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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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国内半导体刻蚀和薄膜沉积设备厂商关键精密零部件供应商。公司自设立时起即与行业头部企业北方华创和中微公司开展密切合作。同时,还与拓荆科技、华海清科、中芯国际、屹唐股份等其他行业头部企业和终端晶圆制造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2026年第一季度(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为2.84亿元,较上期减少5.46%,在手订单量较2025年第一季度同比增长55%,公司在手订单充足。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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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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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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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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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游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丽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冰清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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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游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丽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冰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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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游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丽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冰清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26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公司已提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游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一步发挥公司全资孙公司无锡至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至辰”)在表面处理涂层及新工艺开发方面的优势,公司同意募投项目“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新增无锡至辰作为实施主体,同意无锡至辰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27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锋精科”)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新增公司全资孙公司无锡至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至辰”)作为实施主体,同意无锡至辰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25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595,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1,217,55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224,342.9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6日出具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4483号)审验确认。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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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新增先锋精科作为实施主体之一、新增江苏省靖江市作为实施地点,同意先锋精科与保荐人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靖江精密装配零部件制造基地扩容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靖江市新港大道195号1幢以及靖江市靖城镇柏一村、旺桥村(靖江经济开发区新兴路21号-1)变更为靖江市新港大道195号1幢以及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路6号、靖江经济开发区新太路1号、靖江经济开发区新兴路9号;同意“无锡先研设备模组生产与装配基地项目”和“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新增位于无锡市新吴区环普路9号环普国际产业园4号库、5号库的租赁厂房作为实施地点,同时,实施方式由使用自建厂房变更为使用自建厂房及租赁厂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2026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路6号作为“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调整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上述变更完成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如下:
1、靖江精密装配零部件制造基地扩容升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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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锡先研设备模组生产与装配基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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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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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一步发挥无锡至辰在表面处理涂层及新工艺开发方面的优势,公司决定增加公司全资孙公司无锡至辰为“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于无锡至辰实际经营地址为无锡市新吴区环普路9号环普国际产业园5号库,在项目原有实施地点范围内,本次变更不新增实施地点。除此之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存在变化。
公司将在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存放本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人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事项办理完毕后,再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上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限额下,将部分募集资金由无锡先研及/或先锋精科划转至无锡至辰。
三、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在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处理后续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设新增实施主体存放本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人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新增募集资金专户,是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新增募投项目风险及不确定性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新增公司全资孙公司无锡至辰作为实施主体,同意无锡至辰与保荐人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处理后续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设新增实施主体存放本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人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事项。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先锋精科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先锋精科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