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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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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1版)

新能源汽车月度销量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2,360万辆,同比增长27.5%;其中中国市场销量1,649万辆,同比增长28.2%,占全球市场份额接近70%。2025年全球汽车电动化渗透率为24.5%,中国市场电动化渗透率达47.9%,较2024年提升7个百分点。根据GGII预测,203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4,300万辆,全球汽车电动化渗透率有望突破40.9%;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2,700万辆,电动化渗透率有望突破70%。

2022-2030年中国及海外新能源汽车销量及预测(万辆)

资料来源: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2026年3月

分区域来看,中国、美国、德国、英国、法国五国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合计占全球总量比重超87%,为全球新能源汽车核心市场;2025年海外市场(不含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711万辆,同比增长26%,其中欧美市场占据海外市场主导地位。

(2)锂电池行业发展情况

1、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突破2,300万辆,带动动力电池需求同步高速增长,其中欧洲市场同比增长37.7%、中国市场同比增长28.2%,东南亚、中东等新兴市场亦实现快速放量;

2、储能电池成为行业第二增长曲线,2025年出货量同比增长80.6%,增速领跑细分领域;

3、中国锂电池全产业链布局完备,电池生产成本较海外低20%-30%,在价格敏感型市场(如新兴市场、户用储能领域)具备显著竞争优势;

4、中国锂电池产品全球竞争力持续提升,储能锂电池海外出口规模扩大,欧洲、东南亚、中东等市场对我国电池供给的依赖度较高。

根据GGII预测,至2030年全球锂电池出货量将达到5,526GWh,其中中国锂电池出货量4,175GWh,占全球比重将达76%。

2022-2030年全球及中国锂电池出货量及预测(GWh,%)

数据来源: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2026年3月

(3)动力锂电池市场发展情况

据GGII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动力电池出货量达1,103GWh,同比增长41%,与新能源汽车终端市场增长形成协同。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649万辆,同比增长28.13%。此外2022年至今,我国新能源汽车单车带电量的逐步上升,也是动力电池出货量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根据GGII预测,到2030年中国动力电池出货量有望达到2,230GWh,2025-2030年复合增长率达15.1%。

2022-2030年中国动力锂电池产品出货量及预测(GWh,%)

数据来源: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2026年3月

技术路线方面,据GGII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出货量882GWh,同比增长57.1%,市场占比达80%;三元动力电池出货量220GWh,市场占比20%。凭借优异的性价比优势,预计未来磷酸铁锂动力电池仍将占据国内市场主导地位,占比将持续保持80%以上;三元电池的增长将主要依赖海外出口需求以及固态电池技术产业化带动。

2022-2030年中国动力电池出货量结构(%)(分技术路线)

数据来源: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2026年3月

另外据GGII数据显示,2024年起国内新一代动力磷酸铁锂快充电池实现批量出货,该类电池对其应用的正极材料技术性能及电池配方均提出较高技术要求。

快充动力电池行业出货量及市场占比

数据来源: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2026年3月

(4)储能锂电池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我国“双碳”战略稳步推进,国家及地方政府陆续出台多项储能产业支持政策,为储能锂电池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出台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均明确了新型储能产业量化发展目标。截至2025年底,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36亿千瓦,较“十三五”末增长超40倍,实现跨越式发展,新型储能在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的支撑作用显著。

据GGII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储能电池出货量达630GWh,同比增长85.3%,行业高速增长的核心原因包括:1)国内电力储能相关政策落地实施、海外市场需求持续增长;2)全球能源改革带动风电、光伏装机规模快速提升,拉动电力储能锂电池出货量大幅增长;3)全球碳中和目标驱动下,可再生能源长期发展趋势明确,持续带动储能电池需求提升。根据GGII预测,到2030年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量将达到1,520GWh,2025-2030年复合增长率为19.3%。

2022-2030年中国储能电池出货量及预测(GWh,%)

数据来源: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2026年3月

分应用领域来看,2025年中国电力储能锂电池出货量为533GWh,户用储能锂电池出货量为55GWh,工商业储能锂电池出货量为24GWh。细分领域增长的核心驱动因素包括:1)2025年中、美、欧持续发力可再生能源建设,风电光伏装机量稳步增长,电力系统对储能等灵活性资源的需求持续扩大;2)欧洲终端居民电价回落,户储渠道商去库存周期推进,叠加东南亚户储市场快速起量,带动户用储能需求修复;3)国内电力侧价格改革落地,工商业储能盈利性提升,推动出货量增长。

2024-2025年中国储能电池出货量占比(%)(分应用领域)

数据来源: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2026年3月

5、碳纳米管导电剂行业发展情况

全球能源转型与电气化进程加速推进,作为提升锂离子电池性能的关键辅材,碳纳米管导电剂行业发展核心驱动及未来趋势如下:

1. 动力电池性能升级需求带动碳纳米管导电剂渗透率持续提升

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稳步提高,终端市场对车辆续航能力、充电效率等核心性能指标的要求持续升级,提升电池能量密度、快充性能已成为整车及电池企业的核心研发方向。动力电池是碳纳米管导电剂最核心的应用领域,相较于传统导电剂,碳纳米管导电剂具备导电性能优异、添加量低、导热性强、机械性能稳定等优势,可有效提升电池能量密度、循环寿命、高低温性能及充电倍率,更契合下游电池性能升级需求。

2. 新型电池技术产业化加速,进一步打开碳纳米管导电剂市场空间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对动力电池能量密度的要求持续提升,各大电池企业加速布局新型技术路线,动力与储能领域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持续加快。在负极材料端,传统石墨负极已接近理论比容量上限,硅基负极凭借远超石墨的理论比容量,成为下一代负极材料的核心发展方向,目前主流应用路径为硅碳掺杂材料。但硅基负极充放电过程中存在体积膨胀较大的痛点,而碳纳米管的一维线状结构,可在硅颗粒表面及颗粒之间建立点线接触式的高稳定性导电网络,在硅负极颗粒体积膨胀时仍能维持电极结构稳定与导电性能,是适配硅基负极产业化应用的核心导电材料。预计硅基负极材料产业化步伐将显著加快,进一步带动碳纳米管导电剂的市场需求。

根据GGII预测,至2030年中国碳纳米管导电剂浆料市场规模将达到63万吨(按5%固含计算),2025-2030年复合增长率约为24.3%。行业增长的核心驱动因素包括:1)快充技术持续向4C/6C升级(覆盖乘用车、商用车、换电等领域),碳纳米管导电浆料可更好适配高倍率充放电场景需求;2)半固态/全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硅基电池、4680大圆柱电池等新型电池体系产业化,带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应用占比提升;3)厚涂布、复合集流体、干法电极、硅碳负极等新技术的应用,进一步放大碳纳米管导电网络的性能优势;4)全球碳纳米管产能高度集中于中国,海外出口需求持续增长,为国内市场提供增量支撑。

此外,碳纳米管作为前沿碳纳米材料,具备高强度、高韧性、优异的导电性、导热性及化学稳定性等特性,除锂电池领域外,在导电塑料、碳基电子材料、可穿戴设备、机器人传感器、航空航天、生物医疗等领域亦具备广阔的应用前景。公司在持续巩固碳纳米管在锂电池领域应用优势的同时,将不断加大其他领域的技术研发与市场开拓力度,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培育新的增长动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29,737.6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4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2,780.3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9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转债代码:118005 债券简称:天奈转债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暨2026年

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2日(星期二)13:00-14:00

③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③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③ 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30日(星期四)至05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cnanotechnology.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5月12日(星期二)13:00-14:00举行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2日(星期二)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郑涛

总经理、财务总监:蔡永略

董事会秘书:刘磊

独立董事:于成永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会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5月12日(星期二)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30日(星期四)至05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cnanotechnology.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19-81582868

邮箱:stock@cnanotechnology.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转债代码:118005 债券简称:天奈转债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8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796.452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00元,共计募集资金92,743.2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604.9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85,138.3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于2019年9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38.2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2,900.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20号)。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83,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3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3,000.0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用1,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1,9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于2022年2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部分预付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97.5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1,502.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48号)。

3.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434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91元,共计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坐扣保荐承销费(含持续督导费)905.6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9,094.3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25年4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联席承销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及证券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82.7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8,711.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96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对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于2019年9月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于2020年12月分别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于2023年1月将保荐机构由民生证券变更为中信证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中信证券完成后续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连同中信证券于2023年4月分别与前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对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于2022年2月分别与子公司常州天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连同中信证券于2023年4月分别与前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5年2月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对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5年4月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镇江新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纳材料公司”)和常州天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天奈公司”)开设的3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常州天奈公司开设了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其中5,000.00万元为银行尚未划转的理财资金,剩余资金为活期存款

[注2]该等开户银行均由其上级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开设了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该等开户银行均由其上级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3)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研发实力,将提升公司碳纳米管和石墨烯的制备技术,丰富公司产品种类和性能,形成良性互促,但无法单独核算其直接经济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 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年度,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该笔结构性存款对应的收益111.69万元于期后2026年1月1日收到

(3) 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变更

1)为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石墨烯、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子公司常州天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实施地点由江苏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锦华路西侧、长顺路北侧变更为江苏镇江新材料产业园孩溪路以南、粮山路以西,项目其他实施内容不发生变更。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12月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2)鉴于常州石墨烯小镇作为研发办公集中区,研发配套措施更加健全,因此,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的“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从江苏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迁至常州石墨烯小镇,即项目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内锦平路以东、长汀路以南、锦华路以西、长顺路以北地块变更为江苏常州西太湖大道以西、孟津河以南、石墨烯科技产业园以东、兰香路以北地块,项目其他实施内容不发生变更。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3)由于公司取得“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土地使用权还需等待较长时间,为加快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从江苏常州西太湖大道以西、孟津河以南、石墨烯科技产业园以东、兰香路以北地块变更为江苏省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内锦平路以东、长汀路以南、锦华路以西、长顺路以北地块,项目其他实施内容不发生变更。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3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变更仅变更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质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2)募投项目间的实施内容调整

为结合公司现有项目地块区域优势条件,优化募投项目产品方案布局,公司将不同募投项目中相同或相似工艺的产品放在同一厂区进行集中生产,减少分散布置所需的公辅设施设备投入,方便区域化的集中管理及节约生产用地。因此,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3,000吨碳纳米管与8,000吨导电浆料及年收集450吨副产物氢项目”和“石墨烯、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中原定的生产项目进行生产区域的调整,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保持不变。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2月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变更系对两个募投项目间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从两个募投项目整体看,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质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3)预计完工时间变更

1)由于“石墨烯、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和“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变更的实施地点基础建设因政府供地、相关部门审批流程、采购及施工招投标进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基建实施进度缓于预期,预计无法按原预定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且公司依据实际经营需求对“年产3,000吨碳纳米管与8,000吨导电浆料及年收集450吨副产物氢项目”和“石墨烯、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因而其建设周期需相应进行延长;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三个募投项目的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滞后,因此三个项目的建设进度均晚于预期,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调整方案,三个募投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0年12月延长至2022年12月。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2月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和“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施工作业、物料采购、基础建设等受到了一定影响,部分设备采购及技术人员到场受到制约,导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2年12月延长至2023年6月。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12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施工作业、物料采购、基础建设等受到了一定影响,同时公司对本项目投入的增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长;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上述募投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3年6月延长至2023年12月。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6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4)募投项目间的募集资金金额调整

根据公司2023年3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年产300吨纳米碳材与2,000吨导电母粒、8,000吨导电浆料项目”结项,并将扣除预计待支付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738.87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等相关支出。至此,“年产300吨纳米碳材与2,000吨导电母粒、8,000吨导电浆料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从33,500.00万元调整至28,761.13万元,“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从3,450.07万元调整至8,188.94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4。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计完工时间变更

为了满足公司对产品的优化升级,“碳基导电材料复合产品生产项目”的部分生产设备选型及安装调试工作需进行调整及优化,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上述募投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5年12月延长至2027年12月。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2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3. 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直接经济效益,详见本报告“三、(一)、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之说明。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天奈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奈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天奈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天奈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2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