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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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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8版)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2022年激励计划中符合条件的8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43.595万股,为2024年激励计划中符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255.142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本次归属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2022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4.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的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随着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或“2022年激励计划”)、《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或“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1.259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相关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激励计划

1、2022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7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秦扬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2年8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8)。

4、2022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8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0)。

6、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7、2023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9、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10、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2024年激励计划

1、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文宁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4年9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8)。

4、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年9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0)。

6、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7、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原因如下:

1、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4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32.569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2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88.870万股作废失效。

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3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其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5%;2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上述情况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0.667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3、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其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5%;1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上述情况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725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4、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其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5%;2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上述情况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6.428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本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41.259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及归属2022年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后,2022年激励计划实施完毕。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4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的参会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N KE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35.96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4.23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21.725万股;根据《管理办法》《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305.298万股。上述合计作废失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41.259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PAN KE、ZHUANG CHENGFENG JOHN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78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3.820万股,符合归属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5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75万股。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管理办法》《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4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5.142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PAN KE、ZHUANG CHENGFENG JOHN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