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3版)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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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凌志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佳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家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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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凌志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佳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家武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上接9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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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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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757.1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2.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35.9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95.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704.1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29.53%。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额为43.27亿元,较报告期初下降6.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4.11亿元,较报告期初下降5.3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00.5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699.49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6月3日出具天健验[2022]第24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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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均为理财产品收益。2022年理财产品收益为1,726.69万元,2023年理财产品收益为2,809.29万元,2024年理财产品收益为1,804.25万元,2025年理财产品收益为3,546.4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公司超募资金的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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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合公司现有营销及技术服务体系,新建并升级营销及技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系统建设,拟形成面向全球的营销服务网络,扩大市场占有率,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通过加强公司研发基础设施建设,培养及引进高端技术人才,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含)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7月22日起至2025年7月21日。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5年7月22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在使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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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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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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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公司2025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内容及地点并调整项目建设周期的议案》,同意“昱能150MWH分布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的项目名称变更为“分布式光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1月,公司“昱能3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项目”已如期结项,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主要系待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项目节余资金876.87万元,计划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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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ALTERERGY POWER SYSTEM EUROPE B.V.,ALTENERGY POWER SYSTEMS USA INC等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自有资金、自有外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各自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及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786.26万元。其中,2025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719.78万元。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均延长至2027年6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内容及地点并调整项目建设周期的议案》,同意“昱能150MWH分布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增加实施内容及地点并调整项目建设周期。同时,项目名称变更为“分布式光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内容及地点并调整项目建设周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体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昱能科技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昱能科技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认为: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管理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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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继续投入项目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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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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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的销售业务以出口为主,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业务经营造成的影响,降低风险敞口,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从而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品种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品。
(三)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任一时点合计,含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含本数)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授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交易对方及场所
交易对方将选择具有良好履约能力的大型金融机构,最终交易是否成交及其成交价格,以交易对方向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文件为准。交易场所为场外交易。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审批前述交易额度内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金额、期限、选择产品品种等,并签署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含本数)。同时,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外汇衍生品业务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能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波动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会造成外汇衍生工具较大的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价格波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2、履约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在开展交易时,可能出现交易对手违约导致外汇衍生品无法执行,以及因交易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而导致的法律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而产生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开展以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为主的简单易管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开展过程中,为降低市场波动风险,公司将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密切关注国际汇率变化,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积极沟通;同时,按照相关会计规定及其指南,针对外汇衍生品交易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式。
2、为降低履约风险,公司将选择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大型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方。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3、公司已建立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相应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可以有效地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将对持有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及时报告并制定应对方案,同时公司将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并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以锁定汇率成本为目的,一定程度上能够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风险敞口,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会计核算处理,并在公司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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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 月 30日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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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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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能科技”或“公司”)控股子公司领储宇能(含其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对领储宇能(含其全资子公司,下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此前担保余额)的担保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仅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等各类融资业务。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与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签订的担保合同均为有效。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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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2026年度有效”实际指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注2:均采用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计算。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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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下转9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