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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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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A股代码:601868 公司A股简称:中国能建

公司H股代码:03996 公司H股简称:中国能源建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

1. 截至2026年3月31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8,847,137,078 股,其中A股18,268,253,078 股,H股578,884,000 股。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18,945,679,72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45%。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并已扣除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数量。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4.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子公司中国华星(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 633,704,000股,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2,663,082,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9%。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经营方面。

2026年一季度,面对行业转型升级的关键窗口期与外部环境挑战,公司坚决扛起能源电力建设“国家队”的使命担当,紧扣服务国家能源安全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主线,经营发展保持稳健,核心功能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根基进一步夯实。

1.聚力拓展主业市场,主责主业发展质效显著提升。

公司深耕能源电力、水利核心赛道,坚决扛起国家能源安全与水资源安全战略使命,全方位聚力拓展高价值主业市场。一季度,公司承揽主责主业合同额占比达80%。能源电力业务保持行业领先,签约广东阳江三山岛三海上风电场、广东台山核电3、4号机组常规岛及BOP建安工程、新疆吐鲁番谷峰智算中心及配套风电、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EPC总承包等一批海上风电、核电、智算中心能源一体化、煤电升级改造项目,其中,境内输变电、储能、氢能业务分别同比增长40.25%、111.53%、161.20%。水利业务加快重振,一季度境内签约额同比增长263.6%%,签约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三峡水运新通道配套工程等重大项目,积极推进雅下工程、引江补汉等国家重点水利项目,持续巩固公司在水利领域的优势地位。

2.聚焦突破新兴赛道,打造绿色新质生产力示范标杆。

锚定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目标,公司加速培育新能源、新型储能、氢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技术突破+项目落地+模式创新”的发展格局。一季度,境内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业务新签合同额占国内签约总额46%。在储能领域,继湖北应城世界首座30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能储一号”成功投运后,甘肃酒泉300MW人工硐室压缩空气储能新技术示范项目进入调试阶段,公司成功打通天然盐穴和人工硐室两种地下储气库关键技术路线,实现300MW压缩空气储能关键核心装备及深地空间利用产品技术100%国产化,长时储能技术与工程化能力处于全球引领地位。在氢能领域,吉林松原绿色氢氨醇一体化示范项目一期顺利投产,成功破解新能源波动性与化工稳定性世界级难题,创造四项世界之最、四项国际领先技术,入选国家发改委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国家能源局首批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项目及氢能试点项目,为大规模绿氢消纳与绿色化工提供了可复制的“能建方案”。在融合发展方面,公司积极推动电化洞庭湖、电化运河等交能融合重大项目,主办博鳌论坛分论坛,推动构建绿色、智慧、经济、安全的新型交通能源体系,持续打造“能源+”融合发展新标杆,为新型电力系统灵活调节与多元消纳提供创新路径。

3.坚持科技创新核心驱动,激活数智转型发展新动能。

公司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于2026年2月召开科技创新工作会,将科技创新作为“头号工程”,统筹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数智化全面转型,为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型企业注入强劲动力。一季度,在核心技术攻关方面,公司取得专利授权487项,主力参建的国家雅下水电技术创新中心获科技部批复,高空风力发电捕风伞入选2025年度央企十大国之重器,牵头研制的“大容量固液混合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大规模绿色电氢氨一体化柔性合成技术装备”入选国家能源局2025年能源行业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在数智化转型方面,公司推动“算力、算法、数据、场景”四要素一体化发展,发布“融光”大模型,以场景为牵引、数据为驱动、技术为支撑、安全为底线,重点实施管理数智化贯通、产业数智化创新、数智产业化跃升、数据价值化激活、数智化技术登高五大工程,全力实现核心业务智能升级、特色赛道重点突破、穿透监管全面筑牢,加快打造具有中国能建特色的人工智能平台与产品,加速赋能新型电力系统智能调度、精益运维与安全监管。

4.深耕“一带一路”绿色合作,服务全球绿色低碳转型。

公司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格局,聚焦全球绿色低碳转型需求,以能源电力水利核心业务为支撑,全方位拓展境外绿色合作空间。一季度,公司实现境外新签合同人民币913.9亿元,其中能源电力水利业务占比超80%。签约埃及本班奈菲缇1,000兆瓦时储能、南非诺希475兆瓦光伏、刚果(金)恩子洛二号水电站等一批优质项目,深度参与越南电力行业规范标准编制。参建的中国-老挝500千伏联网工程全线贯通,投建的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亚多储能电站实现全容量并网,柬埔寨桔井水泥、乌兹别克斯坦纳沃伊光伏储能及乌兹别克斯坦三期储能等项目有序推进。通过“投建营”一体化运作,公司海外资产布局与运营效益稳步提升。此外,公司参与申报的“中国-埃塞俄比亚土木工程绿色建造与智能运维‘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正式获批,进一步夯实公司在绿色建造领域的技术引领地位,将为“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持续输出“能建方案”。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进展情况。

2026年3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549,019,60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65亿元(含发行费用)。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完成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41,691,163,636股股份增加至44,240,183,243股股份,其中已发行A股数目由32,428,727,636股A股增加至34,977,747,243股A股,已发行H股数目保持不变。本次发行新增股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以上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 (www.ceec.net.cn)刊发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倪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爱军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倪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爱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倪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爱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倪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爱军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倪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爱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倪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爱军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A股代码:601868 A股简称:中国能建 公告编号:临2026-018

H股代码:03996 H股简称:中国能源建设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在公司270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倪真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其中,非执行董事刘学诗先生因其他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牛向春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有关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部2026年制度建设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总部2026年新立制度9项、废止7项、修订49项,共计65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部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总部组织机构调整工作方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使用本次募集资金648,966.28万元,对募投项目预先投入金额648,692.2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274.05万元进行等额置换。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捐赠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76个对外捐赠项目,捐赠总预算3413.5万元。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6月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组织会议筹备相关工作,包括会议召开时间及其他有关事项,并按筹备结果发出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另行发布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A股代码:601868 A股简称:中国能建 公告编号:临2026-019

H股代码: 03996 H股简称: 中国能源建设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共计648,966.28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数量为2,549,019,60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99,999,997.8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077,662.2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86,922,335.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1-3号)。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决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注:乌兹别克斯坦巴什和赞克尔迪风电项目合同金额为9.97亿美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3年2月10日人民币兑换美元中间价折算。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302,192.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8,692.2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307.77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74.05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1-1476号)。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8,692.2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74.05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6〕44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1-1476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6〕4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6〕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