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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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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3版)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104万元,2026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26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黎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02年起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琦慧女士,202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谭红梅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6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104万元,2026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26万元。

(三)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主要产品革用聚氨酯、弹性体及原液、聚酯多元醇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二甲基甲酰胺(DMF)、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及己二酸(AA)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后续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和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旨在全面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与投资价值,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力主业发展,推进项目建设,夯实经营基础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聚氨酯树脂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主要产品为合成革用聚氨酯(PU 浆料)、以及聚氨酯弹性体原液和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聚酯多元醇和新能源电池用聚氨酯材料制品。上述产品运用市场广泛,主要以生活家居、汽车内饰、体育休闲、电子、轨道交通、建筑和新能源电池等领域为主。公司现有生产基地位于上海金山、福建福鼎、浙江平湖、江苏泰兴(筹建)四地,产品通过直销方式直接销售给需求客户,销售范围主要覆盖东南沿海、长三角地区、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部分产品销往海外。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72,444,294.68元,净利润81,289,193.75元。

2026年,公司将继续保证装置稳定运行,提升革用聚氨酯树脂产品的销量和盈利能力;提高弹性体及原液、聚酯多元醇产品的经营效益;拓展新能源电池制件和胶黏剂业务的研发和产品应用,以努力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为中心。

(一)生产运营提效,筑牢稳产基础。保障装置高负荷高效运行、减少非计划停车影响,通过对标生产要求、推动工艺与设备管理协同,定期安全隐患排查等方式确保装置的生产质量和稳定,通过开拓原料的多渠道采购、采购、物流、供应环节的精准管控确保装置原料的供应。

(二)成本管控攻坚,深挖降本潜力。进一步强化降本增效工作的全面开展,优化工艺流程、使用高效节能装置,降低生产成本及能耗,更新改造引进先进设备,推动技术创新挖掘降本潜力。

(三)持续探索优化矩阵制管理模式,以业务为中心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与数字化系统建设,优化销售流程、明确职权分工、提升效率;通过技术研发创新和人才优势,完善产品结构优化、加大绿色环保型产品开发和拓展新能源、汽车相关材料产品及应用,延伸公司产品的下游产业,丰富产品结构。

(四)推进“江苏泰兴”第四生产地基建设。江苏汇得“年产60万吨聚氨酯新材料项目”一期于2026年1月正式启动项目建设,公司已成立专业管理团队负责项目的行政审批、装备采购、项目施工及监督等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装置质量和建设进度,力争早日投产、实现盈利,项目建成后江苏泰兴也将成为公司第四个核心生产基地,有利于扩大公司生产产能,完善公司产品量产基地布局,进一步降低生产、运营成本,持续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扩展公司未来发展的方向和空间。

二、加大研发投入,以科技创新推动发展

公司重视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工作,作为国家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有省级技术研发中心和上海市专家工作站;持续引进高端研发人才、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丰富产品结构,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不仅在技术上进行创新,还在产品、市场和管理模式上不断创新,公司采用前瞻性研发和市场应用性研发相结合的模式:前瞻性研发引导市场需求,而市场应用性研发则解决生产工艺和产品应用的具体问题。截至2025年底,公司共拥有70项有效授权发明专利、17项已申请在审发明专利;21项有效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项已申请在审实用新型专利。

2026年,首先公司持续投入环保型产品的研发,绿色环保产品是化工新材料领域发展方向,近几年公司环保型无溶剂系列聚氨酯树脂、水性聚氨酯乳液等产品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及市场需求,公司推动环保型聚氨酯产品课题的校企合作、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在“人力、资金”上给予支持,以“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探索一代”的方针,构建推进绿色环保型聚氨酯产品的研发。其次,开展差异化、定制化产品的合作开发、拓展产品在新能源、机器人相关材料的运用,主要涉及智能大坝聚氨酯材料、动力电池缓冲/隔热材料、机器人皮肤材料等前端性的探讨、合作开发。再次,在数据化、人工智能的大背景下,完善构建技术开发管理体系,积极运用人工智能在产品知识管理、提升研发新品开发效率。

三、完善公司治理,筑牢稳健发展根基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形成权责分明、有效制衡、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协调运作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 年,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修订情况,修订并新增一系列公司治理制度,提升董事会多元化水平,在充分考虑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的基础上,在董事会中增设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1/3,促进董事会成员专业化、多元化,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确保治理制度的合规性和完善性,全面夯实公司规范治理的基础。

2026年,将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能力,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强化风险管理,通过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化解公司重大经营管理风险,构建覆盖决策、执行、监督全链条闭环制度与运行体系,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机制保障。二是持续合规培训,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2026年公司拟自行组织或聘请外部机构就公司规范治理及规范运作、商业道德行为、公司内控制度、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等方面组织线上、线下培训不少于4次,主要覆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树立敬畏意识、合规意识,推动公司持续规范化运作。三是公司于2026年初完成了再融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加强于保荐机构、会计师、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会等沟通,定期对外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合理合规使用募集资金,保护股东利益。

四、重视投资者回报,持续现金分红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通过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并致力于通过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持续稳定的分红与投资者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公司自上市以来,累计实施分红24,983.93万元,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达9,869.26万元,占年累计净利润的39.42%。

未来,公司将根据前期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计划》的约定,在着力提升整体盈利能力的同时,将综合考虑行业特性、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回报等多重因素,继续实施持续、稳定且适度增长的利润分配政策,提高分红频率及现金分红比例。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积极探索依法运用回购、多次分红等多元化市值管理工具,在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和可持续性的前提下,努力为股东创造更优回报,提升公司价值,提振市场信心。

五、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始终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尊重中小投资者,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以高标准推进信息披露工作提质升级,不断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与沟通坦诚度,积极保持与投资者的沟通,相应投资者诉求,做好公司价值的传递。2025年,公司以网络互动形式已完成2024年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三场业绩说明会,并拟通过网络文字互动等形式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

未来,公司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针对不同类型投资者的需求特点,构建分层沟通体系,提升投关人员专业度与职业能力,增强路演沟通的精准度,及时有效地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邀请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等关键管理人员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情况、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情况充分沟通交流。同时公司将积极承办“投资者调研、集团接待日”等专项活动,同步依托“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服务热线、专用邮箱等法定渠道,建立标准化响应机制与接待流程,确保投资者关切及时回应、疑问高效解答。为推动公司治理与市场预期良性互动,公司也将优化常态化投资者意见征询机制,针对市场关注热点,主动触达核心投资者群体,收集建议并同步汇报管理层,实现内外信息的高效互通。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效能

公司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强化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多维度推动履职能力提升,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公司高度重视“关键少数”的履职规范,强化合规意识,关注监管政策新变化和新要求,组织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人员参加监管专题培训,定期传递法规速递和监管动态资讯;常态化梳理更新相关制度,为实现公司各治理主体权责匹配、高效决策提供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为公司规范治理提供系统的制度支撑。另一方面,通过科学制定高管薪酬与考核,促进经理层薪酬与公司绩效合理匹配,推进股权激励计划,实现高管薪酬与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紧密结合,为公司业绩的持续稳健增长注入强劲动力。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坚持以服务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导向,优化管理层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完善管理层成员业绩考核制度及配套机制,科学合理确定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结果,突出质量效益、服务国家战略、创新驱动和深化改革;以《公司章程》为引领,合理确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职权边界,加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沟通,及时向其传递最新的监管要求及政策动态,杜绝违规关联交易、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发生;持续加强“关键少数”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关键少数”参加任职培训和后续培训,定期开展政策专项培训,强化相关人员责任意识,提升履职效能,为公司长远发展贡献力量;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管理层激励和约束机制,将高管薪酬与上市公司经营效益、市值表现合理挂钩,薪酬变动原则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促进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深度融合。

七、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后续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亦将持续专注主责主业,不断提升公司运营能力,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稳健的业绩表现、合理的利润分配切实回报广大投资者,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与市场认可度。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所处外部环境和实际情况而制定,未来可能会受到经济环境、宏观政策、行业发展以及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有关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18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

至2026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6、8、9、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钱洪祥、范汉清、邹文革、徐强、顾伟夕、李兵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21日的8:30-16:30。

(五)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办。

(六)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秘办登记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董事会秘书:李 兵 021-37285599-833

会务联系人:李佳颖 021-37285599-827

公司传真:021-37285395

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180号

邮 编:201512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当期业绩与未分配利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安排

(一)中期利润分配应同时满足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日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3、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前提条件。

(二)中期利润分配的比例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适当实施中期利润分配,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原则上不低于相关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不超过100%,且不超过当期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值。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对应报告期可包括2026年第一季度、2026年半年度、2026年前三季度,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前述条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公司未来拟定202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将考虑中期已分配的情况。

(三)授权内容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就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向董事会授权,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等。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且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需结合公司相关报告期业绩及未分配利润等因素做出合理规划并拟定具体方案。本次授权方案不构成公司、董事会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汇得科技”)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94.34万元(不含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7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07,06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22.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9,999,999.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363,578.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2,636,420.68元。上述资金于2026年2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103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相关费用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募集资金的发行费用为736.36万元(以下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截至2026年2月12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94.34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94.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94.34万元(不含税)。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止至2026年2月12日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同日获得审计委员会的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269号),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6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下午14:30时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建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建军、王新灵)。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1,289,193.75元,其中2025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72,002,270.9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00,375.00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521,470,933.70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93,172,829.6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67,361,48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840,370.2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5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1.47%。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十)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104万元,2026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26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通过,公司董事和高管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2026年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综合授信协议总额预计不超过3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出口代付等)。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全资子公司负责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且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各全资子公司2026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降低本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融资担保,包含新增担保及存续担保,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2026年度新增担保总额未突破总体担保计划的情况下,可适度调整公司对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同时调整担保额度包含未来公司通过新设、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94.34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授权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公司长期注重社会效益,热心公益事业。为更好地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积极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同时也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权益的基础上,拟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企业经营业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通过。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当期业绩与未分配利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旨在全面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与投资价值,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二十三)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提议于2026年5月22日下午14:30时在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180号汇得科技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6)。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

2026年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革用聚氨酯、弹性体及原液、聚酯多元醇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

2026年一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二甲基甲酰胺(DMF)、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及己二酸(AA)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后续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和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根据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承担的具体职责,以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规定确定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等,不另行发放津贴。基本薪酬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在期末绩效评价后支付。

(2)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5万元/年(税前),定期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位,以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在期末绩效评价后支付。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四、其他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薪酬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融资担保,包含新增担保及存续担保,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3,700.00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汇得树脂销售有限公司、华脉国际有限公司及上海汇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2.19%,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489.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3.40%,无逾期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适用本条关于反担保的规定。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各全资子公司2026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融资担保,包含新增担保及存续担保,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在2026年度新增担保总额未突破总体担保计划的情况下,可适度调整公司对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同时调整担保额度包含未来公司通过新设、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但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适用本条关于反担保的规定。

二、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7月19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钱建中

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龙安开发区塘运路13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89,639.33万元,负债总额30,058.12万元,净资产59,581.21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8,408.08万元,净利润1,861.6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3.53%。(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92,293.01万元,负债总额32,589.98万元,净资产59,703.03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1,803.64万元,净利润28.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5.31%。(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上海汇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8月20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钱建中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梅路123弄2号楼3层2305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密封用填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974.43万元,负债总额1,999.58万元,净资产974.85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14.77万元,净利润366.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23%。(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3,515.75万元,负债总额2,284.81万元,净资产1,230.94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05.73万元,净利润256.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99%。(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江苏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12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钱建中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泰兴经济开发区锦江路9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生物基材料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胶制造;合成材料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密封用填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9,452.33万元,负债总额747.09万元,净资产8705.24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2.59万元,净利润-215.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0%。(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9,912.87万元,负债总额77.51万元,净资产9,835.36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0.31万元,净利润-87.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78%。(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4、华脉国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7月26日

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港元

地址:香港灣仔駱克道382號18層1801單元

业务性质:CORP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3,529.93万元,负债总额3,331.35万元,净资产198.58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459.42万元,净利润-145.7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4.37%。(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4,380.31万元,负债总额4,287.51万元,净资产92.80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947.86万元,净利润-102.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7.88%。(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上海汇得树脂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钱建中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180号12幢302室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包装材料、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4,833.74万元,负债总额13,574.88万元,净资产1,258.86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008.53万元,净利润224.4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1.51%。(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16,819.68万元,负债总额15,618.36万元,净资产1,201.32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823.31万元,净利润-87.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2.86%。(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担保计划尚未实质性实施。本公司将及时根据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各全资子公司2026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降低本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同意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融资担保,包含新增担保及存续担保,公司为各子公司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3,700.00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汇得树脂销售有限公司、华脉国际有限公司及上海汇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52.19%,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489.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3.40%,无逾期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六、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