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6-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占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佳君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占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佳君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6-11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4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77号5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煜??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吕凌先生、杨定轶先生、廖义刚先生、钟刚先生、杨乃定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用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3.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4.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5.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6.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6月1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6-15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股数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由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的,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10.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审议决策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登记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其他说明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届满前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6-14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
除以上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具体变更事宜以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6-13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用期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同年12月31日,司农事务所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436 人,合伙人36人,注册会计师1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2 人。
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3,057.5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1,740.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779.21万元。
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9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5,407.17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火旺,200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至2019年曾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开始再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剑云,201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连声柱,201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火旺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1次,除上述情况外,项目合伙人刘火旺、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剑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连声柱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司农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其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用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同意公司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用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6-16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0日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77号D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报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报告摘要》《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授权处置参股公司股票的公告》;于2026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提案8.00、9.00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投票同意才能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请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填好《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参会表决前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2.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26年6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4.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62号三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62号。
联系单位: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9030
联 系 人:沈峰
联系电话:0750-3277651 传真:0750-3277666
电子邮箱:gdganhua@126.com
6.会期预定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76”,投票简称为“甘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股东姓名: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附件3: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人):_____________ __,证券账号:_____________,持有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___________股,现委托___ ____为本公司(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公司(人)出席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于该股东会上代表本公司(人),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会所列表决内容表决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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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