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6-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说明
单位:元
■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的说明
单位:元
■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控股股东股权冻结事项
2025年12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并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大连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利发展”)所持有的公司5,226万股股份被冻结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彬先生持有的致利发展11,880万股权数额被冻结。2026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收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辽0293民初25093号之三],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致利发展名下被依法冻结财产中超过1,000万元部分的冻结。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50,496,331股股份于2026年4月1日被解除冻结,本次解除冻结后,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1,763,669股股份被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3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5%。2026年4月,公司控股股东收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5)辽0293民初25093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述冻结事项目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若上述事项未能得到妥善解决,进而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12月30日、2026年3月26日、4月4日及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冻结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控股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冻结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控股股东股权冻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冻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及《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冻结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控股股东股权冻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2、关于收到业绩补偿款事项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购买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杨威、林阳共同出资设立联美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达”)。大连美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美图”)股东杨威及林阳为本次交易设立联美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图”)用于剥离大连美图的纤维素基材业务(以下简称“标的业务”),标的业务剥离至联美图后,联美达以2,500万元购买联美图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2024年1月1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购买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及《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购买业务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根据公司与杨威、林阳及大连美图共同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中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约定,杨威、林阳承诺联美达于2024年度及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600.00万元、1,800.00万元,且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3,400.00万元。若联美达2024年度当期实现的净利润低于当期业绩承诺目标的80%,或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低于3,400.00万元,则杨威、林阳应于联美达对应各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十个工作日,以现金形式向联美达一次性补足。联美达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3,434.17万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联美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6]0011002046号),联美达业绩承诺期2024年度及2025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3,355.33万元,低于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净利润3,400.00万元,根据业绩补偿计算方式,应补偿现金数额为44.6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及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截至本报告期末,联美达已收到杨威、林阳支付的全部业绩补偿款合计44.67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薛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思邈 会计机构负责人:邢冰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薛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思邈 会计机构负责人:邢冰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薛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思邈 会计机构负责人:邢冰黎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6-027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28日上午10:00在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26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到会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薛璞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做出决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置换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6-029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因经营管理需要,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发展”或“公司”)控股子公司联美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达”)少数股东杨威、林阳拟将分别持有的联美达24.5%股权置换至联美达全资子公司联美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图”)。杨威、林阳将从联美达分别减资245.00万元,减资对价分别为283.56万元,联美达减资完成后,联美达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为510万元,公司持有联美达100%股权。杨威、林阳将在联美达减资完成后分别向联美图增资124.95万元,为保持公司在联美图股权比例不变,联美达同步向联美图增资0.1万元,联美图增资完成后,联美图注册资本由260万元变为510万元,其中联美达出资260.1万元,持股比例51%,杨威出资124.95万元,持股比例24.5%,林阳出资124.95万元,持股比例24.5%。公司同意本次股权置换事项,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置换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杨威、林阳、联美达及联美图共同签署《联美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减资及联美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不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联美达减资方(联美图增资方)基本情况
姓名:杨威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
任职情况:联美达总经理、联美图总经理
姓名:林阳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任职情况:联美图研发负责人
杨威、林阳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杨威、林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减资企业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联美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MAD6AXTH4X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2606室
法定代表人:杨威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初级农产品收购;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减资前,亚联发展出资比例51%,杨威出资比例24.5%,林阳出资比例24.5%;减资后,亚联发展出资比例100%。
单位:万元
■
主要财务数据:
(1)联美达合并报表层面财务数据
■
(2)联美达母公司报表层面财务数据
■
以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四、增资企业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联美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MAD7558M9R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石河街道泰海路18-2号
法定代表人:杨威
注册资本:26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销售;化妆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初级农产品收购;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增资前,联美达出资比例100%;增资后,联美达出资比例51%,杨威出资比例24.5%,林阳出资比例24.5%。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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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
■
以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五、定价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根据联美达母公司报表层面财务数据,其账面净资产1,366.13万元,实收资本1,000.00万元,未分配利润201.36万元。联美达于2026年4月21日进行利润分配200.00万元,利润分配后联美达截至2026年4月21日账面净资产为1,157.40万元。据此确定联美达24.5%股权对应减资对价为283.56万元。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4月28日,亚联发展与杨威、林阳、联美达及联美图共同签署《联美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减资及联美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减资对价及分配:联美达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减少至510万元,注册资本减少额490万元全部由杨威、林阳收回,参考联美达截至2026年4月21日账面净资产,对应减资对价为567.12万元,其中杨威收回283.56万元(占减少注册资本的50%,对应其原持股24.5%),林阳收回283.56万元(占减少注册资本的50%,对应其原持股24.5%),减资后杨威、林阳不再持有联美达股权。
2、减资对价的支付:联美达应于完成减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减资对价567.12万元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杨威、林阳指定账户。
联美达支付上述减资对价时,依法负有代扣代缴杨威、林阳所得税的义务,联美达有权从应付减资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税款,并将扣除税款后的余额支付给杨威、林阳。
3、减资期损益: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联美达完成减资工商变更之日,该期间联美达的损益由杨威、林阳及亚联发展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享有,联美达减资完成后,由亚联发展享有。
4、或有事项及其他:各方确认,除在联美达财务报表已明确列明的债务外,联美达在减资完成前因任何事由所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性质的债务、或有负债、担保责任、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潜在索赔,导致联美达在减资完成后产生的全部债务、损失及责任的,均由减资前股东按比例承担责任,并由减资股东以其减资额为限向联美达补偿,在联美达财务报表已明确列明的债务在联美达依法减资后,继续由联美达承担。
5、增资总额及股权结构:
(1)联美图注册资本由260万元增加至51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50万元,总增资款250万元由以下股东认缴:
①联美达认缴新增注册资本0.1万元,对应增资款0.1万元;
②杨威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24.95万元,对应增资款124.95万元;
③林阳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24.95万元,对应增资款124.95万元。
(2)增资完成后,联美图股权结构为:
①联美达持股51%(对应注册资本260.1万元);
②杨威持股24.5%(对应注册资本124.95万元);
③林阳持股24.5%(对应注册资本124.95万元)。
6、增资款支付:各方应当自联美图增资工商变更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增资款足额支付至联美图指定账户。
7、机构设置:各方同意自联美达减资完成后,调整联美达董事为1名,并担任联美达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人员由亚联发展确定;联美图增资完成后将设立由5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由联美达向联美图推荐3名董事候选人,杨威、林阳向联美图推荐2名董事候选人,联美图按照届时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确定董事会成员,各方同意继续由杨威担任联美图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8、收益分配:为保证协议各方拥有的权益及对应的历史留存收益不变,联美图历史留存收益及联美达完成减资工商变更至联美图完成增资工商变更期间损益均由联美图增资后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
七、本次股权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置换事项是公司经营管理架构调整需要,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联美达将作为公司生物纤维素基材业务持股平台,联美图作为生物纤维素基材业务生产经营主体。本次股权置换,不会改变公司在联美图中的现有权益,不影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联美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减资及联美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