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合营企业提供担保责任解除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6-055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合营企业提供担保责任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合营企业聊城润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聊城润嘉,公司间接持有其50%的股权)。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聊城润嘉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公司合营企业聊城润嘉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为聊城润嘉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支行(以下简称工行聊城市中支行)进行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计人民币430万元。
该笔固定资产贷款额为860万元,由借款人聊城润嘉的间接股东昌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各提供50%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本公司按50%的持股比例对860万元中的43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有反担保,由聊城润嘉的直接股东聊城昌润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聊城润嘉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三届十六次董事会、三届十一次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合营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暨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核及确认意见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合营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于2022年12月10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12)。
(三)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合营企业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13)。
二、担保责任解除情况
日前,公司与工行聊城市中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之解除协议》,双方同意解除之前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起,原合同不再履行,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次担保责任解除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聊城润嘉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4月末,公司担保总额为1,308,659.07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净资产的164.53%,均系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6-056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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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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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降低被担保人的项目融资成本,公司于近日为下属子公司景县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县中电)向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租赁)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与融和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景县中电向融和租赁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4,924.2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该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8,453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四届二次董事会、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2026年4月18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其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和《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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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为景县中电提供前述担保事项,与债权人融和租赁签署了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提供相应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主债务因到期或提前履行而全部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人的保证责任自主债务被实际、足额清偿之日起解除。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租金、保理费用、逾期罚息、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款项)和实现主合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变\拍卖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税费等)。
同时,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将借款主体股东相应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降低被担保人的项目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用于融资置换等,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4月末,公司担保总额为1,308,659.07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净资产的164.53%,均系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