酶0.54%的股份,瀚海新酶30%参股仁芯生物,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仁芯生物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十一)深圳瀚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瀚海新酶0.54%的股份,瀚海新酶100%控股深圳瀚智,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深圳瀚智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十二)上海复享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复享光学3.4043%的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十三)妙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妙顺1.4768%的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十四)浙江自贸区迈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妙顺1.4768%的股份,迈顺生物是妙顺全资子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迈顺生物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十五)妙顺(深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妙顺1.4768%的股份,妙顺(深圳)是妙顺全资子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妙顺(深圳)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十六)妙顺(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妙顺1.4768%的股份,妙顺(北京)是妙顺全资子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妙顺(北京)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十七)上海凌生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泰坦科技持有妙顺1.4768%的股份,上海凌生是妙顺控股子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上海凌生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或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双方根据在规格型号、产品标准、技术参数等方面的不同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具体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 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 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 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1、外部股东委派的董事(如有),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2、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标准执行。

3、在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依据其所任职的公司职务或工作内容相关的薪酬制度、薪酬体系与绩效考核规定领取相应报酬。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年(含税)。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 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 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50%。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或津贴均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经考核后 按公司规定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 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回避表决,其他2名委员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时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6名董事一 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时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 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商誉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6,701.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3,250.04万元。

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42万元。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商誉减值损失为2,955.31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和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同不含融资成分的认定标准一致。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98.67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6,701.6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701.60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并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四)此事项还将提交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五、其他说明

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3111弄奉科路25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6日

至2026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4、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21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5月21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

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3111弄奉科路258号

(三)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3111弄奉科路258号

联系电话:021-60878330

联系人:朱群、陈飞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33证券简称:泰坦科技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1号),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624,89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6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3,512,562.56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8,328,561.1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184,001.4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17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4-0003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5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述“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包括以前年度使用泰坦科技生命科学总部园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相关税费及手续费等;

注2:2025年末,公司现金管理的类型均为协定存款,是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可随时支取的,资金不存在划离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7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泰坦聚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聚源生物”)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与使用。

截至2022年8月26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聚源生物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昌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此账户为存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已使用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注销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首次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5月30日,此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已悉数归还。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首次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此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4,978.28万元尚未归还。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的部分闲置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的部分闲置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2,869.99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办理的协定存款,是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可随时支取的,资金不存在划离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形。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泰坦科技生命科学总部园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延期至2026年3月。

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泰坦科技生命科学总部园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延期至2027年3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 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 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6]第4-00017号”《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认为:泰坦科技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泰坦科技2025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上接2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