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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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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243616.SH 债券简称:皖交设K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国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素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舒明先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沈国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素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舒明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国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素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舒明先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6-17

债券代码:243616.SH 债券简称:皖交设K1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62名。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40,294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8%。?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设计总院”)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设计总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6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940,294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22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安徽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了安徽省国资委《关于设计总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皖国资考分[2022]53号)文件,安徽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2022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设计总院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设计总院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由独立董事李健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 2022年4月1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设计总院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了《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7日,公司将包括激励对象姓名、人员类别、所在部门、岗位职务等信息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向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个别员工向公司或监事会询问了激励对象确定规则、流程等情况,以及个别员工表达了希望成为激励对象的诉求。公司和监事会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就相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截至2022年2月7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其他异议。

5.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同时披露了《设计总院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同时披露了《设计总院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设计总院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7.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授予277名激励对象共计13,033,680股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98元/股。

8. 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033,680股减少至12,936,840股。

9. 2023年5月25日,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467,479,53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公司于2023年6月完成上述权益分派,《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12,936,840股增加至15,524,208股。

10.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15,524,208股减少至15,332,568股。

11.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7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138,039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15,332,568股减少至10,194,529股。

12.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10,194,529股减少至9,988,633股。

13.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6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013,683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9,988,633股减少至4,974,950股。

14.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将由4,974,950股减少至4,940,294股。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1.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7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138,039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15,332,568股减少至10,194,529股。

2.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6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013,683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9,988,633股减少至4,974,950股。

3.本次解除限售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时间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的1/3。《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日为2022年5月9日,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5月11日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综上,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62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40,29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8%。具体情况如下:

注释:上表中“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含激励对象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转增所获股份,并剔除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5月11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4,940,294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持有、买卖本公司股票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数据未剔除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34,656股,具体请查询2026年3月28日发布的《设计总院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全部或部分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共计26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940,294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6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940,294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6-016

债券代码:243616.SH 债券简称:皖交设K1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安徽交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总院”或“公司”)拟与安徽交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交控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等金融服务,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如有,包括该等存款余额产生的所有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根据市场情况,逐步与交控财务公司开展相关合作),可循环使用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根据市场情况,逐步与交控财务公司开展相关合作)。

●交易限额

●交控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交控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与交控财务公司发生其他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开展金融服务合作,拟与交控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交控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等金融服务,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如有,包括该等存款余额产生的所有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根据市场情况,逐步与交控财务公司开展相关合作),可循环使用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根据市场情况,逐步与交控财务公司开展相关合作)。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日起三年。

交控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交控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交控财务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主要数据如下:

币种:人民币

注:2025年度,交控财务公司净利润亏损4,029.77万元。剔除计提拨备影响,净利润亏损262.79万元,主要系交控财务公司于2025年12月方正式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当期业务收入无法覆盖全年固定性成本。

(三)关联关系说明

安徽交控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交控财务公司为安徽交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设计总院

乙方:交控财务公司

(一)服务项目和定价政策

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1. 存款服务

(1)服务范围: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产品,具体存款种类及办理流程以乙方业务规则为准。乙方保障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并足额予以兑付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不时资金需求。

(2)利率: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的平均执行利率。

(3)交易额上限: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在乙方的存款日最高余额(如有,包括该等存款余额产生的所有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根据市场情况,逐步与交控财务公司开展相关合作)。

(4)交易额上限确定因素:

a.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现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及定期存款水平;

b.本集团经营活动不时产生的预期现金流水平及经营业务的预期增长。

2. 信贷服务

(1)服务范围:乙方按照一般商务条款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2)利率: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及现行市况厘定,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的平均执行利率。

(3)交易额上限:乙方对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根据市场情况,逐步与交控财务公司开展相关合作)。

(4)交易额上限确定因素:

a.本集团目前的业务需要、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本集团以交通规划、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及相关工程总承包为主营业务,业务开展过程中需持续投入资金用于技术研发、人才建设、项目履约及产业链延伸布局;同时,本集团亦积极探索与主营业务协同互补的投资、并购及业务拓展机会,不断完善综合交通技术服务体系;

b.本集团目前的财务状况,包括其现有资产水平、现金水平及负债水平;

c.授信服务的提供将使本集团能够拓宽其潜在融资渠道,从而促进本集团在需要时获得更优惠的融资条款,本集团申请使用该等授信额度完全自主;

d.交控财务公司收取的利率将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期同类授信服务给出的利率,且在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拥有随时可用的信贷额度以支持本集团不时的融资需求具备潜在优势。

3. 结算服务

(1)服务范围: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2)费用:结算费用免费。

4.其他金融业务

① 服务范围: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委托贷款、财务顾问等。

② 费用:开展具体业务时另行约定收费标准,但不高于国内其他主要商业银行提供的相同业务的收费水平。

③ 相关费用上限确定因素:

a.上文所述的其他金融服务的服务规格及服务费定价基准;

b.考虑到本集团现有及预期经营水平后,本集团目前预期可能使用的其他金融服务水平,并须注意本集团无义务在任何时间使用其他金融业务服务,且本集团可不时委聘其他服务提供商提供同范围的服务。

5. 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

6. 除本协议明确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外,乙方为提供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承诺事项

乙方保证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律规定。如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乙方承诺将于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采取或配合甲方采取相应的措施:

1. 乙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等重大事项;

2. 发生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经营风险等事项;

3. 乙方的股东对乙方的负债逾期6个月以上未偿还;

4. 乙方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的;

5. 乙方出现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责令整顿等重大情形;

6. 其他可能对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三)期限

本协议由双方各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授权签署,并经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满后若续约,双方应重新签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金融服务协议。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2)交控财务公司受中国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总局监管,依据所有相关监管要求开展业务。能确保其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能够恪守高标准的合规要求并实施严谨的风险管理。

(3)交控财务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具备深入了解与专业认知,能够提供比国内其他主要商业银行更为高效、及时的金融服务,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紧急融资需求时可发挥重要作用。

(4)该关联交易事项定价以市场化原则为依据,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约定的存款、授信相关利率及其他金融服务的服务费均不逊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类费率标准,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安徽交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交控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安徽交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委员任毅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安徽交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任毅伟、房涛、胡为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安徽交控集团将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243616.SH 债券简称:皖交设K1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十五五”综合养护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一)项目名称: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十五五”综合养护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406,097.05万元,其中设计总院中标金额为19,428.08万元。

(三)中标范围:负责养护设计、路况及桥隧定期检测、日常养护、以及路基路面、桥隧、交安、绿化等各类养护工程的施工。

(四)中标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七星工程测试有限公司、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安徽交控道路养护有限公司、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S37静宁至岷县高速公路通渭至陇西段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技术服务001标段服务

(下转600版)