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5年7月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往期每股收益,故对2025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进行调整。

1、2026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9亿元,同比下降32.72%,环比增长13.15%。报告期内,受上游存储芯片涨价、国补政策退坡等因素影响,消费电子市场景气度下降,客户订单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环比去年四季度逐步恢复。

2、2026年一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04.41万元,同比下降53.26%;实现营业利润8901.11万元,环比去年四季度增长14.89%。主要原因系:(1)公司主要期间费用保持稳定,营业收入规模变动通过经营杠杆放大了利润波动;(2)公司芯片产品升级迭代,毛利率企稳回升,带动营业利润环比提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赵国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广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骏杰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赵国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广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骏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国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广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骏杰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6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Liang Zha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Liang Zhang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3.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赵国光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3月27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9.66%股份的股东赵国光,在2026年4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于2026年4月29日收到公司股东赵国光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赵国光先生提议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3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2889弄长泰广场B座201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6年5月20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8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3月27日及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Liang Zhang、赵国光、汤晓冬、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百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千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亿碧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玄科技”)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司在研项目的研发进度,为充分发挥公司在智能眼镜和智能硬件领域的竞争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建设要求、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在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均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募投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将子项目“面向智能家居的Wi-Fi/蓝牙双模音频芯片工艺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由40,000.0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43,000.00万元人民币、子项目“智能眼镜SoC芯片”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由15,000.0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20,000.00万元人民币、子项目“智能手表SoC芯片”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由23,000.0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18,000.00万元人民币、子项目“面向智能家居的低功耗智能音视频平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由25,000.0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24,000.00万元人民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2752号”文《关于同意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62.07元。截至2020年12月9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2,1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增值税)86,429,284.91元后,剩余募集资金4,775,670,715.09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6,889,564.87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58,781,150.2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18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50,000,000.00元。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金额

本次涉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募投项目为“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上述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金额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原因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服务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在智能眼镜和智能硬件领域的领先优势,基于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在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均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本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适当优化调整,调减“智能手表SoC芯片”项目及“面向智能家居的低功耗智能音视频平台”项目投资金额、同步调增“面向智能家居的Wi-Fi/蓝牙双模音频芯片工艺升级”项目及“智能眼镜SoC芯片”项目投资金额,进一步加强在该领域的领先优势,符合公司的产品定位和发展战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公司在研项目的研发进度,为充分发挥公司在智能眼镜和智能硬件领域的竞争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建设要求、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在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均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均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募投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