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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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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苏青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相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沙沙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苏青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相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沙沙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6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3.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监管要求,为严格遵循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的规定,公司原聘任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8年,圆满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为确保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审计独立性,经履行公开选聘程序,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拟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确认就本次拟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4.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拟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谭磊先生,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6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谭磊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谭磊先生拟自2026年开始代表德勤华永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吴杉女士,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长期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吴杉女士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或执行质量控制复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吴杉女士拟自2026年开始代表德勤华永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安妮女士,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孙安妮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孙安妮女士拟自2026年开始代表德勤华永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2026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94.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8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1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毕马威华振,该所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毕马威华振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制度要求,特开展变更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2026年4月,经履行公开选聘程序,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德勤华永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情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事前了解、审查和评估,认为德勤华永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是根据法规要求开展,变更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德勤华永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7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提交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股东会做2025年年度工作述职,本事项无需审议。

3.提示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表决事项,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13:30-16:30)。

6.登记地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7.采用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8日16:3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8.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4633589

传真:0532-84669955

联系邮箱:ir@qdfood.com

联系人:张松涛、李春宏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19”,投票简称为“青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4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地点、方式:2026年4月29日,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

2.会议通知时间、方式:2026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会议列席情况: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青林先生

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利益,存在广泛关联关系,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本项无需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6年5月20日14:0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7)。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