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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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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7版)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黄允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世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全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允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世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全生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上接97版)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毛利6,983.6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66.31万元,亏损较去年减少2,909.46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663,125.2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143,026,443.52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202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以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以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生产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发展和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阶段和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将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51号文《关于同意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63.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44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712.1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8,727.8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100Z001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募投项目已于2025年3月14日整体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发布的《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05.2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9,776.0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048.23万元(截至期末“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超出“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投资项目所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的余额为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净额为1.07万元。因公司募投项目已整体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注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在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中,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

2021年3月9日,本公司与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现变更名称为上海科创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30010000003178);2021年4月6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现变更名称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科技金融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910201610203);2021年4月15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和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新桥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200004319020364082);2021年4月15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3004490467);2021年4月15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和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041994500039885694);2021年4月15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现变更名称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和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910201610800)。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9,776.0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5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发布《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52.55 万元(最终转出金额为252.57万元,差异是由账户结息以及手续费所致)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结余募集资金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并从公司长远规划等角度考虑,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其中“云计算产品升级项目”、“全域云技术研发项目”、“云网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由2024年3月变更为2025年3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青云科技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特此公告。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的情况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调剂,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品种及授信额度分配,使用金额、利息、使用期限以及具体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等内容以公司最终与银行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二)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境内外控股子公司申请的融资事宜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担保及适用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形式。具体担保期限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可以在全资子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分别进行内部调剂;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设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对该等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相应分配使用。

上述预计的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及授信申请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全权办理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与担保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确定具体授信担保事项,以及调整被担保人之间的担保额度使用。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境内外控股子公司,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授信及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申请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融资需要,上述子公司申请授信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事宜提供担保有利于帮助其良性发展,本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其中,被担保对象青云智算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的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因此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2026年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384.72万元(含本次担保),其中,本次新增担保额度5,000万元,已使用担保额度2,384.72万元,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但未使用担保额度为18,000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1,180.00%、73.86%。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任何其它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特此公告。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9号楼11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相关董事及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9号楼11层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邮件方式登记,信函、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9号楼11层公司会议室

邮编:100015

电话:010-83051688

邮箱:ir@yunify.com

联系人:刘军军

特此公告。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