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银安盛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开始停牌及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浦银安盛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60000,基金简称:浦银安盛中证智能电动汽车ETF,场内简称:智慧电车)于2026年3月28日公布《关于浦银安盛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5月1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浦银安盛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将于2026年5月6日进行计票。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交易风险警示,维护市场平稳,本基金将于计票日(2026年5月6日)当日开市起停牌并暂停申购、赎回业务。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了《议案》,则本基金将不再复牌,也不再恢复申购、赎回业务;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集或者大会《议案》未获通过,本基金复牌及恢复申购、赎回业务的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具体安排详见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py-axa.com)发布的《关于浦银安盛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28999 、021-33079999
网址:www.py-ax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浦银安盛稳鑫12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销售对象和申购限制并修改招募说明书等事项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浦银安盛稳鑫12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4月30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浦银安盛稳鑫12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5815、C类:015816,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对象和申购限制,并相应修改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拟将销售对象和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限制调整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和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投资的情况除外)。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浦银安盛稳鑫12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
2.上述本基金销售对象和申购限制的调整自2026年4月30日起生效。本公司将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销售对象和申购限制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