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45版)
创新生物药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新药的研发和生产涉及分子和细胞生物学、药理毒理学、临床医学、生物工程等多个领域,贯穿从药物分子发现、工艺开发、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质量研究到产业化实施全链条。创新生物药研发周期通常需要10年甚至更长时间,资金投入达数亿至数十亿元,且面临分子结构复杂、工艺开发容错率低等风险。在产业化阶段,生物药的生产工艺需精准控制数百项细节参数,生产过程中每一步偏差均可能引发疗效或安全性差异,规模化生产对设备精度和工艺稳定性要求极为严苛。
2)全流程强监管
药品是一类较为特殊的商品。国家在药品研发、生产、流通等各环节制定了各项法律法规并进行严格的监管,包括要求更全面的临床数据,复杂的注册流程和持续的上市后监督等,存在较高准入壁垒。同时,单药临床试验成本占比高,生产基地需投入数亿元建设符合GMP标准的生产体系,也将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合规成本。
3)供应链与商业化双重考验
创新生物药分子量大且结构复杂,对生产过程、储运环境的变化高度敏感,对企业规模化生产的工艺技术、质量控制、储运管理提出了更高挑战。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能否保证生物药产品及时和充足的供应成为了生物药成功商业化的挑战之一。此外,在商业化阶段,医生与患者通常会倾向于高知名度、高质量、高渗透率的产品,后发企业通常需要支付高额的营销费用以突破市场壁垒,投资回报周期较长且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创新驱动型生物制药企业,主营业务为抗体药物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整合资本、人才和技术优势,具备了从分子发现、工艺开发与质量研究、临床研究到产业化落地和商业化实施的全链条能力,致力于为患者持续提供可信赖、可负担的创新生物药,满足人民群众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
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在研产品16个,其中赛立奇单抗注射液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适应症、强直性脊柱炎适应症分别于2024年8月、2025年1月新药上市申请获得批准,为国产首款获批上市的全人源抗IL-17A靶点药物;斯乐韦米单抗注射液(GR1801)是国内首家提交新药上市申请的抗狂犬病病毒G蛋白双特异性抗体;纬利妥米单抗注射液(GR1803)是国内首家提交新药上市申请的抗CD3×BCMA双特异性抗体;GR1603是国内企业首家进入II期临床试验的抗IFNAR1单克隆抗体药物;GR1901为国内首家启动I期临床试验的抗CD3×CD123双特异性抗体;唯康度塔单抗注射液(GR2001)为国内第二家提交新药上市申请的靶向破伤风毒素单克隆抗体;GR2002为全球首个获批临床的TSLP双表位双特异性抗体药物;GR2301是国内企业首家获批开展白癜风适应症临床试验的抗IL-15单克隆抗体。公司在研核心产品研发进度处于国内前列。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创新药目录,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2025年6月30日,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立足加大创新药研发支持力度、支持创新药进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支持创新药临床应用、提高创新药多元支付能力、强化保障措施等5方面提出16条措施,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
随着针对生物医药产业利好政策的密集发布、逐步落地,我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依然保持加速推进的趋势,正逐步向高质量、重创新方向发展。随着我国创新研发水平的逐渐提高和前期的技术积累,我国在双抗、抗体偶联药物、基因和细胞治疗等新兴药物类型上已跻身到世界前列水平。伴随新技术的应用及药企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向创新转型,生物创新药通过新靶点或新作用机制可以更有效地治疗疾病,有望更大程度填补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
近年来,随着相关临床指导原则的发布,监管机构审查审批日益严格和常态化的飞行检查,中国生物药市场持续规范向好;以解决临床需求为目标,开展以患者为核心的药物研发,未来围绕临床真正需求的新靶点药物是创新药企的研发趋势;同时对现有靶点药物在临床上不断在新适应症中进行疗效和潜能的探索,产品适应症持续拓展也将会为更多的患者带来新的治疗方案。伴随着国家政策的扶持、对健康与创新药研发投入的增加、经济持续发展等影响因素,大力发展创新药将成为生物医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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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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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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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564.9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7,864.41万元,亏损均较上年同期收窄。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72.68万元,主要系公司与境外Cullinan Therapeutics, Inc.签署授权许可及商业化合作协议,并在报告期内确认GR1803注射液授权许可及商业化协议的合同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授权许可收入,推动营业收入增长;同时,公司加大首款商业化产品赛立奇单抗注射液(金立希?)商业化推广力度,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稳步增长。公司各项新药研发项目有序推进,持续保持较高投入用于新药研发的临床试验费、样品试制费及技术服务费等支出。公司多款在研产品取得重要进展,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之“(三)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之“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公司的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状况正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随着研发管线中产品的加速进展,多款产品迈入商业化阶段将显著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而推动公司整体业绩的持续向好。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6-025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在原有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合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此次授信额度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包含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贷款、供应链解决方案、进岀口贸易融资、保函、远期资金交易等业务品种;用信业务根据类别可能涉及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及衍生产品交易等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代表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最终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含子公司)同各家金融机构实际签署为准。为提高公司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及用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6-024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
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已按承诺投向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改扩建、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二期和抗体药物研发项目等,总体累计投入进度43.51%。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改扩建项目已于2026年1月30日结项,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二期主体建筑已于2026年2月封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抗体药物研发项目中,赛立奇单抗注射液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适应症、强直性脊柱炎适应症均已获批上市并被纳入2025年度国家医保目录;斯乐韦米单抗注射液、唯康度塔单抗注射液、泰利奇拜单抗注射液以及纬利妥米单抗注射液均处于新药上市审评阶段。
● 公司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整体进度安排合理、及时使用,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16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7.88元,共募集资金347,283.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9,140.1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6月15日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15日出具了XYZH/2023BJAA11B046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相关情况
(一)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以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保本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且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以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保本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最长不超过12个月。前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签署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收益分配
公司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已按承诺投向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改扩建、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二期和抗体药物研发项目等,总体累计投入进度43.51%。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改扩建项目已于2026年1月30日结项,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二期主体建筑已于2026年2月封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抗体药物研发项目中,赛立奇单抗注射液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适应症、强直性脊柱炎适应症均已获批上市并被纳入2025年度国家医保目录;斯乐韦米单抗注射液、唯康度塔单抗注射液、泰利奇拜单抗注射液以及纬利妥米单抗注射液均处于新药上市审评阶段。公司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整体进度安排合理、及时使用,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
同时,适时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能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回报。
四、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但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相关产品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目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金额、期限、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严格遵守审慎原则,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相关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购买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等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募集资金账户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保本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保本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以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保本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以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保本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以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保本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以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保本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保本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6-028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6年4月17日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刚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有效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本次会议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崔萱林先生、陈利先生以及前任独立董事胡耘通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符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对2026年公司经营、发展的规划和部署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1年,审计费用由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各项经营活动的风险得到合理控制,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或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
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保本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产品,最长不超过12个月。前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原有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合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此次授信额度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定价原则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6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联董事蒋仁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董事会一致表决通过《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的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
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十六)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6年度,在公司或子公司内部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年度绩效并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津贴标准为每人18万元/年(含税)。
表决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年度绩效并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4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联董事刘志刚、李春生、刘力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李春生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部分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提议于2026年6月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7)。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崔萱林、陈利及前任独立董事胡耘通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崔萱林、陈利及前任独立董事胡耘通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联董事崔萱林、陈利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及
2026年度行动方案》
董事会一致表决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及2026年度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及2026年度行动方案》。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
大纲〉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表决通过《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6-023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翔金泰”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16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7.88元,共募集资金3,472,838,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91,401,425.54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15日出具了XYZH/2023BJAA11B046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32,155,417.22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1,469,258,968.93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为人民币823,527.82元,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法律法规、规范及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述协议正常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存储及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不含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截至2026年3月16日,公司已累计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万元,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12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合理、高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子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抗体药物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进行适应症拓展。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抗体药物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适应症拓展包括:GR1802项目慢性自发性荨麻疹适应症、过敏性鼻炎适应症、儿童/青少年特应性皮炎适应症,以及GR1801项目儿童狂犬病被动免疫适应症,不会对原适应症研发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9),以及2025年6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6-022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信永中和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25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9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王波琴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杭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杭2025年1月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已经整改完毕,不影响目前执业。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60万元(含税),定价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2026年度,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1年,审计费用由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下转54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